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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小鱼儿这么说,包黑子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整理男死者遗物时,他曾注意到一个细节:男死者身上的衣服总感有些别扭,因为死者所穿的衣服?
小鱼儿看着包黑子盯着衣服去瞧,道:“大人果然聪明。”小鱼儿指着衣服说道:“没错,长衫来自端州绸缎庄,鞋子来自玉履庄,不过这条腰带就……”那现在人说,死者满身名牌。这足以说明经济状况良好。按照常理推断,他对衣着的品味应该也不会太差,那就更不应该如此混搭。
分析到这里,公孙策点了点头道:“刚才我也查看了死者的衣物,确实在长衫前襟和后背等位置发现一些磨蹭血迹,应该是脱衣时在头部伤口处沾染到的。”
小鱼儿的推理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同,包大人笑了笑,说:“你的这个发现非常重要,而且推理也不错,但是你想到没有,如果凶手是怕我们通过死者的这件长衫查到其身份,那他为什么不将死者毁容?用石头猛击就完全能够做到,这不是最大限度的破坏现场嘛!”
对呀,为什么没有毁容呢?如果凶手连死者长衫这个最容易忽视的细节都没有遗漏,怎么会忘记毁容呢?众人有些怀疑自己之前的判断了。
小鱼儿想了想,道:“我觉得我能够解释这种行为。我记得曾在一本研究犯罪心理学的书上看到这样一个名词,叫‘细节遮蔽重点式盲点性思维’。大家想想,我们认知一个陌生人的时候,首先就是从一个人的脸部开始辨识,也就是重点。但作为一个熟人,那张脸已经烂熟于心,甚至已经在潜意识中被漠视忽略了,成为他眼里一个视而不见的盲点。反而更在乎的是一些其他方面的细节。那这个案子来说,如果是陌生人作案,首先,他不会毁容;其次,更不会脱那件标志性的衣服,因为他不会对此有顾忌,死者就是穿着一件这么贵重的长衫,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但本案中的凶手偏偏就脱了这件长衫,由此看来,他应该是很怕我们发现这件长衫。死者的身份一定会因此暴露,甚至能够令官差立刻查到尸源。所以,他才会将死者的醒目的长衫脱掉,但却偏偏忽略了作为识别人物身份时最应该首要认知的特征,也就是相貌。这也就充分地说明,凶手一定与死者相熟。”
包黑子点点头,说:“小鱼儿分析得有一定道理,我的推测也是这样,死者肯定与凶手相识。但是。这个理由还是不足以解释清楚脱衣这个奇特行为。现在看来,凶手应该是预谋已久然后实施的杀人,那么他在事前一定会作过仔细盘算,充分预估行凶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情况。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如何不令自己暴露在警方的视线中。所以,他才会拿走死者的财物,制造抢劫杀人的虚假现场。既然这样。他就不会对死者进行毁容,如果毁容就会将之前的一系列伪装完全揭穿了。话说回来,就算凶手本来就想销毁死者所有的外在特征。却在行凶时忘记了这一点。对了。”
包黑子冲着小鱼儿说道:“你的画像搞完没有?”
小鱼儿拿出两张纸,分别画着两位死者。包大人接过来一瞧:“的确很像。”然后吩咐人做雕版多印刷几张。通过死者外貌找到尸源。这可是最重要的一个手段,稍具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凶手甚至都可能在案发前做过无数次的构想。那么,他经过谨慎细致的策划,为什么会在实际作案过程中,遗漏了毁容这个最重要的步骤呢?所以,脱衣服但没有毁容,绝对不是天明说的那种‘细节遮蔽重点式盲点性思维’。、
包黑子停了一下,又说:“凶手脱衣服的目的很明显,肯定是怕我们根据死者的衣服而追查到尸源。当然,他也怕我们通过死者交际网找到他。但最大的可能性,则是这件衣服对他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他看在眼里就会产生一些特殊的想法,也意味着一种暴露。你们想想,什么人会产生这样的想法,会觉得这件衣服的存在对自己是种暴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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