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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闻声跳下车一看,不仅歇斯底里般地哈哈大笑起来!含笑闻声也跟着跳下车来,见此忍俊不禁,不仅掩嘴窃笑。此时,一向搞怪的风流公公,在含笑俊美的眼里,变得更滑稽“更有魅力啦”。
风流公公见此赶紧爬起来,讪讪地笑着,回到车上换崩了裆的裤子。
此时,所有的搜救人员,又开始了新的搜救工作,但估计戴总早已没命了,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人还是要找的。
悍马底盘上的小毛病,最后还是王子给处理好的。三人开着车,先是在山口一带梭巡,之后为了更仔细,便跳下车,开始徒步搜救。
这场大风雪,雪倒是不小,但是风力更大,因此山口并没有存住多少新雪。他们踩在坚硬的雪地上,并不觉得十分费力。
就这样人工徒步仔细搜索,一时也并无结果。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当地驻军还出动了直升飞机,在唐古拉山口附近方圆一百公里内,像直升机的祖宗——蜻蜓一样超低空盘旋搜索,差一点儿撞在山尖上,但是丝毫发现不了戴宗和他的切诺基越野车。
就连来自深圳的国内著名专业搜救队员们,都站在雪地里兀自叹息着,无计可施。
十天后,除了藏獒敢死队的三人一獒,所有的团体和个人,都放弃了对戴宗的寻找。也就是说,即使侥幸找到了他,也必然是一具冰封的死尸了!何况这种侥幸,也是没有保证的。
偌大的唐古拉山口,除了一辆白色世界里黑色的大悍马,就是极远处像甲虫一样的三人一獒了。
所幸的是,犬类的嗅觉是非凡的,况且包包还受过专业搜救训练,这一点,三人十分清楚。除了感情的因素,这也是三人不放弃搜寻的重要原因,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是探险俱乐部队规精神里很重要的一条。
三人知道,包包的特点是:无论你躲在哪儿,它都能找到你,它可是犬类中超级捉迷藏的“大内高手哩”!
就连你长时间不洗澡,它都会知道得一清二楚,即使离人二三百米远,它都能闻到你身上汗腺散发出来的臭味儿,即使在你走开三天后,它那灵敏的狗鼻子,还能在车内闻见你留下的臭汗味哩!
若是在北京城那座著名的学府,即使王子还要经过几座大楼,包包都能闻到主人快来啦。
它的鼻子又大又湿,嗅觉比人要灵敏一百万多倍。它会悄悄地埋伏在楼角,像狙击手那样一跃而起“袭击主人”。王子一看有惊无险,往往会和包包热烈地拥抱在一起,包包乘机就用宽大的狗舌头,一下一下地舔王子那整洁的下巴,连含笑都会看的醋意萌动。
这就是动物界中不可思议的犬类现象!比方说,人要等到五百万个物体分子进到鼻腔里,才会闻得出气味儿。
而像包包这样的狗狗,只需要五个气味分子进入鼻腔里,就能轻松分辨出气味来,可见“人不如狗”。
包包还会用嗅觉来察觉危险、寻找同伴和好吃的。包包们还会用身上的气味来标识地盘,让其它的狗狗知道接近它的地盘时,应该回避。
想想从小到大,你是不是经常看到狗狗们在路上对着电线杆子,或者大树根部,大模大样地抬腿撒尿呢?不用说,它们是在用尿骚的气味儿做路标,和领地霸权的记号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