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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请客的快乐,并不会因为你是百万富翁或者兜比脸干净而有所区别。唯一会让被请的人内心所拥有的快乐产生波动的,就只有要请客的人是不是自己愿意被请,有多愿意被请的区别了。
毫无疑问,无论在吴桐心里,还是在林思允心里,阮清柠都是高挂在喜爱人类排行榜最前列的人员。于是阮清柠答应请她们俩吃饭,成了两人今天除了登台演出外最开心的事儿。
“给我打钱!”看着眼前因为自己答应请客高兴的像傻子一样跳着幼稚舞蹈的两人,阮清柠忍不住拿起手机,试图从庐陵这个让我破财的源头那里弥补回自己的损失,“都是因为你,我今天晚上要大出血了!如果我没能按时回去,我一定是因为允儿和桐桐吃的太多付不起帐被留在这里洗碗抵债了!”
女朋友让打钱该怎么办?收到阮清柠发的信息后,陆凌很快速的给予了回复,“你钱包里那张黑色的卡,是我银行卡的副卡,随便刷,一顿饭要是能把它刷爆算我输!所以,一定要按时回来啊,你要是留在那里洗碗的话,我会哭的。”
“傻瓜!”嘴角控制不住的上扬了一个很明显的弧度,阮清柠沉吟了一下,起身回化妆间找自己的包去了。陆凌是什么时候把自己的卡塞到她钱包里的?都没经过她的允许就擅自打开她的钱包,差评,这样的男朋友必须要给差评!
但嘴角不受控制的上翘是什么鬼?她也是土豪阶级好吧!真要算起身家来,陆凌可能会羞愧死。可为什么还是感到这么开心呢?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男朋友必杀技,我的钱统统给我花带来的快感?
阮清柠因为男朋友的钱都给我花开心的直冒泡,留守在家里的陆凌心情也很美丽。顺利找到了店员,完成了阮清柠下发的强制性任务,没有任何后顾之忧可以瘫在沙发上当咸鱼的舒服,没经历过的人是绝对不会懂的。
然而美好的时刻总是很短暂,陆凌没舒服多一会儿,就有狗子来打扰。低头看着正好落在自己胸口的爪子,以及海拔不够只能叼着自己的裤腿用力撕扯的灰毛球,陆凌叹了口气,认命的起身去拿放在玄关柜子里的狗项圈。
带上项圈=可以出门发疯了,有了这个认知,一大一小体型相差迥异的两条狗子十分乖觉的蹲好,任由陆凌将项圈套在了脖子上。
把一粗一细的狗绳分别给两只狗子系好,陆凌打开家门的那一瞬间,已经激动的不行的两只狗子就欢快的先陆凌一步跑了出去。要不是陆凌身强体壮,无任何疾病,两只狗子往前跑的拉力,就足够让他的脑袋直接跟大地来个亲密的接触。
这也是阮清柠不愿意养大狗的原因,她不像吴桐,对大型的狗存在恐惧心理,所以才不养。只要是狗子,阮清柠都很喜欢。之所以不养大狗,完全是因为她的力气hold不住。
明媚的阳光照在被微风吹得波光粼粼的江面上,三两路人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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