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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只有这一个可能。但据高胜的师弟林小兰说,当晚只有那个神秘的刘公子留在最后,而这个刘公子,也极有可能会是杀害高胜的凶手——倘若他真是凶手的话,那他和郡主究竟有什么仇怨?”
宁如寄说着,话音顿了一顿,看向卫甄。卫甄立刻会意,忙像茶馆里那些热情的看客一般捧起了场:“对啊,到底什么仇怨?”
“开始我也不明白,直到后来我注意到一个细节,那就是,高胜的金主儿刘公子曾经和他们这些戏子厮混过很久,但在一年前忽然就来得少了。而仪宾和郡主大婚也正是在一年前,而且据说……仪宾似乎很讨厌听戏。”宁如寄眼里带笑,一边说着,一边又把目光落在了晋安身上。
看着两个人把案情当做说书一般轻松自在,晋安的脸上浮起恼怒的神色:“这话什么意思?因为我讨厌听戏,所以我便就是那所谓的刘公子?”
宁如寄勾起嘴角:“小的并没有这么说,毕竟仪宾你的长相,和那刘公子的画像也只是有三分相似而已。还有,我前面说的那些推论,其实有很重要的一点还没弄明白——”
卫甄忙问:“哪一点?”
宁如寄直直盯着晋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倘若仪宾你真的是凶手,那么这两个现场的六寸半的脚印,到底是怎么来的?”
话一说完,她和卫甄的目光不约而同都向着晋安的脚下瞟去,晋安自己也忍不住瞥了一眼,本能地把脚往回收了收。
卫甄抚掌一笑:“对,这就对了,这就全都说得通了,谁能想到,他的八寸鞋子之下,竟藏着这样一双小脚!”
“让我来猜猜真相究竟如何——”见晋安的脸色已难看到了极点,宁如寄便干脆把所有的结论全都说了出来,“仪宾你天生一双小脚,为怕别人嘲笑,因此在鞋子里塞了东西,充做大脚,一直以来也没有人发觉。但这件事高胜却是知道的,并且他的家里还备有六寸半的女鞋,因为仪宾你爱唱青衣,那是他为你置办的行头。”
“至于你为什么要杀高胜,应该是因为钱。一年前你与郡主大婚,便想和他断绝来往,但是他不知如何知晓了你的身份,以此为要挟,使你迫不得已一次次拿钱给他,包括那栋院子,也是你买给他的。后来你不堪其扰,终于动了杀心,案发的那天夜里,你见机会合适,便下了杀手。”
“根据高胜的死状可以推断,你当时是趁他不注意,背后下的刀。恐怕他到死也不会想到,你竟然真的这么狠心!”
宁如寄语气笃定,仿佛当时亲眼瞧见了一般。晋安默默听着,不发一语,只紧咬着牙。
“你杀了他之后,发觉自己的鞋子踩到了血迹,就把鞋子脱了下来,换上了女鞋,但因为天色昏黑,走的匆忙,你踩进了那片缺了一块石板的泥坑里,留下了那半枚六寸半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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