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绢、布通常没有什么大用。
不得不承认,大明的工资体系本就已经先天不足,结果朱棣抛出“折色”后,大明官员可谓是雪上加霜。
对此,顾炎武对明朝官员的工资体系抛出论调:“今日贪取之风,所以胶固于人心而不可去者,以俸给之薄而无以赡其家也。”
他认为明代贪污之风盛行,是因为俸禄不足以养家所致。
虽然这个论调存在问题,起码高薪养廉亦不见得可取,但明朝官俸既低还缩水,确实是一个致贪的重要因素。
只是单从这种工资体系便判定明朝官员很穷,那可能就过于武断了。
地方官员早前之所以拥护严嵩和徐阶这两任首辅,除了严嵩和徐阶都深得嘉靖恩宠外,便是严嵩和徐阶都极力向百姓加征加派。
这些加征加派都是向百姓直接征收白银,由于百姓交上来都是碎银,故而地方衙门需要将碎银炼制成银锭。
由于碎银难免存在杂质,故而地方衙门在规定的税银外,还会向百姓再多征收一些火耗银,以此弥补经火熔铸成银锭过程中所产生的损耗。
正所谓肥肉过手沾满油,因为损耗的数目谁都说不准,很多官员直接加征两到三成的火耗银,实际节余的火耗银便直接进了官员的腰包。
有人做过一项统计,一个中等县的火耗银收入便可以达到2700两,若是在富庶的江南则是更高,甚至能翻上几倍。
跟着还要各种缩水的九十石米官俸相比,这火耗银无疑是极度诱人,已然是地方官员的最大的灰色收入来源。
最为巧妙的是,这火耗银根本无账可查。毕竟百姓上交碎银的品质不一,哪怕是十足的纯银,他们亦可以说成是八成的杂银,多出来的火耗银自然进了自己的口袋。
有鉴于此,地方官员哪怕没有跟地方豪绅狼狈为奸,单是火耗银这一项便能让他们吃得满嘴是油。
只是京城的官员一直都饿着肚子,对地方官员的这种弯弯肠子早已经看得一清二楚,已然是希望从中分得一杯羹。
从火耗银上捞得好处的官员通常不敢吃独食,不仅分一点给衙门中的属官,亦得拿出大部分的银两向上面打点。
每逢入京叙职之时,各种“冰儆”和“炭儆”按着品阶逐一奉上,而他们往往能够换到肥差或提拔。
大明自然亦存在甘于清贫的地方官员,像海瑞守着富得流油的淳安却一年到头都吃不着几回肉,但这种没有向上面打点的官员往往只能永远呆在“基层”。
正是如此,地方官员依靠的是“火耗银”等灰色收入,京城官员却是依靠着地方官员的“冰儆”和“炭儆”,而林晧然这种级别的官员则会在重要的节日合情合理地收取京城官员的“年礼”,已然同样是身处于“江湖”中。
对此,清廉的张璁曾经说过:“顷来部院诸臣,有志者难行,无志者令听,是部院为内阁之府库矣。今之监司,苞苴公行,称为常例,簠簋不饬,恬然成风,是监司又为部院之府库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