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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高的地位,这样光明的前途,怎么非得送给镇北王杀呢?
因为我会代入自己,他所拥有的这些东西代表着人们梦寐以求的“成功”,我们的主角也许要奋斗好几卷才能拿到它们。
但越沐舟会说:“因为我不在乎。”
“我想杀他,就要现在、立刻、马上杀他。”
我想做的事,就一定要做。
所谓“自由”不只是不受他人的管束,更难摆脱的,其实是来自于自己的束缚。
我们每个人都被生活的方方面面所牵绊,实际是被名利心、得失心,还有自己前半生的一切经历所牵绊。
如果越沐舟也被他生活中的这些东西——神兵神功、天赋地位、功名利禄,乃至他用功了半生的修为所牵绊的话,他就和我们也没什么不同。
所以我要写他屡屡随手抛下我们觉得可惜的东西。
甚至也包括刻骨的仇恨。
我看王府那一章有位读者评论道,“我杀了你的儿子你折磨我,现在我又杀了伱的女儿,又如何呢?”
这就是我和这位读者心中不同的“哈姆雷特”了。
当然我不是要教读者看书,我写出来给大家看的东西,大家只要看得开心,怎么理解都可以,代入仙君的视角都行。
这里只是引用一下,说一说我对这个人物的想法。
我心中的越沐舟在杀那位小姐的时候,不是这种想法。
因为那些折磨并没有把他变成一个听到“镇北王府”就双目赤红的人,如果在杀那位小姐的时候心中想的是“镇北王,我要让你再尝一次失去亲人的痛苦”,那他依然是被仇恨束缚了。
即便他看到的不是小姐折磨丫鬟,是管家欺压马夫,他依然要出手。
就算深仇大恨再也不能得报。
在他出场的时候,我就写了他“不太在乎自己的生死”。
后面结尾的时候,少女问他怕不怕死,他很干脆地说不怕。
他真的不怕。
他就是这样一个没有什么牵绊和在乎的,真的敢随手抛下一切的,无比自由、无比肆意的人物。
他从世间走过,名利不能纠缠他,仇恨也不能羁绊他,他一生就只做自己想做的事。
想到这样的人,我就心胸畅快。
当然,他的结局还是蒙上了一层悲,这是我不太希望看到的,也是可以进步的地方。但是我想越沐舟自己不会觉得悲,因为他想爽的时候,他真的都去爽了。
这就是我一开始构思这一卷的时候,就出现在我心里的人物。
大家也可能会注意到,这个人物虽然退场了,但还是留下了许多大大小小的钩子,在后面的某一卷,我们仍然会以主角的视角来继续描述这个人物。
但那可能要很久以后了。
除了越沐舟,我们这一卷当然也完成了一些其他的工作。比如在这一卷里,裴液完成了和黑螭之间的信任,他们当然不是完全一样的人,也不会无条件地依附另一方。但他们从怀疑到挫折再到信任,最终由于目的的同一成为了真正的“同道”,并将在以后渐渐把生死相托当做习惯。
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工作,就不一一列举了。
总的来看,第一卷修改一下应该可以作为一个比较完整的中篇,裴液是线索,越沐舟是主角,好像也挺好的。
然后来展望一下第二卷吧。
第二卷大概会是一个正统的旅途和成长的故事。我们的视角会放下来,不再描写那些高来高去的人物,会回归底层的江湖,会回归主角,基调也会轻松一些。
我可以架构出这一卷的情节,但我现在还没想到一个足够分量的“好活”,让我迫不及待充满热情地想把它写出来。
这个对我真的很重要。
希望会有吧。
当然还有许多其他学习和准备的工作,还是那句话,我是新人,所以我对自己接下来的创作是忐忑的,希望能写得更好,又担心突然触及到某个遮掩在迷雾中的坑。
反正蹚着走吧。
第一卷就是这样了,然后跟大家聊一些细碎的东西。
因为写作对我来说还算是个新鲜事儿,所以也有挺多新鲜的感悟。
比如我发现自己的几个小偏向和小毛病。
首先我喜欢写简单的人,简单的光明与黑暗。
有很多读者说,友军都很好啊,没有什么阴暗的心思。
当然,因为主角也没有阴暗的心思哈哈。
我喜欢写这种简单的东西,敌人凶恶、狡诈、残暴,他们每一个都不容易打败。
但朋友也光明、真诚、同心协力、同生共死。
这甚至是一种爽点我觉得——如此简单的世界,你可以尽情向一方宣泄仇恨,向另一方赠以毫无保留的真心,而不必担忧太多。
当然后面我也会尝试写复杂的人,但可能阅历和笔力都不能达到,所以写出来大概会没什么力量。
就像在石窟中时,我也写了两句那些狂热教徒们隐隐约约的亲情和人性,但如果真让我正面地、大笔墨地去描写那种环境中人性扭曲的发育、教徒内心的矛盾、黑暗血色中一闪即逝的米粒光芒,我觉得是在挑战我的能力上限。
但如果真能写出来的话,那也一定是非常有成就感的事。
其次呢,我好像在叙事详略这个问题上也有点儿毛病。
因为我看到有些读者会对情节产生疑惑,我就想:这儿不就是这样那样的吗?
再一看,哦,这儿我略写了一些。
一个例子是酒窖中裴液手中的青铜杯。
我写了裴液仰头喝的动作,写了青铜杯掉落在地上,后面又写了裴液把一杯满满的液体泼向了伍在古。
我没写的是:裴液是用之前在老香子家拿的空杯子做戏,而装了液体的杯子暗扣手中。
这里不知道读者们是理解了我的略写,还是根本没注意到“好像有BUG”,反正如果没注意到,那第一层等于第三层,也不影响阅读。
第二个例子是祝高阳和裴液打算反击紫袍人时。
我写了祝高阳取出两件不同的衣服,写了他取出古怪的器具。然后就写战斗中白衣人和少年分别成了裴液和祝高阳。
我没写的是:祝高阳穿了布衫,裴液穿了白衣,那古怪的器具也不是嚼头,是易容的工具——祝高阳前面就易容成了“张思彻”。后面紫袍人见到一个布衫少年背着一个白衣公子,其实是祝高阳背着裴液。
反正就多少增加了一些阅读成本。
可能这是个毛病吧,我不太喜欢把一切都写得太直白太清楚。所以大家看这本书如果跳着看或者看太快的话,就会丢失一些信息。
当然如果大家觉得写得清楚些好,我还是愿意改一改,毕竟这都是他妈的字数啊。
……
……
好了,就聊到这儿吧,越说越觉的写得全是毛病。
反正作者总是这样,构思的时候觉得很牛逼,写得时候也热情满满,但一写完之后,又总感觉这儿不行那不行。
从直观感觉上,我感觉自己写的这二十万字只有4-6分,哪哪都是问题,但是从个人能力上来说,我应该是已经发挥出了八九分了,下一卷不一定能写得更好。
反正总是眼高手低。
努力写吧。
——
明天开始第二卷!没有休息!
但是这个月不一定能日四,甚至可能请假,打个预防针。
最后感谢大家的各种支持,并再次恳请计划养书的读者给开个自动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