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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的走到了酒吧街,又鬼使神差的走进红坊,或许一切自有天注定…
缘分到了,挡也挡不住,缘分没到,求也求不来。 这种事,谁说的准呢。
现在的张北羽跟以前可不一样了,渤原路上鲜有人不认识他,尤其是之前还跟严妍打过交道。
严妍看见他之后楞了一下,马上露出笑容迎了上来。
“北哥来了啊,稀客!”
张北羽随意的一挥手,笑道:“你比我大,我得叫你姐!”
严妍捂着嘴轻笑两声,“哎哟,这个称呼可不是按照年龄来分的,这是尊重嘛。”
“哦!没发现,你还挺能说的。”张北羽故意做出个夸张的表情,仔细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女孩。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这个严妍虽然算不上惊艳,至少跟王子、万里比不了,但是还挺耐看的。
当然,这只是纯粹对美的欣赏而已,他可没心思再想这些事了。
“北哥今天来有什么事么?”严妍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的确,堂堂北风,在人们的印象中应该是走到哪里后面都跟着一大帮人。就算不说一大帮吧,也得跟着两三个跟班,才配得上这个名头。
如今只身出现,严妍当然以为他是有什么事才特意到红坊来。
张北羽笑笑,“你这话说的,没事就不能来了?当初我在学校的时候,严主任没少照顾我,我来照顾照顾你的生意呗。”
严妍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嬉笑道:“这可是小店的荣幸,里面请,今天可得把你招待好了。”
而实际上,张北羽也并没有让严妍招待,只是点了一瓶酒之后,自己找了个靠角落的位置坐下。
红坊是家清吧,有专门的驻唱乐队,地方不大,客人不少。相比夜艳,这里的客人更有素质,环境也更干净一些。
喝着小酒,听着主唱有些沙哑的歌声,张北羽很喜欢这种调调。
……
都说一醉解千愁,还真不假。小半杯纯的威士忌下肚,喉咙像是滑过一股火焰,再到胃里翻搅,张北羽感觉世界都清晰了。
此时,乐队主唱演唱了一首《悟空》,颇具中国风的调子引人入胜,其中歌词更是反映出一股对世俗的反抗,而这种反抗却有些苍白无力。
张北羽向台上瞄了一眼,这才发现,乐队的主唱是个年纪很小的小鲜肉,浓眉小眼,而且还是单眼皮,但看上去却很舒服,稚嫩的脸庞透露着青涩,这一点跟周琦倒是很像,最多也就十六七岁。
小鲜肉穿了一身牛仔服,戴了一顶深咖色的绒线帽,露出额前的刘海,单肩挂着吉他,一手扶着话筒,深情的演唱,相当有范。
说实话,颜值不是非常高,至少跟江南差了不少,但现在最流行这种很有个性的小鲜肉。关键人家还有才华,又会乐器,又能唱歌。
通常情况下,这个年纪的男孩都瘦的跟筷子竹竿似的,但这个小鲜肉不同。从穿的外衣就能看出来身材还不错,应该至少是坚持健身的。
恰巧这时候唱到了第一段副歌:“金箍当头,欲说还休!!”
这一句的调子要比原唱还高,小鲜肉唱的脖子上的青筋都凸起来,但却还是没有破音,可见的确有些唱歌的功底。
张北羽又拿起酒杯喝了一口,露出个苦笑,摇了摇头。
“北哥,什么事啊,怎么还摇上头了。”严妍笑着走过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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