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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我们最近忙着县试,没空给你上户籍。”
阮安欲言又止,想再争取一番,可见着周旁的官兵面色不善,只得将话都憋了回去。
等她走后,刘师爷撂下了手中的狼毫笔,目露精光地捋了捋胡须。
这么点银子,就想将他给打发,这村姑当他是谁?
晌午一过,刘师爷离开衙署,乘上车马,直奔宝和楼而去。
“嗙——”一声。
说书先生用檀板拍案,他清了清嗓,开始绘声绘色地讲起隐居眉山的阮姓药姑,南下游医的奇闻轶事。
-“上回书说到,这阮姑到了山南道后,断出了归州妇人多不孕的缘由,等归州的妇人们按照阮姑的方子调养身体后,短短半年,这地的新生儿就多了数千!”
-“归州的富商极为感念她恩德,他们集体向刺史上书,希望归州刺史能够准允他们为阮姑盖座药姑庙,等她百年后,后人便可拿香火祭拜。”
-“临南道那年正逢战乱,偏偏又有疟疾横生,当地世医的良方售价高昂,却不能药到病除。而阮姑研制的熟药方,竟能一剂而愈……”
刘师爷和朱氏在宝和楼的雅间里落座。
待为朱氏斟了盏茶,刘师爷问道:“你将那事,同阮姑娘说了没有。”
朱氏是孙神医的遗孀,也是阮安的第二任师娘,她睨着刘师爷,啐了一口:“我哪有那么傻,怎会打草惊蛇?”
她亡夫孙神医的得意门徒是个孤女,偏生了张勾人的祸水脸,年岁又小,行医时难让人信服,所以平素,她会扮成老妇的模样。
两年前她南下游医,倒是在大骊的各个监察道都闯出了些名气。
不然,这些说书人也不能翻来覆去地讲她。
刘师爷颔了颔首,表示赞许:“嗯,我们给她配的婚事,可是县太爷家的嫡长子,虽是做妾,但对阮姑娘而言,属实是高攀了。”
朱氏身为阮安的师娘,可说有资格安排她的婚事。
而刘师爷这处,又捏着阮安的把柄,如果她敢反抗,随时都能定她个瞒报户籍的大罪。
并威胁她,让她下大狱。
阮安虽然医术高超,可身份就是个无父无母的村女。
她可没处说理去。
刘师爷嘴上说着阮安为妾是高攀,心中却清楚,那大少爷的后院就是个虎狼窝。
不仅正妻彪悍,一堆妾室通房也没个善类,阮安固然精通药理,但那性情,难在后宅生存。
“啧啧。”
思及此,刘师爷不禁喟叹一声。
可她要怨,就怨那日她下山没扮作个老姑婆,反倒被大少爷瞧见了真容去。
等三日后,他就会派人抬喜轿上山,将那美貌的小医女直接抬到大少爷的院里,让他好生快活快活。
离了镇里,阮安寻了处清澈的溪水,洗去今晨上的苍老妆容。
她在上山途中采了蒲公英,也在豆地里拾了些菟丝子,到半山腰处,见着崖壁难能被阳光照射。
骋目望去,隐隐能见,上面长了许多新鲜的知母。
常言阳坡采知母,阴坡挖细辛。1
春日也是采知母的最好时令。
阮安放下手中镰刀,熟稔地从药篓里取出了绳索和三齿抓,思量了番拾药路线。
想着到了端午,便能将前阵子觅得的苍术和玉竹一并卖出,来贴补家用。
另一厢。
山中少年懒躺于竹制滑竿,衔着草环,翘着二郎腿,无奈道:“这几日镇上赶集,上山的人都带着辎重,阿兄确定不去山脚揽客?”
那被唤做阿兄的人是山里的挑夫,村民都唤他阿顺。
阿顺摇了摇首,视线就没离开过正在攀壁的娇小少女。
只见她离地数十丈,稍一不慎,若是摔在地上,不死也要落个半残。
阿顺看得心惊胆战。
不同于阿顺的紧张,在崖壁攀跳的阮安却很淡定,那双明朗的杏眼在采药时带着超脱年纪的沉静。
她身为铃医,没师承过正统的医家门派,经常会被世医看不起。
但世医尤重理论,不一定有阮安这种什么技能和门派都有涉猎的的铃医更有实践心得。
阮安很珍惜眉山为数不多的药田和药地,挖药的动作也极为小心。
她回到嘉州后,这里便闹起了匪患,当地官员办事无力,任由匪首戚义雄作威作福。戚义雄还霸占了这里绝大多数的药田,断了许多采药人的生计。
烈日炎炎。
姑娘的小脸儿被晒成了浅淡的绯粉色,似涂抹了一层胭脂,平添娇憨。
阮安的身量娇小玲珑,身手却很敏捷,她紧握着绳结,在崖壁移荡时,颇像只灵动的山兔。
“阿姁!你当心些!”
阿顺高声唤着阮安小名。
阮安抿着双唇,将采到的最后一颗知母扔进身后的药篓,嗓音清亮地回他:“我这就下去了!”
不经时,阮安平稳落地。
阿顺终于松了口气。
看着药篓里那几颗新鲜知母,阮安心满意足,朗声对阿顺道:“趁天晴,你和你弟弟快下山揽活计去罢,我也要回杏花村了。”
阿顺挠了挠头,身后却传来弟弟带着惊恐的焦急喊声——
“不好了!阿兄!”
“那处…那处躺了个人!他…他流了好多好多的血!!!”
“轰隆隆——”
杏花村平地起春雷,顷然间,暴雨滂沱如注。
村民不再务农采茶,纷纷躲于家中。
阿顺和他弟弟在帮阮安将那伤患抬到茅屋后,也被家妹唤走,帮父母收菜干去了。
阮安高声唤几个徒儿的名字:“孙也?你们跑哪儿去了?”
无人应她。
原是几个徒儿不服管教,背着她偷偷下山,去了镇里赶集。
阮安白皙的小脸上,浮了层愠色。
心道等他们回来后,定要罚他们抄三遍《千金方》,再抄三遍《灵枢经》,还要罚他们十日都不能吃肉!
气归气,阮安并未忘记救治伤患的正事。
她适才给他灌了些参汤,现下那人的脉象渐趋平稳,可仍然没有苏醒迹象。
思及,阮安往矮榻看去——
男人的身形高大挺拓,穿了袭低调却不失考究的劲装弁服,腰环蹀躞,踏着乌靴的两条腿格外修长,污血将他黯色衣纹上的狰兽浸透。
他斜倚斑墙,头首微偏,纵闭眼昏厥,气质难掩桀骜。
苦药味儿、惹人颤栗的血腥气、裹挟着春雨的潮湿在内室弥散开来,搅扰着人的心绪。
阮安反复辨认着他的面容,依旧难以置信。
雨势渐大,未见颓势。
男人颈脖上的那道疤痕,终于让阮安确认,他便是在岭南道救过她一命的武将——霍平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