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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处默的眼神儿充满了敬畏。
程处默很兴奋,同时也很骄傲。第一次杀人杀的这样痛快,要知道大唐的军规不许随便虐杀俘虏。满大唐能够这样杀俘的军队就云浩这一支。狗子对程处默没出息的表现嗤之以鼻,杀人杀的一丁点儿效率都没有。拿着刀子杀人,杀半天能杀几个。还把自己累够呛,没听叔儿说,体力就是战斗力。又是一只只长肌肉不长脑子的夯货!
让那些俘虏自己寻找一块足足有二百多斤的大石头搬上船,弄了些绳子让他们自己互相困住。最后,才由陆战队的府兵将他们的两根拇指拴住。一根长长的绳子拴在他们的脖子上,就算齐活。
也不用走远,帆船在港里开出去一两里地。把石头往海里一推,三百百多海盗就跟蜈蚣一样下了水。连泡都没冒就开始往下沉!
有些鸡贼的海盗还想挣扎一下,可不管他们怎么挣扎,捆在一起的大拇指就是挣扎不开。这下他们开始晃了,想着往上窜。可那块大石头,顽强的将他们带入了水底,成为了鱼虾的饲料。
“记住了!做事情要简单高效,能淹死的人就不要动刀。和和气气的把人杀了,这才是咱们应该做的事情。”前后不过小半个时辰,就干掉了三百多人。这效率的确高得令人发指,程处默不知不觉间刀子都掉到了地上。他都是一群什么人……!
狗子很欣赏程处默的表情,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学习的过程,杀人也不例外。云家人做事,讲究的就是个效率。教训完了程处默,狗子骄傲的背着手离开。那些俘虏看到他,都快趴地上了。就算是最凶恶的家伙,也不敢跟狗子的眼神儿对视。
杀俘虏这种事情,云浩从来不管。杀降不祥这句话,从来不存在在他的字典里。因为这些海盗,基本上没有汉人。都是交趾来的猴子一样的家伙,看那个头就没几个超过一米七的。站在雄阔海身边,跟站一只猴子没区别。
手上都沾着汉人的血啊!尤其是看到了那些衣衫褴褛,目光呆滞的汉家女子。那种绝望的眼神儿,让人心碎不已。地上的尸骸中,有很多还是孩子。帝国的子民遭受这样的屠戮和虐杀,这是对帝国军人的羞辱。
从他们对那些手无寸铁的百姓扬起屠刀的那一刻,原罪就缠绕在他们身上。没人可以这样对大唐的子民,帝国的军人会为那些无辜的冤魂伸张。
自从看到遍地的尸骸开始,云浩就下定了决心。这些海盗都要死,全都要死!大唐的军规,在死难的百姓面前就是个屁。血的债务,就要用血来偿还。屠刀下的冤魂,需要用敌人的血才能够瞑目。
要让那些敢于对大唐龇牙,对唐人挥舞屠刀的人知道。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当年大汉能做到的事情,今天大唐一样能够做到。帝国军人,天生的使命就是保卫百姓。时代变了,但帝国的军人永远都不会变。不管是过去,现在,以及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