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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沈七,我现在在伦敦。
我不知道,那个烦人精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走进我心上的。
在她之前,我不爱任何人,我只爱阿欢。
我说过,我要和阿欢生生世世纠缠。
是的,阿欢没什么特别的,但是我就是喜欢她,我喜欢她的怯生生,喜欢她低眉浅笑,喜欢她咬嘴唇的窘态,喜欢她喊我名字的绵软……
而那个烦人精,跟这一切都不沾边!
我知道,就像世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一样,女人也是千姿百态,她们或者清纯,或性感,或保守,或开放,或温柔,或霸道,但是那个烦人精她简直就是一个无可形容的怪胎。
第一次见面,我生命垂危,从云溪回江城的救护车上,她坐在我身旁,摘下口罩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不想理她。
除了阿欢,我对女人无感。
尽管我也曾无数次地在女人身上发泄多余的精力。
可是在我心里,女人和阿欢,这是两个概念。
女人是相对于男人来说的,阿欢是相对于我来说的。
如果不是阿欢,我可能真的会在云溪的一个小山村里度过我生命中最痛苦,最煎熬的时光。
只要我想躲,没人能够找到我。
那些痛到抽搐的日子,只有老胡陪着我。
我每天白天躺在床上回忆从前,晚上,暑热散去,我和老胡坐在院子里看星星。
山里的夜真静啊,星星又大又近,仿佛伸手可摘,其中最亮的,就像阿欢的眼睛。
她的眼睛时常蕴满泪水,闪亮动人。
想起她的泪,我的心就揪痛,但我愿意不停的想她,因为这种痛要比肝上的痛来的美妙。
老胡也常常哭泣,只是背着我。
有一天,我的止痛药用完了,他独自开车去城里买药,回来的时候给我带了一张报纸。
四开八版的报纸,我一眼就看到了阿欢的照片。
她奄奄一息地躺在病床上,面容削瘦,枯干,她说,我在云溪等你!
我没想到她会来云溪,更没想到她病的如此重,我知道她爱的是姓梁的,但我不知道她还如此牵挂我。
她对我的感情,已经远超爱情,这是姓梁的都得不到的。
我决定,不管怎样,我一定要去见她,我们两个,不是她送我离开,就是我送她离开。
我和老胡开车直奔云溪,到了医院,天已经黑了,我找到了她的病房,她已经陷入了昏迷。
我站在床前,泪水滴在她脸上。
我伸手抚过她削瘦的脸,她的泪从眼角滑落,我一句话都没说,她就知道我来了。
她就是这样的爱我,虽然这爱于爱情无关。
她醒了,我却跟着倒下了。
这一次,比之前的任何一次都突然,都严重。
我以为我要死了,我也已经不想再撑下去,因为越往后,那种痛越恐怖。
可是阿欢的眼泪让我心疼,我终究不忍伤她的心,我答应她,我跟她回江城,不到最后一刻,就一定不放弃。
于是,就在回江城的救护车上,我第一次见到了秦若思。
她的护士服竟然和我的衬衫同色调,她梳着马尾辫,额头光洁,目光清澈,满满的生命活力,和我的奄奄一息形成鲜明对比。
我有点嫉妒她。
但是,最初的时候,她是安静的,眨巴着大眼睛听我们说话。
我喜欢安静的人,于是我就没再嫉妒她。
可是,很快我就发现我的认知是错误的,她根本就不是安静,她是在寻找一招制胜的契机。
后来,她终于逮住了我们说话的空档,摘下口罩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瞥了她一眼,懒得理会。
谁知她契而不舍,又接连问我的名字,还企图威胁我。
我对她的好感瞬间粉碎,为了不让她再没完没了,我气愤地提醒她看病历。
结果却引来她喋喋不休的话语。
我忽然很后悔,我为什么不坚持自己最初的决定,在大山里郁郁而终?
她不但话多,还企图操控我,连肉都不让我吃,最可气的是,大家竟然都偏向她,可恶!
我说不过她,只能一路默默忍受,终于到了江城,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再也不用见到她了,真好。
然而我的喜悦并没有维持多久,她竟然不知用什么办法说服姓梁的让她留下来了。
我的烦恼从此开始了。
她把我当成养殖动物一样,每天吃什么喝什么,每天几点起床活动,几点睡觉,都要听她的,连吃药的时间都要精确到几点几分。
我一生自由来去,随心所欲,根本就受不了这样的约束,我多次对姓梁的抗议,要求换掉她,可姓梁的坚决不肯,连阿欢和老胡都说,我在她的照顾下起色很大。
我对他们全体都感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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