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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绝大多数的衙门管的往往都是民间的纠纷,一旦涉及到了江湖恩怨,只要不闹得太过分,多半是不会出手的……
这里的不出手,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因为江湖和朝廷之间,一般来说,都是井水不犯河水的,所谓的江湖是江湖了,江湖人之间的恩怨情仇,朝廷是不会插手的……
至于第二个原因,则是因为从朝廷的角度上来说,即使他们真正想要插手江湖的事情,也往往是力有未逮的,一般来说,各个地方的捕快,从战斗力上来说,还是比较弱小的,至于军队固然能够对付得了那些侠客,但是用军队去对付武者这样的做法,本身就是一种极端的浪费……
说到底,其实还是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
如果将武林人士集中起来,和军队厮杀,那么多半武林人士会团灭,但是武林人士散布在江湖之中,如果一个国家想要消灭他们,那么需要付出的代价将会是难以想象的……
而这也就是所谓的侠以武犯禁的说法了……
法律对武者缺乏一定程度上的约束力,自然也就很难真正做到公正,而一旦做不到公正,那么就会有无数的贪赃枉法之徒出现,因为他们会想,既然法律本身就已经无法做到公正了,那么自己就算是贪赃枉法,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这也就是为什么古代很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有预谋的造反行为,并且动不动就被反贼们一不小心就打下一大片区域了……
然而,现代社会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在现代社会之中,国家对于武力的掌控,远远比古代来得高,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国家对于人道秩序,也就拥有更强大的掌控能力,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国家才能够让人们享受到各种各样的来自于国家的福利……
而这也就是一种人道的体现了!
其实,文明的展,往往就是一种人道的展……
而人道最终的境界,其实也就是所谓的社会主义……
这一点,可以说是全人类都在追求的一种状态……
每一个人都不需要为自己的生存担忧,每一个人能够好好的活着,在衣食无忧的前提之下,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这也就是一种所谓人道天堂了……
在这种理想状态之下,每一个人都可以不需要为自己的生计而担忧,可以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当然,衣食无忧是最基本的生活状态,想要过上更好的生活。则同样需要付出努力。通过做一些对人类社会有意义的事情。来让自己获得更好的社会福利和社会地位……
这样的一种社会,其实就是一种人道巅峰的状态了……
其实,所谓的诸子百家,又或者是各种各样的宗教国家政体,本质上来说,其实就是前人和今人们对于人道认知的一种具现化,当不同的认知一点点被完善,最终汇聚起来。一点点和真正意义上纯粹的人道完美的融合,就必然会形成一种近乎完美的人道秩序,在这种秩序的作用之下,可以达到所谓人人如龙的状态……
其实,这种人道的改变,本质上来说,其实就是人们对于世界的规则和秩序,一点一点有着更加深刻认知的证据所在了!
对于世界理解的越是深刻,制定出来的规章和律法,也就必定会越是完善。越是不会出现漏洞,越是能够将一切的特殊情况都考虑在内……
而一个真正理解的法律的法官。在量刑的过程之中,也必定会丝丝入扣,达到一种无懈可击,让所有人都无话可说的状态……
所谓法理不外乎人情,如何能够真正掌握着有情和无情的平衡点,才是一个真正高明的法官应该拥有的境界和水准……
其实很多时候,中立角度的普通人,对于一个案件的看法,往往总是最直观也最准确的……
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如果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上去思考,总是可以可出一些相对合理的结论的……
就像是很多的时候的是非对错,同样的事情,在不同的双方背景之下,给人呈现出来的状态也必然是截然不同的状态……
举一个简单例子来说……
比如说,某一个新闻的标题是这样的——“某女子被扒光殴打丢弃街头……”
绝大多数人,在看到这个标题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的产生义愤填膺的感觉,因为这样的行为,显然是一种非常恶劣的做法,这种明显违反公众道德认知的行为,无疑是会受到绝大多数是正常的反感,甚至会极其他们的怒火……
当然,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什么无缘无故的恨,不管是什么样的惨剧,总是事出有因的……
而实际上,一件事情的源头,将会很大程度上决定中立者对于这件事情的看法……
如果标题是——“女子被扒光扔街头,原配抓奸不成反被小三殴打。”那么绝大多数人都会感到愤怒,并且认为小三这样的行为,已经远远出了他们能够承受的底线,觉得这是需要被严惩的恶劣行为,这不仅仅是一种单纯意义上的犯罪,甚至是对人类道德底线的一种触及……
而如果反过来说,这个女子自己是小三,被人扒光了扔在街头,那么虽然大多数人,仍然会觉得这样的行为非常的过分,但是却还是会有一部分人,在内心深处产生一种这女人其实也是活该的念头……
如果更进一步,如果这个被殴打的女人,是一个人贩子,又或者是一个逼良为娼的老鸨,那么恐怕绝大多数人都不会再为这个女人的遭遇产生太多的同情心了,或许很多人还会在脑海里这样想,这样的人渣,还是被打死算了……
同样的行为,从法律上来说,似乎罪行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但是因为犯罪动机的不同,带给人的感官也是完全不同的……
而所谓的人道,也就体现在其中……
第一种情况,是属于真正意义上非人道的行为,属于一种极度恶劣的做法,应该受到严厉的制裁……
第二种情况,同样并不人道,同样应该受到一定程度上的惩罚,但是考虑到事出有因,这种惩罚的力度应该酌情减免……
至于第三种情况,尽管行为并不人道,但是相比起对方的罪行来说,这种行为就算不上是什么不人道的做法了,正常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因此做出任何惩罚的……
其实一般来说,即使是在现代的司法制度之下,绝大多数的警察还是能够分辨得出其中的区别,并且分别做出正确的执法的,而这也就是一种人道秩序的体现了……
每一种犯罪行为,总是或多或少的有动机的存在的,如果动机合理,那么所谓的犯罪行为的罪行也就会轻上许多,而反之,如果动机不合理,那么犯罪就是真正意义上的犯罪……
这一点,其实在一些国外的法律之中,往往并不少见,比如说在一些国家的法律之中,如果有人私自进入别人家里,被人用枪打死也是活该,又或者是在一些国家,如果捉奸成功之后,就算是打死奸夫也不算是违法行为,其实,这也就是一种法理和人情之间的平衡了……
一个真正合理的秩序,总是能够严丝合缝的去解决处理秩序之中产生的任何问题,并且让绝大多数的人都感到心服口服,念头通达……
而如果某一种秩序,总是让人觉得念头不通畅,总是让人产生郁闷压抑的感觉,那么要么就是这个秩序本身出现了巨大的问题,要么就是维护秩序的人犯了错误!(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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