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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以自己对吴志友的了解,他的巡逻队,没有不开机的道理,难道,也和自己一样,因为恶劣的天气,耽误了时间?
或者说,比自己耽误的时间还要长,落在后面还没赶过来?可是,发生的战斗是怎么回事儿?三个组长看着他,问道:“哨长,现在怎么办?”
齐亚军思索了一下,命令道:“各组成战斗队形散开,第一组担任尖兵,通讯组在队伍的最后面,一旦发生突发情况,立即将现场事态,直接上报到边境警备区司令部作战处,各组间隔五十米,搜索前进!”
齐亚军的军事素质,相当的出色,他面对未知的情况,所采取的办法,绝对是最正确的,尖兵组开始搜索前进,其他的各组,依次谨慎的跟进,小赵和另一名通信兵,退到了队伍的最后面。
英国驻印军兰姆加守备第一旅,是先期开进胡康河谷的英印军部队之一,作为一支英国人和印度人混合编组的地方守备部队,战斗力没有英军主力部队强,可若是论起亚热带丛林作战,个个都是老油条,因此,英印军总司令官亚历山大,才会派一支地方守备部队,担任前卫的重任。
原因很简单,在一个地方驻守的时间长了,自然会熟悉当地的地形条件,再加上,部队里,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土著印度士兵,胡康河谷靠近印度境内一带的亚热带丛林,就跟他们家的后huā园儿差不多。
第一营营长约翰?威廉姆斯少校,极为不舒服的趴在湿漉漉的岩石后面,就在两个小时前,第一营五百多人,借着大雾的掩护,以突然袭击的动作,干掉了中国人的一个边境巡逻队四十多人,战斗进行的虽然短暂,可在威廉姆斯的记忆里,这是一场让他距离死亡最近的战斗。
那四十多个中国士兵,虽然遭到突然袭击,一下子被干掉了一多半的人,可剩下的中国士兵,反应却是第一流的,在同伴倒下的同时,手里的冲锋枪,就喷出火舌,而且,还死战不退,三十多分钟的交火,自己的营,就被打死了六十多人。
一发子弹,将威廉姆斯的大檐帽,掀飞老远,如果子弹再低半厘米,少校先生的脑袋,就会像一颗烂西瓜似的爆裂开来,不过,虽然受到了不小的惊吓,威廉姆斯还是很得意,如果不是自己下达命令,轻重机枪集中火力,先干掉中国人的通信兵的话,恐怕此刻,消息已经飞回到中国人的指挥部去了。
那么,亚历山大将军奇兵出胡康河谷的计划,就会破产,本来,按照威廉姆斯的想法,干掉中国人的巡逻队之后,继续往前推进,可他的副营长瓦杰帕卡少校,一个粗壮得像狗熊一样的印度人,蛮横的制止了少校的命令。
用这个家伙的话说,这仅仅是一支中国人的巡逻队,还应该有第二支,这是他们的会合地点,瓦杰帕卡巡逻的时候,见到过很多次,在这一点上,威廉姆斯没有发言权,鬼知道,胡康河谷的河水,往哪个方向流淌?
带队钻原始森林巡逻的苦差事,少校是从来不去做的,那是印度人的当然差事,少校只需要在兰姆加的小酒馆里,和那名身材丰满的印度女招待厮混就行,一切,都有瓦杰帕卡去做,现在,这个满身*喱味加汗臭味的狗熊一样的家伙,就趴在自己身边,难闻的体味,熏得很将贵族风范的威廉姆斯几乎要呕吐!
从内心来说,威廉姆斯从来就没瞧得起自己的这位副营长,这与本事大小无关,而与出身和种族有关,他刚要不耐烦的训斥瓦杰帕卡,离自己远点儿,忽然,瓦杰帕卡凸出来的眼睛里,寒光一闪,伸出毛烘烘的手掌,做出个噤声的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