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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闪电反包围,救出被围困的波将金上将和十数万我军将士。
不得不说,王子的计划太过大胆冒险,理论上几乎不具备可行性,但奇迹的,他偏偏成功了,听起来简直象传奇故事一样,连我们的军事权威男爵大人都瞪着眼睛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想了半天,男爵大人解释说:“王子治军很严,他肯定也渡海一起去了安卡拉,随军亲身指挥整个战役,而且他动用了敢死队。”
特种部队,被大家俗称敢死队,由该上断头台的逃兵和罪大恶极的罪犯组成,经过极其残酷的军事训练,被送上最危险的战场。正常人没人加入敢死队,进了敢死队,谁也别想活着回来了,除非立下巨大的功勋,就象这次空前的大胜仗,罪行才能得到豁免。
说起这位奥古斯塔王子确实是个很传奇感的人物。他的母亲是鲁道夫皇帝的第三任妻子,索非亚公国的末代公主,在他的诸位兄弟中他称得上是血统最为高贵的王子了,但这位皇后去世很早,没有母亲庇护,王子在老皇帝面前很不得宠,要不然也不会被封为巴金汉公爵——老皇帝把孤悬海外的荒岛——伦敦岛——拨给他作封地,让他成就“史上最穷的公爵”。
十二岁那年,奥古斯塔王子被册封公爵后,他没有去封地就封,而是加入了军队,尽管作为第五子,在已有兄长参军的情况下,他本可以豁免兵役。他从最底层的小兵做起,渐渐积累军功升为军官,在成为军官后开始展现出他令人眼花缭乱的非凡军事才能,在他指挥下,无论大小战役,均以胜利告终,有些还是非常辉煌的重大胜利,就象这次的安卡拉包围战,就这样一步步升为上将。当然,他的出身也确实帮了忙,平民军官即使有功也作不了将军,那是贵族老爷的专属领域。不过,奥古斯塔王子在民间并没有因他的身份而象其他贵族将军一样经常被骂得体无完肤,相比其他贵族将领,他非常爱惜军士生命,跟着他打仗,幸存率比较高,他为人也公正,对部下有功必赏,不计较部下的出身,只有在他麾下才有平民将军。所以,奥古斯塔王子在民间的形象非常正面高大,简直象完美无缺的大天使一样光辉。但在我脑海里,始终有一个可怜男孩,就象是另一个让,在少年的时候就失去亲人孤身闯世界。
我对这位王子也相当有好感,不仅仅是他与让有类似的经历,主要因为在他十六岁那年,攻陷圣城的战役后,他下令保护圣城内一切史籍资料和文物,这件事让我觉得他不是一个只会打仗杀人的屠夫,而是位有修养和远见的文明人。据说,因为他的保护,许多极其珍贵的史前文物被完好保存下来,现在陈列在帝都皇家博物馆里,供世界各国学者研究,所以,他的名声即使在敌国也很不错,都说他是一位真正的勇士,一个品德高贵的人。总之,你找不到奥古斯塔王子的任何负面新闻,非常非常完美,完美得有点不像人类了,哈。
收音机还在广播:“鲁道夫皇帝陛下已表示,即将授权帝国宣传部举办第十届“帝国之花”选美大赛,全国所有军属家庭,如果您有一位年龄在十五岁至二十岁的美丽女儿,请将她献给国家,皇帝陛下会为她寻到一位伟大英雄得以匹配……”
“哇~!”珍妮的脸亮起来,“我一定要去参加选美!”然后她颇具竞争意识的看了我一眼,自得的道:“我学习过声乐,你有吗?”说着,拎着裙子踮脚在我面前优雅的转了一圈,“我会跳宫廷舞蹈,你会吗?哈哈,我肯定会当选‘阿尔之花’,代表阿尔去帝都,嫁一位英雄的男爵,不,是子爵老爷回来。哈哈哈——”珍妮得意忘形的大笑。
“小心汤玛斯男爵小姐。”我提醒她,她还有一位强大对手。
珍妮的脸顷刻垮下来。安在一边马上好心圆场:“她有婚约了,不会参赛。”珍妮的脸又晴了。
我无奈摇摇头,没去继续打击她。阿尔镇太小,已经很久没有入京名额了,最后一次还是在二十年前,那位“阿尔之花”嫁给了一位老家在罗马行省的男爵老爷,全家都跟着搬走了,让镇上人很遗憾,否则镇上多一位“抠脚男爵”,大家的日子会更好过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