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就在薛福成将电报发出之际,威妥玛正乘着马车,在前来直隶总督署衙的路上。此刻的他,并不知道,英国舰队的“丑闻”,已然为中国人所知晓,而是盘算着怎么尽快逼迫李鸿章答应自己的条件。
上个月时,李瀚章、薛焕将查办滇案的最后结论奏极清政府,确定杀死马嘉理及阻止柏郎的都是滇缅边界深山密林中的“野人”。在钦差大臣审讯时,格维讷曾派有他的随员去旁听,他在给威妥玛的报告中,说李瀚章等的结论毫不真实,威妥玛据此就滇案本身大肆刁难。早在滇案发生后,他就一再专横地硬说该案是一个名叫李珍国的边吏所指使,随后又把责任推到云南巡抚岑毓英及其他地方官身上,其目的是要说成这件事与中国地方政府有直接关系。此前他多次向总理衙门咆哮说:“马嘉理被杀及柏郎被阻,其根由在朝廷大吏均以攘外为心,所以李珍国是奉宪谕,岑毓英是奉旨,今唯有问之中国国家如何去攘外之心,如何保其将来。”要求“岑毓英以及各官各犯,必须提京审讯;李瀚章、薛焕查办不实,亦应一并处分”。“中国如不照办,是国家愿自任其咎,自取大祸。”其恣肆狂妄,达到新的高峰。到五月底,威妥玛除了就滇案本身继续纠缠外,更再度追问优待公使及整顿税厘两事的切实办法。总理衙门这时已得到了李鸿章的报告(也就是林义哲的处理方略),断然拒绝将岑毓英等提京审讯等一系列无理要求。威妥玛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总括了一下之前的各种要求,列为八条。向总理衙门提出以此作为免将岑毓英等提京的交换条件,也被总理衙门断然拒绝。
为了诱迫清政府答应,威妥玛又调整了要求,称八条中暂不包括优待公使问题,所着重要求的是:一、总理衙门应奏述滇案的发生及钦差大臣查办经过,奏折内须说明何以英使不能接受那种查办的结论,出奏前,折稿须经英使阅看;二、上项奏折及相应的谕旨须列入告示。张贴全国,以两年为期英国官员得随时要求由中国官员陪同赴各地察看张贴情形;三、中国内地如发生涉及英人生命财产的案件,英国得派员观审;四、应谕令云南当局派员协同英国官员调查滇省边界贸易情形并商订贸易章程;五、英国得派领事驻扎大理或云南其他地点察看贸易情形,以五年为期;在重庆亦同;六、华商洋商都可请领税票(半税单);中国须在沿海、沿江、沿湖多开口岸,如大孤山、岳州、宜昌、安庆、芜湖、南昌、温州、北海、水东等;中国如同意这些要求,英国愿商议调整鸦片入口税;中国如同意“口界”免厘,英国还允许通过国际协定准中国增税;七、以上六条定明后。中国使臣应前往英国,国书内须声明对滇案表示惋惜;国书须先经英使阅看;八、偿款应包括马嘉理家属的抚恤、柏郎等损失的赔补、印度派兵护送柏郎等及英国调遣兵船等费,其总数听英国政府决定。在随后的谈判中,威妥玛提出偿银二十万两(兵船调遣费不在内)的数目。十分明显,这八条把多年以来英国关于通商利益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了。但总理衙门还是毫不客气的予以拒绝,加之刘锡鸿在伦敦遇刺。总理衙门对威妥玛进行了严厉的质问,随后并提出了反制的要求。威妥玛坚绝拒绝,并威胁要下旗回国,总理衙门竟然也没有理会。威妥玛因而愤怒的离开了北京,前往天津。而总理衙门顺水推舟的让直隶总督李鸿章负责和威妥玛进行谈判。
在天津的威妥玛并不甘心同北京方面中断谈判,他派秘书梅辉立去总理衙门商议两个文件的措辞。一是前述八条要求中第一条所说的奏折,二是邀请各国公使讨论商务厘金的照会。梅辉立对谈论间涉及英国八条要求中的偿款一条,和威妥玛一样的恣意勒索,声称款数既应由英国政府决定,“无论索偿数千,或少至数万,或多至数百万、数千万,中国必当应允,无可商量”;中国方面当然不会允许,谈判不欢而散。随后威妥玛再提将岑毓英传京,又照会总理衙门,把前此谈判所得的协议一概推翻。至此威妥玛同清廷中枢的谈判宣告最后破裂。
威妥玛如此骄横恣肆,是因为他坚信自己已看清大清帝国的统治者不敢坚决反抗自己的勒索,而总理衙门只是向他一步一步地退让,不愿一下子全部屈从,他对此感到不耐,想以最后的决绝姿态来迫使当时各个要求都得兑现。但让他...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