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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这种制度规定,一般的太平军身上除了极少量的钱财之外,不能多带。凡是战斗当中缴获的所有钱财,全部要上缴到圣库。人们生活的必需品由圣库统一配给,百姓若有藏金一两或银五两以上的都要问斩。
洪秀全还要求入太平军者“贱售家产”,将“田产房屋变卖,易为现款,交给公库”,卖不掉的旧房屋则放火烧掉。这就是著名的“圣库”制度,太平天国经营十数年来搜刮的钱财宝物几乎多的不可胜数!
而这一切在来天京的那些洋人来讲全都看到了眼中,尤其是艾约瑟此人还为此专门记述的传记,这里面记录的很多事情早就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盯上了。
二十年之后,当年教士集团谋夺天国宝藏的事情让然在上演,可见很多人一直念念不忘这笔惊人的宝藏,但宝藏为何会泄露给这些外国的洋人教士集团的?那却是无人知道了。
此后没过多久,大清朝廷下旨,裁撤湘军,马新贻得以亲自抓这件事情,这显然是要跟曾国荃正面对着干了,马新贻心中难受,对待此事感觉如履薄冰,但奇怪的是,曾国荃似乎得到了曾国藩的指示,对待裁军之时采取了不闻不问的态度。
既然曾国荃不闻不问,马新贻算是放下了心,于是开始大刀阔斧的裁军,一时之间湘军内部怨声载道,这些年油水捞足的湘军将领哪是那么容易摆平的,为此马新贻全力进行,对于前一阵的洋人被杀案反而忘记了。
时间匆匆过去了两年,同治九年七月,震惊朝野,甚至全国的“刺马案”发生了,而刺马案的发生时间太过蹊跷,案件更是扑朔迷离,后人曾把“刺马案”与“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名伶杨月楼案”“太原案”并称为“清末四大奇案”。
刺马案的发生实在是在一个非常关键的时候,这里面有诸多的隐情,清末四大奇案中,其他三案的苦主都是中下层百姓,一旦蒙冤,洗刷不易。
但经过家属不屈不挠的抗争,以及有良心官员的细加推究,最终都沉冤得雪。而“刺马”案,受害者为一品大员、刺客当场擒获,理当最容易获得真相,为何竟如迷雾一般,虽有官方说法,却不为舆论信服,反而成为离真相最远的一案?
事情的发生是这样的: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1870年7月22日)上午,上任仅两年的两江总督马新贻来到江宁督署西边的校场演武厅参加阅射。
江宁城内驻有绿营兵二千多人,马新贻又在江宁练了四营新兵,专习洋枪、抬炮、长矛,每天操演两次,每月二十五校阅。
因七月二十五日下雨,校阅之期便延迟了一日,校场离督署甚近,马新贻每次都是走路来回。这一次阅兵完毕,马新贻依旧像往常一样在警卫的簇拥下,步行回督署。
当时负责警卫的有督标中军副将喻吉三和替总督传令的武巡捕叶化龙及三名马弁跟着马新贻。
当行至便门时,他的一位山东老乡王某突然拦路下跪,要求救济,马新贻与随从护卫的注意力都被此人吸引。
这时,道旁突然窜出一人,向马新贻打千请安,而转瞬间,此人已自靴筒拔出一把利刃,只见亮光一闪,直刺马新贻右胁。
匕首由下至上刺入后,此人又急转刀刃自上而下拽出,据目击者称:碎肠随刃而出,匕首也卷成螺旋弯刀。行刺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马新贻大叫倒地,随行军士救护不及,待一拥而上捉住刺客张汶祥。
张汶祥口中不停地叫喊:“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有来有去。”“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马新贻此时已奄奄一息,不省人事。延至午夜,马新贻终伤重不治身亡。
清朝总督,威仪甚重,两江总督更是国之重臣,执掌清朝财赋的主要来源地江苏(包括上海)、江西、安徽三省军事民政,马新贻既无赫赫战功,也无特殊政绩,而四十三岁便作了浙江巡抚,四十六岁升至闽浙总督,四十七岁调任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
谁都看得出,这是朝廷专门培养出来的政治新贵。慈禧之所以要培养他以及其他新锐人物,目的很简单:不能叫天下的大官都让湘淮系人马做了。
同治初年,八个地方总督席位,湘淮系常占五位;十六个巡抚席位,湘淮系经常保持十一位以上,太平天国失败后,人们传言曾国藩部下怂恿他谋取帝位。
在与太平军作战时,清廷不得不依重湘军,但是太平军被“荡平”后,湘军犹如东南卧着一只虎,令治国者寝食不安。
而马新贻竟然在警卫森严的督署重地,被刺客一击而中。这是清朝开国250多年以来未有之事,自是朝野震动,举国侧目。于是异常围绕着马新贻被刺的而发生的种种怪事,就开始上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