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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关起来吧。我们再去一趟邹家。”
我实在不是很明白小鱼儿到底骨子里卖着什么药,道:“我们还需要找什么证据?他杀了人,将尸首包裹以后直接抛尸,看样子很合逻辑。而且他还有杀人动机?”
小鱼儿道:“动机有了,然而我们还需要证据才能定案。”
“第一,如果是偶遇歹徒被害,歹徒不会花那么多心思去包裹尸体,有什么意义呢?”我道,“第二,如果是在乱石岗附近偶遇熟人,熟人作完案,要藏匿尸体,应该抛去更远的地方,不会抛尸在离杀人现场那么近的乱石岗。而且在荒无人烟的地方碰见熟人,几率太小了吧。”
但是,小鱼儿总觉得这样的怀疑理由并不充分。还是执意去找寻所谓的证据。
“我认为邹芳不可能在野**害的依据不仅仅是这些。”小鱼儿看出了我们的质疑,“我有充分的依据支持邹芳是在室内被害的。”
小鱼儿讲解道:“包裹、捆绑尸体的物件有:麻袋、丝绸。尤其是这种丝绸,谁会带着这种丝绸出来呢?你们觉得如果在野外作案,会有这么充分的时间、花这么多心思来包裹尸体吗?这心理素质也太好了吧!现场即便是空旷的野外,也是偶尔有人路过的。”
我们觉得非常有道理,都在频频点头。小鱼儿接着说:“另外,在野外作案,能够在短时间内找到这么多捆绑、包裹尸体的物件吗?那他的速度也太快了。”
于是我们来到了邹家,以包大人的名义进行搜查。在他家里找寻了一阵,找到了类似的丝绸。小鱼儿见到微笑了一下。
我奇怪的问道:“为什么?”
他道:“如果,你是凶手,用同一种东西杀死了死者之后,还会留下这些东西吗?”
“当然不会。我必然会将这些东西毁掉。”
“说的对。”小鱼儿看着这些东西道:“这说明杀死她的人,根本不知道家里还有。而郑爽如果是杀人凶手,必然会处理干净这些东西。”
既然是在家里发现的,必然就是熟人所为,询问管家:“最近有哪些人辞职不干的伙计等?”倒是真的有一个伙计辞职不干了,是一个车夫。
恩,这就合情合理了,将人杀了之后,捆绑包裹起来,然后通过马车运尸,送到乱石岗。
小鱼儿又一次检验了马车,在马车的确发现了一些麻袋上的残留物。马车是车夫走后,就一直没有开动过。
接着,我们就回到了县衙,禀报给我老爹。让人发布海布公文。十天之后,杀人的车夫被抓捕归案。承认了杀了皱芳。而他之所以杀掉皱芳,是因为这个女人很烦,三个月前,他多吃了几碗酒,就被女主人大骂。他一气之下就杀了邹芳。用麻袋一装,驾驶着马车就离开了邹家,将尸体抛在了乱石岗。接着就辞掉了邹家的工作。
案件终于水落石出了,凶手果然不是郑爽?我看着就很不爽。该死的小鱼儿,这次又大出风头。
既然不是他杀的,为什么郑爽此人不回答呢?原来是郑爽有了**。他不说的原因就是为了邹芳的家产。邹芳在一处文件里书写着,一旦发现了郑爽有了**,他就不能继承家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