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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能养活三百户人家的一年开销,这其中差距,还真是大的惊人。
后面张妙清轻飘飘补上一句:“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大乾立国不过十七年,已然是这幅德行,百姓辛辛苦苦劳作一年,还抵不上一根参须的价值,也是当真可笑。”
顾仙佛不理会张妙清的酸言酸语,继续向冯青解释道:“据说在长白山参客刚刚兴盛的那一段时间,山里风气还是极好的,山里人参多,只要入山找上一段日子,基本不会空手而归,所以当地人便推族老立了规矩,三十年以下的人参留给后代子孙,谁都碰不得,而三十年以上的老参,就全凭本事取了,而若是你发现了一株老参又不想当时便采摘,那也好办,只需在老参上系上一根红绳,那边说明这老参有主了,旁人就算看见,也不会动的。”
冯青点点头,煞有其事讲道:“这风气习俗确实是极好的,只有这样,大家一块发财一块进山,也算有个照应。”
老黄轻叹一声,边轻车熟路地在前面开路边接口道:“若是这样和和睦睦下去也是好的,只是不知道从何时起,人们发现一个挺简单的道理:漫山遍野的找参,哪有杀人抢参来的容易?所以现在敢进山的参客,大多数都是亡命徒,腰里掖着短刀胸间藏着毒药,抢了你的参留你一命算是顶好的,大多数都是杀人越货之徒。在这种情势下,哪有人还敢结伴进山?到了山里以后,碰上一株百年老参,那可是白花花的三千两银子,你能忍住不动心,能防住身边人对你抽冷刀子?”
老黄说到一半冯青便明白过来,随着老黄继续诉说,冯青神色愈加低沉黯然,也就是这时候,冯青才意识到这趟自己在闺房中念念不忘的江湖行似乎没有自己原先预料的那么美好。
等到老黄说完,冯青低头轻轻叹了一声,岔开话题问道:“黄叔叔,长白山里有老参迷人心智,这雾露山里有什么东西,能让人对其畏惧胜过山匪迷雾?”
老黄意图打破沉闷气氛,故意卖关子道:“冯小姐天资聪颖,你不妨猜上一猜。”
冯青果然兴趣便被转移走,歪着小脑袋努力思索良久,过了大约半盏茶的功夫,才理直气壮道:“我不知道!”
老黄沉默不语,顾仙佛目瞪口呆。
冯青摸了摸小脑袋,悻悻道:“我确实不知道,除了人参,山里还能长出什么东西来能值得上几千几万两银子,难道是咱们要猎的白狐狸吗?”
顾仙佛哑然失笑,耐心解释道:“这白狐皮虽说价值高一些,但是也没达到老参这种有价无市的地步,只是算一件不错的物件罢了,只是这山里的东西,不一定是地里长出来的,比如……金脉?”
顾仙佛此言一出,队伍里数人瞬间神经紧绷起来。
若是这雾露山里真有金脉的话,那这一临时队伍的可靠性就有待商榷了。人参好歹有价可循,金矿那可是富可敌国。
所幸老黄摆摆手,苦笑道:“若是有金脉,那老黄就不做猎手了,干脆淘金去算了,只是这雾露山里偶尔会发现灵芝罢了,虽然不多,但是哪个猎手没有侥幸心理,万一给自己碰上了呢?”
老黄此话一出,队伍中的微妙气氛这才缓和下来,众人如释重负。
顾仙佛也是哈哈大笑,眼睛余光却一直放在队伍侧后方的张妙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