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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响铃打动暮色,紧闭的校门缓缓开启,乌泱泱的学生们有说有笑,仿佛勾肩搭背的玩笑,笑走了整日的疲乏,给那些发黑的眼圈里,重新点燃了火光。
一位住校生拎着买来的宵夜,在保安的催促里,恋恋不舍地走回校门之中。与他擦肩而过的时候,立在路灯下的坎沙嗅到了奇异的气味,不臭,也不香,就像是汗液在凝结、淤泥在腐烂,恶心又难堪。
“澡都不洗?”
坎沙干呕两声,边掏着耳朵,边买了一张卷饼。他记着老佩姆说过,在麦格达,决定命运的机会往往只有一次——除非你扛得住复读的疯狂。
学校最后方的那栋楼,是给复读的人专门腾出来的。那栋五层高的楼,没有安设电梯,每间教室的面积只有坎沙他们教室的三分之二那么多。每层楼的厕所,更是寒酸的要死,隔间只有四个不说,通风还不完善,要靠着外置的鼓风机散味。
帮老佩姆送文件的时候,坎沙往那里跑过一回。因为内急,他忍着流泪的冲动,硬是去方便了片刻。厕所的味道,比化学老师制备的氨气更浓烈,与这里相比,教学楼的大公厕简直极尽奢华,好歹气味不重,刚好还能帮他们提提神。
等他出厕所的时候,下课的铃恰好打响。那些复读班的学生是一窝蜂地涌了进来,逼得他非要贴着墙,才能勉强立足。从那以后,他永远忘不了那些学生的模样——昏黄的廊灯下,那些乱糟糟的头发油得发亮;凝固的尿垢上,久不冲洗的汗臭体味直冲过道。
在他的眼里,这些人哪怕个头顶天高,高到伸手久能抓到电灯泡,身形都是说不明的佝偻、猥琐,毫无生机。似乎他们不是学生、不是人,是一群会走路的活尸,是一堆说不出话的闷葫芦——是的,他们连几句话都不说,只是机械般地撒尿、提裤裆,不问课上得怎么样,也不问题解得好不好,就是开了金口,嗓门也低如蜂鸣。
等急匆匆地逃出复读班后,坎沙明白老佩姆没有胡扯——这些被冲刺生活煎熬了两年的学长,分明是监狱里放风的囚犯,你就是让他们去户外运动,他们也不敢大吼大叫。
想逃离这炼狱般的生活,他们唯有走出学校。想走出学校,他们唯有考试、唯有进步,唯有在考试中取得足够的进步,足够他们进入理想学院的进步。
否则,他们会永远关在这里,即使被退学、被家长带走、被压力逼疯,他们也逃不出这座学校…逃不出那场决定命运的大学综合成绩测试。
现在,他看着收拾车摊的前辈,大口吞咬卷饼,讲话时,满嘴都是羊肝的甜香气:“老板,你们当年考大学,总分是多少啊?”
老板扭上煤气罐,将余下的菜料拿保鲜膜一扎,不假思索地说:“我们那会儿是九百分。”
“九百分?几门课啊?这么高?”
“六门呗,多少年了,不一直是这样?你们也是六门总课吧?”
“是啊,六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还有两门语言文学…真要人狗命啊。”
“一样的,不过呢,我们那时候,每门课都是一百五十的分数,你们现在可不是了吧?我听那些抱怨月考的小学弟说,你们的总分只剩七百了?”
“是啊,七百…”三言两语间,坎沙便吃光了卷饼。他把塑料袋一捏,抛出了完美的弧线,不偏不倚地投进了垃圾桶里,又打着嗝感叹,“数学两百分,其余的一百分,总共七百分…七百分啊,七百分,鬼能考到七百分。”
“嘿,别说,真有人考过。在麦格达啊,出过这么一位天才——满分考入国立军工学院,被转送格威兰留学。鄙人不才,是他的同级…”
“同级生?哎呦,这话说的,别人听了,还以为你是他的同班呢!”
“同班?可不敢当,我哪来的本事到特优班读书啊…在隔壁混一混,就行啦。代课的老师都一样,到最后,你考得怎么样,还是靠自己啊。”
“我不行,我最好的成绩,是五百七十分…在学校排名一百四十三…”
“行啦、行啦,这个成绩,够你找间国立大学,读一些不差的专业啦。那些年啊,我的名次,常年稳在一百上下,上不去也下不来,那个教物理的肥坨坨,成天变着法的揶揄我,说我不知道拼一把,不知道冲冲高分——我拼个屁啊!那一天,课上七张卷子,回家还有四张,写不完还要挨骂,我都快熬出老年人的眼袋了,你晓得吧?”
“晓得、晓得…”坎沙大笑几声,拿食指在眼眶上画起圈来,“你看,同一座学校,同一个老师,我这个当学弟的,好不到哪去啊!”
老板骑上了他的餐车,打响发动机,朝老顾客摇了摇头:
“你这…还行吧,再怎么说,你还会笑啊。那会儿啊,我笑都笑不出来,成天埋在卷子里,人家要是找我说话,我就跟死了爹妈一样,用我那双眼睛瞟过去,叫他们——安静,吵到我做题啦。再见!学弟,还有半年多咯,祝你…考试顺利,最好超常发挥,考出个意外的成绩啊!”
“再见!别忘了你说的啊!我要是考砸了,就回来找你学摊饼!学费打折、打折啊!”
目送餐车远去后,坎沙揉着肚皮,又打了两个饱嗝,一顶腰,一展背,背着那沉重的书包,走回该是无人的家里了。
路过工地的时候,他猛地拍拍头,铆足力气,向围墙上一跃,攀着墙沿翻了进去。
漆黑的工地里,风很旺。停工的机械是静悄悄的,钢筋水泥和砖头是嘎吱吱的,遮阳的塑料布是凄厉嚎叫的。
巴迈·达西欧是很慷慨的雇主,不仅工资丰厚,还不叫工人们傍晚加工。坎沙曾经想过,他是不是怕附近的居民投诉,可转念一思索,这附近哪来的居民楼?对面的商业广场又没人常住,等到半夜,继续赶工,不好吗?
也许,慷慨是最合理的解答。有时候,坎沙真想拍拍塔都斯的肩膀,叫他多给巴迈·达西欧一些尊敬——不管怎么看,除了有愧于男女关系以外,塔都斯的父亲,实在是个令人羡慕的家长。
当然,今夜,坎沙翻进工地,可不是为了对着半成型的楼房抒发感想——他是要来赴约的,他是要来告诉那个男孩,他好好把书读完了。
熟悉的砖堆虽然搬走了,记忆里的方位仍然不变。他踩过沙土,坐上压在遮阳布下的螺纹钢,轻轻拍了拍这些结实的金属条,吹了几声口哨…是读小学的时候,父亲教他的口哨,像布谷鸟歌唱的口哨。
不多时,那个总爱沉默的男孩坐在了他的身旁。他笑了笑,解下了书包,找出那本揭秘圣堂往事的科普书,交到了男孩的手上:“来了啊?我读完了,你拿去看吧。”
“不用,我看过了。”
“看过了?”他是吐了吐舌头,连连咂嘴,“你这家伙,鬼灵精啊?每次我去买书,你是不是都跟着?嗯?你是不是问了店老板,我买了哪些书,好追上我的进度,赶在我前面读完啊?”
但男孩的回应,是答非所问的弯弯绕:“读后感呢?心得呢?读完书,有哪些感受,有哪些忘不了的段落和章节呢?”
漆黑的工地里,他也不甚着急,反而面朝月光,笑如春天来到:“你小子,生来是当老师的料啊——小小年纪,还学着那些老拖沓,催着别人讲读后感?怎么,长大了想当老师?想教语言文学?”
笑归笑,该讲的,他还是在讲。不过,他讲述的并非书里的内容,而是小学和初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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