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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嗅觉,是秋白为阿乌的能力定下的名字,因为秋白认为阿乌的嗅觉确实只能用神奇来形容。
如果把阿乌和黑眉相互比较,黑眉的力量应该也能称为神奇力量了,能举起超过身体四百倍的重物,黑眉的力量大得不可思议,不过有南川众多巨型动物为参照物,黑眉的力量虽然骇人,但是秋白却并不算太重视,因为正如秋白所言,一次能举起几万斤和几亿斤都差不多,哪有那么多重的东西让黑眉去举呢。
但是阿乌却不同,人们常用狗鼻子来形容嗅觉灵敏,阿乌的鼻子已经远远超出普通狗的嗅觉范围了,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
在这几天,秋白试验过许多次,在五里范围以内,阿乌的嗅觉简直可以说是百分百正确,哪怕秋白用的一块石头,只要让阿乌闻一下,再丢到五里范围内的任何一个地方,阿乌都能凭嗅觉找到,第一次秋白秋白丢的是锅里,阿乌围着锅转了几圈,第二次秋白丢到的是水里,队乌照样找到了,这种能力难道不能用变态来形容么,那可是石头啊,秋白真不知道阿乌的嗅觉为什么会这么神奇,连石头的味道都能分辨出不同之处来,可惜阿乌不像小白那样,能和秋白相互沟通。
但是一离开五里范围后,阿乌的鼻子就不太灵光了,距离越远就越不行,如果超过七里,阿乌根本闻不着,哪怕是阿乌对鲜血的味道极为敏感也是如此。
秋白认为,阿乌的嗅觉有点像是神念,比如现在秋白的神念范围是五十米,在这五十米内,只要秋白想看的东西,除非是没有视角,否则必定是上帝视角,一超过五十米后秋白就一点都看不着了。
阿乌在五里内,它的嗅觉就是上帝,所以秋白丝毫都不会怀疑,随着巨型动物数量越多,能力越厉害,秋白觉得跟人比起来,动物的优势也越来越大。
阿乌欢快的奔走在路上,不过却没有跑太快,跑几步就用小鼻子嗅一嗅,路上有不少人,不过就算是注意到阿乌,估计也只会觉得这条小狗相当可爱而已。
秋白跟在阿布的后面,在他旁边的是原振侠,亦步亦趋,虽然原振侠心里不太痛快,但是却也并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那就是必须要保护好秋白的安全,原振侠的右手放在腰间,他是带着手枪的,枪里还有子弹,在他认为事态情急的时候,原振侠不会吝啬开枪射杀。
市公安局在东汇新区,这是南川市最近十年来建设起来的一个新兴区域,这里是南川最繁华的地带,在南川,大家都知道东汇新区就是亲娘生的,而别的地方都是后妈养的,不过这里也有偏僻的地方。
沿着长长的石梯而下,进了一片住宅区,阿乌又绕了好几个弯子,最后在一家名为高峰旅店的门口停了下来,回头朝秋白呜呜的叫了几声。
如果是宁宁在这里,宁宁是管不着阿乌的,阿乌肯定会咆哮着就朝旅店里冲,但是偏偏秋白就能镇得住阿乌,在秋白面前,阿乌要比平时乖得多。
秋白把阿乌抱了起来,看着这个高峰旅店,对跟在身边的原振侠说道:“阿乌找到的就是这里。”
原振侠面无表情,叫跟着的那个民警先原地等候,他自己大踏步走了进去。
几分钟后,原振侠又走了出来,脸上有着奇怪和佩服之色,刚才他问过旅店的服务员,这几天有没有奇怪的人来开房间,服务员告诉他就在前两天,有两个口音听上去很奇怪的人入住了这里,然后在昨天这两人退了房间。
虽然现在原振侠并不确定这两人就是凶手,但是却已经不敢小看阿乌了,高峰旅店离刚才那条路的直线距离最少得有三四里,这都能闻着,原振侠只能表示佩服。
秋白带着阿乌进了旅店,原振侠亮出了自己的证件,服务员赶紧把他们带入了两位嫌疑人住过的房间,而另一位民警则要看收银台的登记记录。
一男一女被原振侠客气的请了出来,秋白走进了房间,让阿乌去找线索,阿乌转了一圈后,最后低沉的叫了几声,秋白听明白了,这里没有。
重新走出旅店,原振侠有些沮丧的道:“真是该死,这个旅店登记的居然是自己的身份证。”
刚才民警查过记录,因为那两个人没有身份证,所以收银员就把旅店自己人身份证登记在了上面,滥竽充数,而且这个旅店也没有监探,所以凶手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只知道有个特征,那就是两人都穿夹克,比较高,大概一米八。
这种情况其实是相当常见的,这种小旅店根本就不严格,给钱就能入住,不光南川有,别的市里也有,秋白安慰道:“原队长,没事儿,至少证明这里是凶犯停留过的地方。”
“阿乌能不能凭着凶犯留下来的味道嗅到犯人去了哪里?”原振侠问道。
“不行,阿乌还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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