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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好,岩阳城里数得着的人家看不上他,数不着的他爹又看不上,别人家的儿子一般在十六七岁的时候就会定下亲事,再晚过了冠礼也差不多了,而他到现在都还是光棍一条,李稳几乎为他操碎了心,他却不觉得有什么,一个人还潇洒些,没人会管他。
“天蚕丝?”梁暮歌闻言从苏佑玥的手里接过了那件背心,自动忽略了李付知所说的传给媳妇儿什么的,在这种事情上较真只会让他得内伤:“这吐丝的天蚕起码有两百年的寿命了,丝的本身就是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制成之后似乎又用什么药水泡过,应该还有其他的功能,不过我看不出来了。”
李付知对着梁暮歌竖起了大拇指:“有眼光,刀枪不入水火不侵是真的,不过后来用药水泡过多出来的功能却很是鸡肋,该怎么说呢,做这件背心的人大概有些特殊的癖好吧,居然把它做成了夜光的。”
此言一出梁暮歌和苏佑玥都傻眼了:“夜光?”
“是啊,你能想象半夜里伸手不见五指把这玩意儿拿出来就把房间里搞得亮如白昼的感觉吗?”李付知有些无奈,这件背心防护力很强大,可是穿在身上直接就变成了靶子,到时候还防护个屁!
苏佑玥嘴角抽了抽:“做这背心的人真是个人才。”
梁暮歌要好些,道:“反正马球赛是在下午太阳最大的时候,夜不夜光也无所谓了,能保命就好。”
“没错没错,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这不是上赶着送来了么。”李付知连连点头,上前一步勾住苏佑玥的肩膀道:“你看,为兄对你好吧,赶紧地叫声大哥来听听,每次不是叫酒虫就是叫酒鬼的,你这是对好兄弟的态度吗?”
苏佑玥抿了抿嘴,她知道李付知问他爹要来这天蚕丝的背心绝不止磨破了嘴皮子那么简单,肯定还答应了什么“丧权辱国”的条件,这东西放到宫里都是个无价之宝,更何况是李家?而李付知表现得这么无赖无非是怕她觉得太贵重而拒绝,她有些犹豫,到底该不该收下来。
似是看穿了她的想法,李付知忽然恶狠狠地看着她:“你要是跟老子说你不要,老子立马把它扔到护城河里去,你信不信?”
看着李付知强装出的凶恶表情,苏佑玥又好气又好笑,忽然觉得自己刚才一定是傻了才会犹豫,从梁暮歌手里取过那背心往怀里一揣,抬着下巴斜眼看他:“这么好的东西我干嘛不要?不过想让我叫你大哥那是没门儿!”
谁知李付知愣了一下,却笑了起来,摸了摸她的头,只说了一个字:“乖。”
苏佑玥白了他一眼,拉过酒坛子让西云去厨房取碗,李付知咋咋呼呼地叫着让她重新给他拿一坛没开封的,梁暮歌看着两人,摇头失笑,好像他差点走错了路,她之所以吸引他不就是因为她的与众不同吗?只要她开心,别的事情又有什么好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