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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老太太跟着笑起来,也笑得得意,好像这是她的功劳,“那可不,咱们家囡囡最好了,哪家娃儿比得上?”
沈知易和沈知乐身为福宝的忠实拥护者,十分认同道:“对,这么好的妹妹打着灯笼都找不到!”
龙霄也点头,“嗯,她最好了。”
福宝,“……”
一家子都这么无脑夸,真的不怕她会骄傲吗?
尤其是龙霄,在说那话的时候,深邃的眸子定定地看着她,一脸的意味深长,害得她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小脸发烫,连忙避开了他的目光。
…
唐秋玉的包始终是找不回来,毕竟一般来说,小偷得手之后会尽快下车溜走,不会在车上逗留太久,以免被人发现,除非还有更好的目标。
这可把她气得半死,也真的把沈家人记恨上了。
一个多小时之后,火车终于抵达了终点站——广城。
唐秋玉和张芸下车的时候,碰巧看到沈家人走过来,她又是恶狠狠地瞪看了一眼,这才下去。
一家子都当没看见,也当她是个傻子。
沈老太太下了车,看了看四周,“哎呀妈呀,这广城不愧是大城市!瞧瞧这火车站,太敞亮太豪华了!跟咱们那边县城的火车站不是一个级别的!”
县城那火车站破破烂烂的,又小,估计还没这里十分之一大。
这火车站是新建的,看着四周的钢筋结构和上方的大玻璃窗,一家子眼睛都要看花了。建这样一座火车站,那得多少钱啊!
广城的人就是有钱。
一家子提着行李,走到了出站口。早早就等在那儿的一个年轻男人看到他们,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举起手挥了挥,大声喊道:“爷奶,福宝,这儿!”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福宝立即抬眸看去,一眼就在人群中看到了自己的大哥,想也没想的就冲着他跑了过去。
沈知书笑着朝她张开双臂,福宝一下子就扑到了他的怀里,小脑袋蹭了蹭,“大哥!”
沈知书抱了抱她,比以前大了很多的手掌摸了摸她的头发,低头宠溺地看着她,“福宝,大哥想死你了,你好像长高了。”
福宝从他怀里抬头,笑眯眯地说:“大哥也变帅了。”
沈知乐确实长得很俊朗,继承了沈建林和林秀娟两个人的优点,浓眉大眼轮廓分明,阳刚之中又带着几分清秀。特别现在是戴着金丝眼镜,穿着衬衫西裤的时候,要是放到古代那就是一个翩翩佳公子。
再加上他很高,身上又有着一般人没有的书卷气,站在人群中那叫一个鹤立鸡群,所以福宝一眼就能看出来。
看到福宝像是小鸟一样朝着沈知书扑过去,后面的一家子都有些吃味。
沈知乐撇撇嘴,心想自己也要像大哥一样有出息,以后福宝来看他时,也会这么扑进他怀里的吧?
沈知书牵着福宝的手走过来,接过老两口手上提着的行李,关切道:“爷奶,坐了那么久的火车,真是辛苦你们了。等会儿我们先去吃个饭,然后再去我那儿,你们看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