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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挽上他臂弯,将头偏了过去。
“我可不觉得你瘸,觉得你英俊着呢。”
“傻瓜!”他摸摸我的头,像对待孩子。“如果你真嫌弃,我就去做个修复,据说可以垫高。”说着,他努力将另外一条腿提高了一点儿,然而可能抻到他哪一条筋,我见他嘴角痛苦的抽搐了一下。
“怎么了?”我拉住他,“你怎么样?疼了吗?”我蹲下,注视他那条残腿,我只在他睡着时仔细看过,但也只看了一眼,便忍不住挪开目光。我不敢往深里去探究。估计高天成也是,他现在一年四季都穿长裤。
谁也无法真正漠视自己曾经受到过的伤害。不再提也是最好的安抚过去的方法。
他陪我吃了饭,刀条脸全程在旁边碎碎念,对于这样的一个神一样的存在我和高天成都愈发适应。直到我被她
吵得实在脑壳疼,这才拉长脸来。
“真是奴大欺主。不然你来当家好了!”
刀条脸委屈的扁扁嘴,这才完全收声,也不在我们旁边侍候了,洗了后到客厅去看电视。我和高天成相视一笑。
没想到隔天传来钟灵的死讯,她住本城一家富丽堂皇酒店的总统套房,洗完了澡,连张浴巾都没有披,她就那样从28层高的楼上一跃而下。她很瘦,皮肤很好,新闻图片却为她的皮肤打上了马赛克,连脸都没露。她死后,留给这世界最后的影像就是一团模糊而遥远的图片,辨不出形迹,语焉不详。
警察查她的来路,查到我这里,询问她在我这里都曾经发生什么。
发生了什么呢?酒。她喝过了酒,酒勾起她的伤心事,她最终决定以死来成全自己的过去。不要再折磨我了,如果这个“我”都没有了,一切可能才能最终成云烟消散。
所谓的事过境迁,事在心里总过不去怎么办?只有境迁。钟灵这个“境”迁得有点儿一步到位,再也回不来了,她走得果断而绝决,连凭吊的机会都不留给自己。
我以为钟灵会给我留下一封信啊之类的,至少陈明因果,然而也没有,她连片言只语都没留下。云淡风清,有时我甚至有刹那恍惚,也许她没来过,从来也没来过。
她来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正如她走。
一个谜。
女人啊,成了谜,有时竟是以生命为代价。
接下来联络她真正的家人,我们还要借助官方的力量,这才一点一点揭开钟灵的真实身份。她从广东新会过去印度,在印度做特殊行业,在那儿第一次见到康生,康生是她最大的恩客,后来康生把她带到美国,她继续在美国的红灯区操皮肉生涯。有时她想上岸,但康生从来没说过要娶。
所以女人不能活得太过有自知之明,她太过介意自己的出身,在爱的人面前便失了章法。自信这东西特奇怪,有时无知反而能让人生出迷之自信来,而当阅尽千帆,自信有时反没了底气。
见过世面的人知道天高海阔任鸟飞,却心知有自己永远无法启及的高度,没见过世面的人茶杯里总能翻出风波,关键还以为自己翻出来的是大风大浪。不但如此,还能左右风向,若真遇见这情形有人买单就更加了不得-----这行为会愈演愈烈。不难理解啊,行为本身被正向强化了嘛,胜利了嘛!而人都愿意获得成就感,哪怕那行为他自己也心知不光彩、并不值得称颂。
所以从这个角度去理解历史上的很多人大家都会释然:小人为什么会在小人的路上越走越远?因为他会不断的得逞。所以可恶的不是小人,而是不断创造机会让小人得逞的人。还有一项非常
值得人们注意:跟小人交手胜利的永远不是正人君子,而是更小的小人。比如昏君一般就都是被太监或后宫搞垮的,太监一般都是被农民起义领袖干掉的。有些人琢磨怎么做事,有些人热衷于研究对方吃哪一套。被研究明白吃哪一套的人便会被吃得死死的。
所以人性不能去细究,细究了以后你会发现千疮百孔、惨不忍睹。而更加惨烈的一个事实却是:我可能并不比你强到哪里去!
在天下几乎一般黑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是行走的乌鸦。如果你看谁不是一身墨色,可能不是他卓然出尘,不过是套了件外套而已。
人性都亦正亦邪,人心都忽明忽暗。
不过,不影响你热爱它。
当然,也不影响你重生。
重生都是痛苦的,像鹰行将就木的时候去山崖高处磨掉自己的爪子,磨掉自己的老喙,直到它们全部都长出新的来。
人之随波逐流,大抵是因为无力改变,于是便只好说服自己自己是对的。
所以人最容易说服的对象是谁?是自己!
可是人还有另外一重境界,就是看破但是别说破。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因果,种下以后到最终都要收成。这时仍旧有另外一重众生相在等你收割。人来一场,有时是为演戏,有时是为看戏。有些人演着演着戏假情真入了戏,有些人看着看着着迷忘我入了局。
你是哪一种呢?
也许两者皆不是,也许时而a时而b,都是平凡人,七情六欲都有便大抵都无法免俗。所以中国人才讲存真理灭人欲,被欲左右的红男绿女,真难做到两袖清风,人性有机可乘,可悲同时也才更可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