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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护那个狐狸精护得紧,要不是他来得及时,我一定要把那不要脸的贱货拖到小区门口,让大家都看看,她是怎么勾引别人家丈夫的!”
池沫越说越委屈,抓着白荼的手,嚎啕大哭起来。
“姐,你说我容易吗?这几年……也不知道那种穷地方有什么好的,让他乐不思蜀,连回趟家都要我三请四请,我这日子,过的就跟守活寡没差别,结果他倒好,一回来就到外面搞女人!”
白荼替她擦掉泪痕,柔声劝道:“男人有几个不花心的,不过我瞧着时遇不像那种人。”
“那他是哪种人?”
池沫想到丈夫对自己的冷淡,情绪激动:“那是我跟他结婚的新房呀,我不去住,难道就能给他空出来养小三吗?我的朋友刚才打电话给我,说前晚还瞧见他们出双入对去酒吧,原来这就是他不回家的原因!”
“好了好了,别气坏了身体,你回头让爸去问问时遇。”
“爸根本不信我的话,昨晚上还打了我一巴掌,姐你看,现在还肿着呢。”
池沫边说边啜泣,咬着牙道:“如果他再这样,我就跟他离婚!”
“好好地,怎么又要离婚了?”白荼拧起秀眉,语气担忧无奈:“唉,他的工作本来就危险,家里再乱成一团,不是给他添麻烦吗?我看你要不要跟他一块儿回云南?你在他身边待着,他估计就跟其她女人断了。”
欧阳文静没再候在门边往下听,她把钥匙往鞋柜上一搁。
客厅里瞬间没了声音。
“文静,回来了?”白荼站起身,微笑地看向在玄关处换鞋的欧阳文静。
池沫停止了哭诉,端坐在沙发上,描绘着精致花纹的指甲揪着一团纸巾,别开眼望着墙上的油画。
欧阳文静谁也没去搭理,直接上楼,回自己的房间。
不过方才进门时,欧阳文静往池沫脸上瞥了眼,还真的一边红肿着,昨晚上老爷子下手可不轻。
关门之际,楼下池沫哭声再起,娇滴滴的,异常惹人怜惜:“我说要陪他去云南,他一口就拒绝了,现在看来,他应该是在那里有人,怕我去了耽误他的好事,呜呜……”
……
欧阳文静敞开双臂躺在自己的床上,睡意渐渐袭来,在迷迷糊糊时,突然有点想陆之昂。
在这种心烦的时候,她总是特别容易想起远在渥太华的陆之昂。
她第一次见到陆之昂是在温哥华的一家酒吧,那个时候,她正在跟那儿的黑人驻唱歌手学唱歌,不同于其他年轻人,英俊帅气的东方大男孩坐在角落,埋头喝酒,面对搭讪的洋妞也冷眼相待。
那天深夜她回到住处,陆岳堂打电话告诉她,她妈妈好像又换了一家环境幽静的疗养院。
环境幽静,说得直白一点,就是偏僻,鸡不生蛋鸟不拉屎。
她盘腿坐在地毯上,整整一晚都没有合过眼睛。
可能也因为如此,在停药一年后,她整个人又开始烦躁,十五岁的女孩甚至在酒吧跟人大打出手。
也是那次,她认识了陆之昂,是他拉着她的手,把她从一场群殴中解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