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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的商鞅和秦孝公两人,大多时间是各忙各的。一个主内,一个主外。商鞅主持内部立法委的事,日夜不停地编写各种律法。秦孝公主持秦国朝政:推广各项改革、监督各项改革。
只有遇上紧急事务了,两人才聚到一起,进行商议,想着解决方案,预测各种风险。
平时的商鞅,除了处理职务上规定的事务外,大多时间都是在立法委这边,与下面的工作人员一起商讨各种律法的制定。
跟现代社会国家立法委一样,把法律方面的专家组织起来,编写一部法律。然后!集体商议,这种规定行不行?首先!必须编写律法的人内部通过。然后!再由领导通过。再然后!征询广大人民的意见。再然后!进行试行。
一部完美的律法,是要经得起人民的检验和事实的检验。通过试行,再寻找可能存在的弊端。
律法规定是死的,可人是活的。有些人,以及敌对分子和反对派,他们好像有律法方面的天才,能够在第一时间里寻找到你制定的律法上面的错误、弊端。
他们寻找到错误、弊端后,就会兴风作浪,摧毁你辛苦制定的律法。
在商鞅的大脑中,储存着无数条律法。一般情况下,他把这些律法写出“草案”,发放到各个立法委成员的手上,让大家参阅。然后!大家在一起商议,对草案进修改、完善。
人多力量大,你没有发现的问题别人可能会发现。有时!大家为了某条规定而相互争议,互不相让,现场气氛很紧张,也很热烈。
有时!某条规定得到大多数人一致通过,可就是某些人不通过。按照立法委的规定,某些人的反对意见是要记录在案的。
就跟现代社会中法院合议庭审理案件一样,不同的理解、观点是要记录在案的。少数服从多数是必须的,但也不能抹杀少数人的意见。因为!从这些不同的声音中,可以看出一个审判员的业务能力。
错判!不是你在作弊(得了别人的好处)就是你的业务能力不够。
事实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许?后来事实证明,反对者的观点是正确的。
真的到了那个时候,就不能忘记这个反对者的声音。事实说明!他的反对意见是正确地。所以!我们要尊重他。甚至!要重用他。
经过几年的立法工作,秦国基本上“有法可依”。
这些年!商鞅在秦国还不是太出名。但是!也不是不出名!在秦国内部,在权贵们面前,他是出名的。因为!他的一系列改革方案,直接触动了权贵们的神经。
比如说!在他的主持下,太子犯错,割了太子老师的鼻子。要知道!太子的老师是谁?他是太子的大伯、秦孝公的兄长。
可见!商鞅为了推广他的法制社会,也是豁出去了。不动真格,还无法将改革进行下去。
也就是经历这次事件,商鞅才意识到了自己将来的命运。但是!为了自己的事业,为了人类的文明进步,他不得不将改革进行到底,牺牲个人算什么呢?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接受并理解了白梅以及老丈人的想法:不与白梅公开成亲,不组成合法家庭。
只有这样!才能保全自己的后代!
如果有了合法的家庭,有了公开的后代,后果是可以想象的!一旦倒霉了,全家被诛。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商鞅一直以工作太忙为由,不愿意公开娶妻生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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