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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在那巴坡就地扎营,一是为了战后修整,二是看着那巴坡这个地盘,等待兄弟部队来接管。。
胡忧本以为陈大力那伙暴民会被就地处决,后来经过打听,他才知道,原来林克把他们全都除去户籍,编入奴军。
奴军说白了就是赶死队,打仗的时候,冲在最前面做炮灰的人。他们和胡忧、候三这些人不一样,因为没有户籍,他们是什么待遇也没有的。没有军饷,没有装备,吃的是残羹剩饭,穿的是无甲的单衣,就算是战死,也不会有半个铜板的抚恤金。林克不用,那才真是脑子进水了呢。
按帝国律,师团以上的部队才可以有奴军。不过林克升督将已经是必然的事,所以早几天准备也不为过。最主要的是没有人会拿这点小事来跟他过不去,军团长的内弟,谁会不开眼得罪他。
兄弟部队连夜赶到了那巴坡,来的也是一个联队的人马,是一只骑步兵混成部队,联队长叫博坎普,军衔偏将。博坎普带来的可都是上过战场的老兵,杀气腾腾的。到达的时候,差点把站岗的新兵给吓跑。
帝号虽然已经三十八年没有大型战事,但是平时打打土匪,抓抓暴民,强折些民房,军地两方的争斗,还是有的,这些事做多了,也就成了老兵了。
胡忧看着这些兵,心里羡慕的要命,按马里兵书上说,这些就是勇兵了。
马里兵书并不是马里伯爵所写,而是马里伯爵的儿子小马里收集各方面的战例资料所作。书中的文字并不多,但是字字千金不易。在书中,小马里把兵分为五类。
刚入伍,只进行过训练,没上过战场的兵,被称为新兵。也就是胡忧他们现在这一种。在小马里的眼里,这样的兵,还算不上一个合格的兵。他在书上这样写道:兵者凶器也,刃不沾血,不能称之为凶。
小马里眼中的另四种兵,指的都是上过战场的、沾过血的,或有必死之心的人。分别是勇、智、死、奴四种兵。
勇兵指的是勇气超人、不怕牺牲、不怕负伤的,锐气旺盛、年轻壮勇、强横凶暴、臂力过人能拉直铁钩、强壮有力能冲人敌阵捣毁敌人金鼓、撕折敌人旗帜的人。
智兵则是体态奇异,步履稳健、动作整齐的,能翻越高山,行走远路、轻足善走、才技胜人,能任重致远的,在前能看查敌情,在后能制造迷雾,假像诱骗敌人,在困境之中,能找到出路,水源,食物的兵。
死兵指的是原贵族大臣现已失势,想重建功勋的人,阵亡将帅的子弟,急于为自己父兄报仇的人,入赘为婿和当过敌人俘虏,要求扬名遮丑的人,因自己贫穷而愤怒不满,要求立功受赏而达到富足心愿的人,
奴兵就像陈大力他们那种,重罪刑徒,被除去户籍或是两军交战所得的俘虏兵。
胡忧曾经暗暗拿自己手下的几个兵做对比,经过马里府一战,候三和拉雷勉强算得上是智兵,而朱大能则应该算勇兵吧。
“什么智兵勇兵,这一战,谁都没有杀过人,手中的武器比脸还在干净。全都是新兵蛋子。”胡忧低声暗道。
“胡忧,是你吗。你在这里干什么。”黑暗中传出了女人的声音。
胡忧把兵书收好,转身对红叶笑道:“红叶姐,你怎么来了。”
红叶白了胡忧一眼道:“这地方难道只有你能来,我却来不得吗?”
几月不近女色,加上前几天在青楼又被吊在半空,被红叶这么一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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