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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事情就在阴森的角落进行着,警察当然可以调查,只是最让人难堪的,是他们还和自己的上级领导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阎王易见,小鬼难缠。
作为人民卫士,他们当然有能力维护社区安全,可是谁也说不准之后会不会被领导穿小鞋,还找不出任何理由。
举报……举报当然有用,但在老百姓的心里,官就代表着权力,平头百姓谁能拿他们怎样?
谁知道黑暗的角落里,有多少把磨快了的刀子正在等待着切下自己身上的每一块肉?
烈焰也懂,所以她在几个好心的年轻警官协助下,搬了家。
虽然噩梦并没有就此苏醒,但那些混混至少收敛了很多。
因为这里是天水小区,是之前因为枪击案而被警察重点照顾的区域。
烈焰在这里碰见了熟人,沈半宁对这个护士姐姐的到来感到惊喜,同时也对她身上发生的事情感到愤愤不平。
“那些流氓!杨大哥不在吗?”
对于这个问题,烈焰只能苦笑。
现在烈焰身边唯一和他有关的,也就只剩下大黄这只把烈焰当成了女主人的狼狗了。
它很听话,晚上不乱叫,遛狗不龇牙。
“小明啊……你说,你主人现在在哪呢?”
大黄明显对这个新名字没有排斥的意思,它兴奋的吐出舌头,在烈焰的身边打转,随后翻身露出肚皮,想让烈焰好好的揉揉它。
“哈哈,你真可爱。”
她的心情不错,因为林沐月邀请她去参加宴会。
女人之间的友谊也许就是这么莫名,两人分明只是在病房有那么片刻的交流,就已经让两人产生了男性想象不出的亲切。
就好比不少女性都不能理解为什么初次见面的两个男人只要谈到了都有涉猎的游戏或者股市,就瞬间能转变为相识多年的老友那样。
本来,烈焰是不想去的。
因为她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和林沐月这种上流社会的人有什么交集。
她的家境不好,父母离异,两人都不喜欢自己这个女儿,因为性别,这无法改变。
虽然还能保持最基本的自信,但烈焰自从上了大学之后,就没再回过家,自己的母亲也根本不在意自己这个女儿。
她再婚后生了两个儿子,至于最先出生的女儿?她根本就不关心她的死活。
可林沐月却显得对自己很是重视,她在杨洛不见之后经常来找自己,能在天水小区找到空房,也有她的功劳。
今天,她又来了,而且像是之前的很多次一样,欲言又止。
林沐月是个漂亮的女人,烈焰虽然在相貌上也不输她,但和她之间就是差了那么几年的时间沉淀,烈焰只是青涩的果子,而林沐月已经完全成熟,透着诱人的颜色。
这样的女人若是摆出一副有心事的模样,总会有男人自告奋勇的上前,想要帮她解决麻烦——尽管可能越帮越忙。
“妹妹,你是真不和姐姐一起参加宴会?地点在绝天山,可是著名的旅游景点哦!”
在烈焰用心装饰过的客厅里,林沐月身穿便装,拉起烈焰的手臂,撒着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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