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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座城市都有自己的标注,在这所城市也不例外。北区十四街,就是他的标注,如果你以为他只是一条很普通的街,那你就错了。
这座城市的酒吧、迪吧、夜店等等场所基本都汇聚在北区十四街,其中也包括网吧、旅馆之类的。可以说是男人、女人发泄*和情感的最好地方。
而且,也是帮群势力的集中点。它白天是不开门,只有晚上才灯火辉煌,典型的夜晚比白天美丽。所以,城市人给了它一个称呼,“不夜街”。
而在这样的一条不夜街上,有一家酒吧它叫做凌晨两点。凌晨两点是这条街上数一数二的酒吧,而且是个gay吧。他的店主是袁帅最铁的哥们,所以几乎每天晚上袁帅都会泡在这里。
“二子,你今天怎么来的这么早?”还没开门,袁帅就已经来了,对此店主王森也表示很奇怪。这个时候他不是应该在家里睡觉吗?
打了一个哈欠,袁帅揉了揉自己还为未完全变干的头发,“刚好从那边出来,就不想回家了,就直接过来了。”
王森了然的点了点头,“哦!我懂!”自己这个哥们什么都好,长得帅,学习好,就是花心,属于那种来者不拒的那种。哎,真不知道,难道他就不担心得病吗!
“能不能收起你猥琐的想法,你哥哥我的身子壮着呢!而且就算得病了,我也会毫不吝啬得传染给你的!放心吧。”袁帅一下子看透了王森的想法,不客气的说道。
耸了耸肩,王森笑了笑,他倒是无所谓。兄弟嘛,有病共享也是应该得。他和袁帅除了情人基本就属于共享状态,可是即使如此他想被传染,可是条件根本不允许阿。
“我倒是不介意你传染给我,不过你的问问你大哥让不让你传染给我。”王森笑的奸,他就说嘛条件根本不允许,他们家涵涵是不会答应的。
说到大哥,王森觉得能让袁帅这样心高气傲不可一世加上自恋脸皮厚到□□打不透的这种人,心甘情愿喊大哥的,或许也就那个男人了吧。
“大哥今晚没来吗?”没有看到熟悉的样子,袁帅有些好奇。除了在学校的时候,几乎能找到王森的就能看到他大哥殷漠涵。
据说,他大哥刚出生的时候,算命先生说他命中缺水和缺土,漠有沙漠之意,又是三点水旁,涵则是学养。后来家人就给起名殷漠涵,后来也不知道是不是水浇多了,殷漠涵快速的发展。
殷漠涵家里世代都是做警察,父亲更是做到了局长之位。但是殷漠涵的外公和母亲均是黑道出身。外公更是黑道上响当当的人物,他也是殷漠涵的男神加偶像。
所以殷漠涵却偏偏不想按部就班,他就非要走自己外公的后尘,不过也是他和自己父亲再三交涉以后,在得到父亲最后的首肯,答应做个“善良”的黑社会之后,毅然决然的进入到了黑社会的行列。
这短短几年的打拼下来,殷漠涵凭借自己的努力加能力,和通过父亲的来的人脉,混的是风生水起,自己创立帮派—屠刃,并且将屠刃发展的越来越大,完全不比自己外公的差劲。
虽然外公对于自己的这个外孙满是喜爱,想让殷漠涵接替自己的位置。可殷漠涵的答案却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开创一个新的时代。
袁帅也是上初中的时候在偶然的情况下认识了殷漠涵,也不知道是不是两个人臭味相投,还是心心相印,两个人一见如故做了拜把子的兄弟。
还记得那时候两个人一起宣誓: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日死。结果发誓过后袁帅就后悔了,妈的他怎么忘了殷漠涵比他打九岁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