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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五胜者为王 1157章 藏智若愚
隆隆的战鼓声,灌满了耳朵。两对面的人,说话都很难听清楚,很简单的对话,必须得连蹦带跳的比划半天,才能让对方面明白自己的意思。
不死鸟军团二十万,魔族十万,这可是大场面了。之前藏起来,还不觉得有那么多人,这会全都扑出来,那叫一个排山倒海呀。如果有人从天空看下来,他会发现这哪里是战场,简直就是蚂蚁爬满了方糖。
论人数,胡忧的二十成部队,显然要比魔族多,但是十万魔兵的战力,那绝对是恐怖的。这一战,鹿死谁手还很能说呢。
已经进入战争状态的胡忧,异常的冷静,雪片一样各种情报在他这里变成一条条命令发出去。
空气中满是血腥味,不时不飘来烤肉的香,还有那各种的汗味,青草味,没有亲自上过战场的人,是绝对不能想像得出,战场究竟是一个什么样子。
有人看来,这里是名利场,有人看来,这里是证明自己价值的地方,而在大多数人看来,这是有的只是杀戮,怎么能够多的杀掉死人而保护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箭矢如泼水一像的射出去,不时还能传来枪炮之声。说起枪炮,胡忧不由很是郁闷,因为大陆板块的合并,之前胡忧想尽办法弄到的那个硫磺岛已经沉入了水底,胡忧最强大的枪炮利器,失去了火药的支持,几乎已经被废掉。现在全军不过只要少量的弹药,而且是用一点少一点,用完也就完了。
胡忧没有办法,只能求助于父母亲胡憾天和柳飘飘,希望这两个大科学家,可以帮忙找到替代品。不过希望似乎并不是很大,因为胡忧的父母都是自然科的,而不是化学科的。虽然有部份的知识相通,但是毕竟不专业,能不能发现火药的替代品,更多的还需要运气。
胡憾天到是对原子弹很有兴趣,只是要在这天风大陆弄出那玩艺,跟本是不可能的事。胡忧听到这事都头晕得不行,更别提研究出来了。那跟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少帅,有两千魔兵想要从后山绕过来。”
“让第三战队上,绝对不可以让他们切进阵地。”
又一气发布了十七条命令,胡忧按了按额头,这一次遇上的魔兵,比之前的那些都要强大太多。如果不是提早发现他们的存在,怕是要死给他们看呢。
“少帅,你的茶。”
“嗯,谢谢。”胡忧抬头看了欧月月一眼,道:“是不是感觉挺无聊?”
由于胡忧超常的大脑如分析机一样处理着各种情报,并快速的下达正解的指令,欧月月 这个在特种团地位非常重要的军师,在胡忧这里几乎成了摆设,完全没有用武之地。
“不会呀。”欧月月的眼睛闪着亮晶晶的神光,敬佩道:“在少帅的身边,我学到了不少东西呢。真没有想到,少帅的实战处理能力,居然可以这么强大。”
欧月月认识胡忧也有十几年了,不过这还是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胡忧指挥,由于胡忧并没有叫她离开,所以从开战在现在,士兵上报的每一条消息,欧月月也是同样听到的。
对于胡忧那种快速分析消息马上下达指令的做法,欧月月一开始很不以为然,要知道从收到消息,到分析,到下达命令,看似简单,确非常的考验一个将领的能力,欧月月自认能力也差,也至少需要十分钟左右,才可以发布一条命令。而胡忧则在很多时候,都是听完消息后就随口下命令,几乎都没有见他考虑过。
在战场上,每一个指挥,往往都决定则成百上千,甚至是上万人的生命,甚至是决定整个战争的胜败。所以每一条消息的发出,都是在经过反复思量的。像欧月月十分钟处理一条消息,都已经是很变态的速度了,而胡忧往往很多时间,得没用一分钟。在欧月月看来,胡忧这简直有些不负责任。
可当欧月月试着自己分析了好几条消息之后,她却发现事情并不是想像中的那样,因为她经过长时期分析出来的处理方法,和胡忧的基本一样,有些甚至还没有胡忧的好。
如果说,以前欧月月尊敬胡忧,只因为胡忧是不死鸟军团之主,是候三大哥一样的人物,那么现在,欧月月是真正打从心底佩服胡忧。
盛名之下无虚士,胡忧能达到今天的高度,自然不是白来的。他靠的是自己真实的实力,坚强的意志,和必胜的信心。没有人可以随随成功,在成功的背后,是人们永远都无法看到的血和泪。
今天的胡忧,是多少次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多少次亲历虎穴,都成就的。这里边有运气的成分,但更多的就是实力!
胡忧笑笑道:“我只是半路出家而已,从正统来说,你才是真正的将门之后。”
欧月月的祖父是前紫荆花王朝的奥斯马尔,那可是天风大陆顶顶有名的大将。胡忧曾经和里杰卡尔德并合,跟奥斯马尔打过一场,不但没有能赢,反而吃了一点小亏。所以胡忧对奥斯马尔是真正佩服的。只可惜,胡忧没有能跟奥斯马尔生活在同一个时代,不然他们一定是非常好的对手。
想到这里,胡忧不由又想起的秦明。这里虽然没有奥斯马尔,但这里有秦明。江山代有人才出,秦明相比起奥斯马尔并不会差,他们是两种不同风格的将领。奥斯马尔最后的失败,是因为他对紫荆花王朝的忠诚,而秦明却没有 这方面的拖累。白雪死后,秦明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任何的牵挂,这绝对是一个比奥斯马尔更加可怕的对手。
欧月月连连摇手道:“少帅,你可千万别那么说,兵之一道,跟本没有什么正统之说。在战场上,唯一的标准就是胜利。胜者为王!”
“胜者为王!”胡忧大有深意的重复了欧月月的话,露出笑脸道:“说得很不错,自古天下成王败寇,事非黑白,自有那后人评说!”
在如此紧张的战场上,胡忧是没有多少空闲的时间和欧月月聊天的,只聊了几句,新的消息又到了,胡忧又开始了忙碌。
“这个胡忧果然很厉害。”金牙喃喃道。
如果胡忧在这里,他一定会一眼就认出来眼前这人的身份。魔族王族里的另一支,香香公主的未婚夫。
胡忧和金牙见过,并还有过十几天的同路交流。但是在当的胡忧并没有发现金牙有则强大的指挥能力。
别说是胡忧,就连大魔神也同样任为金牙是个废材。要知道大魔神之所以会反香香嫁给金牙,为的并不是金牙的才华,恰恰相反的是看中了金牙的无能。大魔神的目的是利用无能的金牙而控制在魔族中摇有过半战力的王族。
林马死于帝都,马斯达在秦明缠斗,魔族两大魔将,王族中两个重有实力的话事人,都无力再理会族中的事物,大魔神抓到机会,利用自己强大的影响力硬把金牙推上了话事人的位子。以利用金牙的身份,控制王族。
大魔神直到现在都不知道,他看走了眼。不但是大魔神,怕是所有认识金牙的人都看走了眼。在他们心目中,完全就是一堆烂泥的金牙,并不是他们看到的那样。
说起来,不怪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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