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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三死了。
因为被田主退佃,走投无路,跳了临海江,送掉了一条性命,也惹来了一场风波。
佃户落魄自杀的事情,在江南本算不得大事。佃户本就挣扎在社会的最底层,大部分人劳苦一生,最后也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只得裹上一张草席,埋到无主的山林里去,往往还有留下永远都还不完的高利贷给子孙后代。如果,他们曾经娶妻生子,又把孩子拉扯长大的话。
因而,忍受不了漫长而没有希望的苦难煎熬,选择一死了之的佃户贫户,在什么时候都不会少的。
但是死个把佃户,在以往大宋朝还在的时候,却很少会闹出乱子来。别说是佃户想不开自杀,就是真的让世家大户的族丁打杀了,多半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当时的农村真是被如义门方、义门杜这样的世家大族牢牢把持着。这些大族对付不了蒙古人,但是维持地方,控制底层贫户还是很有力的。
另外,这种控制之所以非常有效,也是因为没有强大的对手。南宋的世家大族多以“义门”的模式存在,由于“不分家”和公平的受教育机会这两个因素的存在,义门的凝聚力非常强大。而被他们控制的佃户或是乡村的少数寒门地主,又都是一盘散沙,根本无法与之对抗。
如果陈德兴能够承认义门的特权,维护科举制度,继续让他们把持江南的人口土地,江南地方也就能太平无事下去。可是陈德兴却偏偏废除了科举。又利用战争最大限度剥夺了江南义门手中的土地和佃户。可以说是触犯到了江南义门最核心的利益。而在将江南义门势力砸碎的同时,也破坏了大宋三百年来形成了农村统治秩序。
至于陈德兴一手扶植起来的士爵加军户的地方势力。至少在目前的江南还是非常脆弱的,他们毕竟才刚刚起来。根本不能和原先存在了几百年的义门大族相比。
好在世家大族在被陈德兴砸碎之后,也出现了分化。相当一部分人迎合了新的时代,或者成为福藩门客预备去印度当特级婆罗门;或者考取了天道书院读书;或是当个地方小吏混日子;或者被陈明的教育部门或天道教招募,现在正在接受训练,将来会成为教师或道人出路其实还是蛮多的,至少不比原来三年五六百个进士的出路差。
但还是有一部分人,同台州临海县的方四秀才方克思一样,选择了对抗!而他们对抗的方式,当然是煽动民众了。
他们是秀才嘛。首先当然是动口不动手的君子。
……
台州临海县城,台州判官衙门的大门外,摆放着一具被江水泡得有些发白的尸体,就是刘老三的尸首。这具尸首周围,还黑压压跪着一群庄稼汉打扮的人物。最前排还有几个披麻戴孝之人,也都跪在地上。他们是刘老三的亲属,包括两个哥哥,两个儿子,三个侄子。还有刘老三的妻子,都跪在那里嚎啕大哭。
方四秀才也来了台州判官衙门,不过他并没有跪着,而是上前去敲响了一架摆在衙门口的皮鼓这是给人鸣冤告状时候敲的。此处的这个判官衙门。实际上就是个法院。陈明的审判体系和行政体系已经实现了分离,审判裁决是个比较专业的工作,需要有进过专门训练。熟知大明律法的判官负责。
而在台州判官厅当判官的正是徐子元。他原本是陈德兴的秘书,大明的各项法律在制定过程中都要多次送达御前。让陈德兴过目。徐子元这个大秘自然要先细细看上几遍,找出重点和关键内容标注好了。再送去给陈德兴看。有时候下面送上来的法律条款是半文言半白话的,徐子元还要将它们改成全白话,注上标点符号,再送给陈德兴看。
倒不是陈德兴不懂文言文,而是陈德兴要求陈明所有的法律条款、文件、命令、通告,都必须是白话,而且不得有任何歧义。得让老百姓和没有什么文化的大头兵们一听就能明白,不要写得文采华丽意思糊涂,更不要引经据典好像考进士做文章一样。
由于这样的经历,所以徐子元对大明的各项法律、条例,包括《刑法》、《商法》、《民法》,和《审判条例》、《巡捕侦缉条例》等等都非常熟悉。
所以他在台州判官厅成立之后,就当上了主判官,主官台州一州的司法审判。
不过和后世法院的繁忙不同,徐子元主管道台州判官厅是个异常清闲的衙门,大部分时间一整天都不会有一件案子要审。因为老百姓还不习惯上衙门请官老爷做主,有什么纠纷情愿找那些隐居乡里的义门秀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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