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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死、
无论她在河中有没有杀掉我,都不会放过楼宇湘的。
或许,她小小年纪就拥有那种药性强大的卑鄙药物,就是来对付我的。
想通了这些后,方圆对本来就没任何爱情可言的林盼盼,恨到了一个无法控制的高度,猛地抬头对她被河水冲走的方向,嘶声吼叫:“林盼盼,下次再见到你,我必杀你!”
方圆的吼声,穿透了雨雾,传出很远很远,还不住的在山谷间回荡:林盼盼……我必杀你,杀你,你,你!
“在妈妈偷看我的日记后,我就已经是一具行尸走肉了,我还能活着只是为了两个目的,一个是带你去那个世界上,一个是被你送到那个世界上。呵呵,方叔叔,你吓不倒我的。”
林盼盼从距离他不远处的一棵树后探出脑袋,眼神冰冷且又狂热的看向那边,轻笑着问道:“方叔叔,我现在特别的痛恨你。那时候,你为什么要帮我们?你如果不管我们的死活,我怎么可能会无可救药的爱上你?怎么可能在遭到妈妈的责骂后,走上这条路?”
“怪你,怪你,都怪你。”
想到张翠花双手撕扯日记本时的模样,林盼盼就无比的痛苦,用力闭了下眼睛时,用手在左肩上狠狠砸了一拳。
她的左肩,刚被方圆用石头砸碎不久,虽说她当前具备了特别体制,自我修补伤势的速度相当快,但这一拳砸上去后,还是疼得的她冷汗直冒,赶紧张嘴咬住了右手,才迫使自己没有发出惨叫。
剧痛,能让她迅速恢复该有的理智,让她把这一切都算在了方圆头上,更坚定了要带他一起去那个世界的信念。
不过林盼盼可以肯定的是,她现在已经失去了任何机会,哪怕她所狂爱的方叔叔,就在不远处的草地上,野兽般的霸占着楼宇湘。
都说男人在与女人做那种事时,是警惕性最为薄弱时,按说林盼盼这时候发动突袭是最佳时机。
但九幽夫人曾经告诉过她说,那样说的人纯粹是在放屁,因为男人在与女人交配时,无论是警觉性还是反击速度,都处在了最佳状态。
这是一种来自原始的本能--古时候,人类处在那种随时都有猛兽扑出来的恶劣环境下,做这种传宗接代的大事时,整个人会变得更加敏感,凶猛的。
不信,看看在大街上秀恩爱的狗子,只要一察觉到危险的出现,性格再温和的狗子,那会儿也会立即竖起背上的毛发,翻出嘴唇露出锋利的犬牙,嘴里发出可怕的低低咆哮声。
所以,林盼盼才不会在方圆心中无比愤怒、又无比疯狂‘摧残’时,做出任何愚蠢的举动,最多只是死死咬住嘴唇,狠狠盯着那边过了很久,当楼宇湘发出好像天鹅般的鸣叫时,她才转身回头,很快就消失在了茫茫雨雾中。
林盼盼只顾着关注方圆在做什么了,却没注意到在对面山上,有人在用望眼镜始终死死盯着她。
等她消失在了公鸡岭山那边后,福伯放下了望远镜,头也不回的冷冷说道:“袁立,那个女人已经过山了,你去把她的脑袋带回来。记住,我要她的脑袋!如果做不到,那你就把你自己的脑袋用手提着来见我。”
一个穿着黑衣服的高个子男人,马上就从福伯背后那块石头后走出来,阴森森的说道:“我在砍下她的脑袋之前,能不能做点别的事情?”
袁立是个黑人,原本是古巴第一杀手,后来去俄罗斯犯案时不慎被抓,楼宇湘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竟然把他捞出了死囚,为他取了个汉文名字。
袁立等人,是楼宇湘麾下最为可怕的那群杀手头子,当初在唐王被漠北北一爪抓走心脏的九号,就是这群人中的一员。
袁立除了酷爱杀人之外,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好色。
男人好色,其实算不得特点,那是本能。
之所以说袁立好色,那是因为他对女人特别残忍,一般被他‘好’过的女人,很少有能保持全尸的时候。
就因为他这个让人恶心的特点,所以楼宇湘在把他捞出来后,才打发到了缅甸那边:在不需要他时,让他留在国内,那无疑是自找麻烦。
不到万不得已时,楼宇湘是不会动这个杀人狂魔的。
毫无疑问,楼宇湘在唐王遭受从没有过的生命威胁后,这就是万不得已的时候了,福伯立即把袁立从缅甸招了回来,倚为最大的王牌。
其实,方圆在河间与林盼盼拼死搏斗时,福伯等人就已经到了,也全程目睹了全过程,只是在林盼盼受伤被水冲走,方圆背着全身光溜溜的楼宇湘走上岸后,福伯就让袁立等人回到大石头后了。
楼大小姐正在与男人恩爱的场面,可不是随便谁都能欣赏的,就算福伯也不敢向那边看一眼,只是用望远镜密切搜索方圆周遭可能存在的危险。
还真让他发觉了重伤后就潜伏回来的林盼盼了,看到她没找到下手机会悄然遁走后,当然不会放过她了,这才决定派袁立取追杀她。
福伯很清楚,袁立问能不能对林盼盼做点什么的意思,闻言冷笑一声,说:“随便你怎么做,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