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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了战争对己方所产生的影响。
答案显而易见:垄断永远是获利最高的商贸方式。而穿越者的乱入打破了荷兰人在北安南的垄断,所以荷兰人肯定要站在土著一方,尽可能多的保留土著权益。
在这一点上,郑氏很快就和荷兰人达成了共识,两家有点抱团取暖的味道。
接下来的谈判中,兼顾“特约顾问”和“调停人”角色的荷兰人,也是卖足了力气,拼命帮助可怜的土著维护权益。
穿越者在这方面,多少给了荷兰人一些面子。
一来,考虑到了本方目前和绝大部分欧洲商业势力良好的外贸关系。这种外贸关系,在穿越势力的长远规划中,是肯定要转化为某种国家之间的关系的。要知道西班牙现在拥有大片美洲土地,荷兰人也在全球有布点......到了那一天,这些都可以谈不是?
另外,有些事关起门来可以肆无忌惮,但是有第三方信息渠道的话......倒没有损失利益,而是活不能做得那么糙了。穿越者也担忧将来荷兰人的史料馆里出现某商人的“远东回忆录”啊。
于是,最终,赶在“临时停火期”截止之前,经过多方斡旋后的条约正文,闪亮登场。
最终的这份“抚远号条约”,正文依旧是十五条主约。这一份条约,用丝滑的言辞,温和的态度,最大程度照顾到了明、郑、荷三方利益,可谓是一份胜利的条约,成功的条约。
条约议定:即日起,安南横蒲县(鸿基)境,划界成为由明国托管的“自贸区”。自贸区内一应商品原材料进出口行为,安南国与明国均不得征收税款。
条约议定:即日起,多个安南口岸允许驻泊外商船只自由贸易。
条约议定:即日起,升龙府东郊划拨民巷一条作为使馆区,明国以及各国商馆修建自费,安全自理。(注:明国使馆区享有不高于200名的驻军权以及治外法权。任何安南国人只要踏进使馆区范围,无条件激活政治避难条款。PS:此条见附录2。)
条约议定:即日起,明商商人可自由收购安南国各类农产品。双方之间所发生的关税,由每年一度的“关税会议”议定,安南国无权擅自改变关税额度。
条约议定:此次双方“冲突”,由安南国负责赔偿明国军费库平银300万两整。“注:此军费允许分阶段偿还,允许安南国以劳务输出、矿产品、农产品等多种形式抵充。”
以上,是穿越众比较关注的,涉及到自家切身利益的几条重点条目。
接下来几条,就是安南人和荷兰人关注的条款了。
条约议定:荷兰商人之前在安南国享有的贸易特权保留。有关于荷兰商人今后在自贸区,以及明国各口岸商业地位问题,由明荷双方另行商谈。
条约议定:由曹氏所代表的明国势力,即日起必须公开发表声明,认定后黎朝为安南正朔,认定高平莫氏及南方阮氏为叛逆,并承诺支持以清都王郑梉所代表的郑氏当权派继续执政。
条约议定:从即日起,北方郑氏全方位接受曹氏军事思想指导以及军事援助。明郑双方务必密切合作,争取在未来5年内,剿灭南方阮氏。
以上,就是抚远号条约的大部分重点内容了。
这其中,除了一些显而易见的,有关于商贸方面的条款外,穿越势力最在意的几条倒是如愿都签订了。当然,外人在意的,肯定是安南人痛苦失去的:主权这种东西一旦丢掉,国家很快就会衰败下去,只是有时候不太明显而已。
不过俗话说得好,各人算各账。抚远号条约表面上看的话,真不算苛刻。除了已有的商业条款,以及里子受到损失的后黎朝之外,其实最在乎实力的掌权郑氏,私下里还算是满意的——明人不但允许“赔款”长线归还,而且还承诺了最关键的东西:帮助郑氏剿灭南方不臣。
后一条对于长期觊觎皇朝大位的安南曹操郑梉,十分具有吸引力:一旦郑氏南下灭掉阮氏,这就攒够了足够的政治声望。届时郑梉就可以像曹魏一样,办个隆重的禅让仪式,一举取代后黎朝,建立郑氏自己的王朝,完成郑氏延续了几代人的伟业。
现在,就看明人能不能完成条约上的承诺了。如果能完成,那么在郑梉看来,区区几个港口外带一些商业利益,舍了也就舍了,何物能比大位重要?
然而对于这一点,郑梉多虑了:穿越者肯定会全力帮他一统安南全境,绝不会食言。
毕竟穿越者是后世来的,一旦白纸黑字写上去了,那么契约精神肯定是要遵守的。
至于统一之后嘛......这个,就不在条约范围之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