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喝酒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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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朗被师傅骂的呵呵呵的笑,说:“这些个王八蛋,居然还打我老诺基亚的主意,气死我了。”
秦朗说着把那个已经掉了漆的诺基亚拿了出来,用手轻轻的抚摸着。
王明义知道他为什么那样的喜欢手机的诺基亚,因为那是他连续几个月,中午不吃饭换回来的。
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能够每个礼拜给他在农村的娘打一个电话,也能够让他娘第一时间找到他。
“怎么回事”王明义问。
原来,早上起来,秦朗看胭脂彻底的没事了,就跟他说要带着她来见见自己的师傅,母亲远在老家,见不到,见到师傅,也就算是正式的把两个人的关系确定下来。
胭脂懒在被窝里,问:“你真的决定娶我了,以后不后悔,我可是酒吧女,你不嫌我丢人。”
秦朗在胭脂的屁股上轻轻的打了一下,然后把口服药拿了过来,递到了她的手上,说:“你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我要跟你好好的过一辈子。”
胭脂笑了,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她知道,秦朗说的是真的,她相信。这么多年以来,她一直苦苦等待的男人原来就是他。
秦朗准备给师傅打一个电话,可是想起来自己的电话可能还在看守所里。
秦朗带着胭脂来到看守所的时候,大门已经不让进了。
秦朗说:“我刚放出来,手机没有还给我,我要进去找一找。”
值班的是个头发花白的老警察,胖的肚子就像是怀孕六个月一样。
不耐烦的说:“去去去,我没时间跟你扯淡,出来的时候干什么去了,现在想起来了。再说了,跟我这里没关系,谁把你的东西拿走的,你就找他要。”
秦朗问:“你是警察不。”
那个人看了看秦朗,说:“你有病吧,看不出来我穿着警服吗。”
秦朗说:“你穿着警服,双腿搭在办公桌上,这一点是不是违反了你们着装规定。我从你的身上看不出来一点警察的样子。”
胭脂看到那个警察的腿动了一下,可是又放了回去,估计是不想在一个小毛孩子面前丢了面子。
“你算个什么东西,竟然跑到我这里来撒野,没事赶紧滚,别他妈的影响我办公。”那个警察骂骂咧咧的说着。
秦朗把胭脂的手机拿了过来,给警察来了几张特写,说:“老兄,知道我是谁不,我叫秦朗,市委书记江少华我都不怕,我能怕你吗。
我敬重的是有良心,又气节的人,你这个德行我也不愿意打你,现在我就把你的照片,还有工作地点放到网上去,我让你看看究竟有没有人管,究竟有没有人过问这件事。”
秦朗说着就拿着手机噼里啪啦的开始操作。
那个警察早就没有了刚才嚣张的样子,一下子把两条腿拿了下来,拉住秦朗的手说:“小兄弟,等等,等等。”
秦朗停下了手,说:“叔叔,您可别叫我兄弟,我也没有您这样牛b的大哥。”
警察说:“你看看,刚才是跟你开玩笑呢,何苦来真格的,说吧,什么东西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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