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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事实上,毛利小五郎也不是不能理解高强度审讯的目的:相比于大多数人所担心的冤假错案的问题,高强度审讯可以撬开拒不招供的犯人的嘴,有效地完成整个证据链的闭环,而事实也证明了这种方案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能直接解决所有问题并确保没有冤假错案的。
只不过,如果是英理对此提出了不满的话,恐怕就不是程序正义方面的问题了,而是刑讯逼供逼出了有问题的口供。因此他才会去看第一份自白审判书,而看完这份之后会去看最后一份自白调查书。
但就在第一份自白调查书上,他就看到问题了,因为这份自白审判书的内容和过于诡异。
首先,在第一份自白调查书上,袴田严供述自己杀人的时候穿着的是睡衣,而他的杀人动机是“和专务的妻子有不正当关系,而妻子希望袴田严能够帮他烧毁他们的房间,这样就可以新盖一栋房子了。”
其次,在第一份自白调查书上,袴田严声称自己在犯罪的时候穿的是睡衣,为了不过于引人注目而在外面穿上了防雨外套(当日是晴天),最终在杀人的时候却又声称自己的睡衣沾上了血迹,最终被迫对这件衣服进行了清洗。
而在一审判决书上,法庭却认定袴田严在杀人时穿的是后来才发现的一套“五件衣物”,在杀人并返回工厂之后才由于未知原因换上了一套睡衣,之后才对专务一家进行了纵火——这实在是显得有些怪异,而且也将袴田严的第一份口供全盘推翻了。
这样看来,毛利小五郎确实能够理解自己的妻子了——如此怪异的自白调查书内容,和同样怪异的一审判决书,确实让人觉得这颇为怪异。
当然了,仅仅以为这样的举动很怪异而判定事实绝非如此是不可取的,但同样的,将这样的举动认定为事实是更加荒谬的行为。考虑到妃英理的立场是辩护方而非控方,因此一审判决书上的这种说法就显得相当脆弱了。
“话说回来,木工小刀是什么样子的啊?”就在这时,柯南突然对毛利小五郎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木工小刀?”毛利小五郎愣了一下,然后才回答道。“那个……就是那种圆柄的小刀,和水果刀差不多。”
“一审判决书上说,袴田严用这样的一把刀执行自己的杀人方案,并且用这样的刀连砍四个人四十多刀,”柯南抱着胸,这样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就算袴田严是拳击手,但他却选择了使用这样的一把刀去执行预谋杀人,是否有些不合常理?”
“职业拳击手根本就不应该需要这种东西,”毛利小五郎也皱起了眉头。“四十多刀……如果用拳头的话,可能七八拳就能让两大两小四个正常人失去反抗能力,为什么还要浪费四十多刀的时间在他们身上?”
------题外话------
新年快乐,接受我的摧残吧-,-
都怪春晚太无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