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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子,低头双手奉送。
“哦?这么快?”李永吉接过小册子道。
“自从陛下提出要修改兵役制度,首相大人就抽调人手,优先处理这件事。”殷秀秀道,“为此,他们收集了大量民政信息,结合陛下的旨意,并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最终编纂出了这个兵役法,就等着请陛下过目了。沈大人说,如果陛下同意,他们就会以最快的速度把这个兵役法推行全国。”
“哦,那我得仔细看看。”李永吉说完,就打开了小册子开始一点一点看起来。
小册子的内容都是按李永吉的要求,分门别类,所以虽然内容不少,但其实并不复杂,一看就明白。
看了没有半个小时,李永吉基本就把这个新版的中华帝国兵役法看完,总体感觉还是相当满意的。
所谓的兵役法,就是在李永吉基本统一中国后(满清还存在中),为了更好的利用中国的人力,组建强大的武装力量,所特意要求颁布的一个法律,其根基就是后世红色中国的兵役法,但却结合了当前的一些新形式。
这部中华帝国兵役法,大概分总则、平时征集、士兵的现役和预备役、军官的现役和预备役、军队人员的军事训练、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中等学生的军事训练、战时兵员动员、现役军人的待遇和退出现役的安置、法律责任、附则等多项条款,正式的从法律形式上规范了中华帝国所有的武装力量构成。
按照新的兵役法规定,只要是中华帝国的国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身份地位以及收入水平,都要依法服兵役,任何逃避兵役或者欺瞒的情况都是藐视国法,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目前而言,中华帝国从军队组成方面,分正规军与非正规军两种情况,根据服役情况,分现役跟预备役两种情况。
先说正规军,正规军就是完全脱产的军队,是中华帝国武装部队的中坚力量,分义务兵跟志愿兵两种,实行征兵制与募兵制相结合的制度。
所谓义务兵,就是征召兵,动员兵,这种兵制也叫征兵制。
这种兵制是指国家利用法律的形式,规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龄内必须服一定期限的兵役,带有强制性。
根据兵役法的规定,只要是中华帝国的男性公民,只要年满18岁,不管你是什么身份,也不管是男是女,都要被当地武装部征集服兵役,如果当年兵员数目足够,你没有被当地武装部征召服兵役,那么在你24岁之前,还可以继续服一次义务兵役。
一旦服了兵役,至少要当三年义务兵,三年之后如果没有转成志愿兵,就会被强行退役,但你的服兵役记录会被留下来,自动转入预备役,如有需要征召预备役,还是要继续无条件参军。
服过兵役的人,就会有一系列的权利,比如一些相应的免税跟减税权等,而且身份地位也会被刻意抬高,可以进入一些只有服兵役的人才能进入的部门,甚至某些工作也会优先聘请服兵役人员等等。
至于志愿兵,其实就是雇佣兵,也叫募兵制,指的是职业军队。
职业军分两种,一种是皇家禁卫军,也就是直接归皇帝指挥的亲卫部队,训练行动等方面都不受国家控制,实际上是一种私人军队;另外一种叫国防军,是归国防部指挥的部队,是真正的国家军队。
志愿兵的构成比较复杂,顾名思义,就是你志愿当兵,相关部门又乐意收你,这样你就可以拿当兵作为职业,成为一名职业兵。
志愿兵可以是义务兵转化,也可以是直接从社会上招募,甚至可以从国外招募,特点是待遇好,服役时间长,退役通常是根据你的个人状态、个人志愿以及部门需要而定。
通常,只要义务兵当满三年,如果表现优秀,自己又提出申请,被通过之后,就可以转入志愿兵序列,成为一名职业雇佣兵,会有相关的志愿兵待遇。
一般而言,志愿兵的待遇跟义务兵的待遇相差悬殊,不管是正常的薪水、津贴,还是其他方面诸如伤残保险,死亡抚恤金等,都不可同日而语。
而且,义务兵只能是本国国民才能当,志愿兵则不局限于本国的国民,外国人也可以当志愿兵,而且只要服役满一定年限,通常是五年,就可以获得中华帝国的国籍,成为中华帝国的国民,享受中华帝国国民的权利,履行中华帝国国民的义务。
比如白色黎明国际纵队,这就是一个隶属于禁卫军序列的国际性志愿兵组织,其成员全部都是世界各地的白人,只要他们在这里服役满一定时间,就可以获得中华帝国的国籍,甚至获得荣誉称号,成为一名贵族。
至于非正规军,主要包括国民警卫队,民兵自卫队、武警部队、少年先锋团等不脱产的非正规作战部队。
国民警卫队,更确切的说应该叫市民警卫队,一般是指住在城市里面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所组成的部队。比如以建筑民工为主的生产建设兵团,还有其他像钢铁工人武装队,纺织工人护卫队之类的,这些都属于国民警卫队序列。
民兵自卫队,这个就是农业户口,或者说不居住在城市的乡村农民所组成的部队,更像过去的乡兵民团组织。民兵自卫队的特点是武器差,数目多,基本上每一个村都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组建民兵自卫队。
由于中华帝国目前还是以农民为主,几乎九成都是农民,所以从某种角度而言,民兵自卫队才是真正的民兵。
武警部队就是武装警察部队,不过跟后世红色中国的武警不同,这里的武警,是只从警察部队中征召一批年轻的,且身强体壮的人员,进行一系列的武警训练,配备重火力,比如大炮之类,以应付诸如动乱、游*行*示*威等恶**件,从而具备武装镇压地方的能力。
换言之,武警还是警察,不是所谓的内卫部队,本身是警察职业,待遇啊升级体系啊,都属于警察系统。等他们年龄大了,不适合做武警了,就会重新去别的警察部门继续当警察,而不像后世红色中国的武警,属于军队序列,还玩退役那一套。
这样做的好处当然是不言而喻的,能充分的利用警察资源,减少人员浪费,而且也有利于培养有经验的警察部队。
少年先锋团就不说了,学生组织,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不过少年先锋团因为是高知识分子,一旦以后选择参军,如果是战时动员的情况,就可以直接成为士官。
不管是义务兵还是志愿兵,都是有退役年限的,只要退役,就自动进入预备役,可以定期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预备役训练,当然也可以不参加。但不管你平时参加还是不参加预备役训练,一旦国家有需要,征召预备役的时候,你都要无条件的重新参军。
这些退役兵,都是一级预备役,还有二级预备役,二级预备役是指包括国民警卫队在内的非正规军,一旦有需要,要征召二级预备役,就要把这些国民警卫队也征召上去。
还有三极预备役,三极预备役就是指所有16岁到40岁的男性与女性,这些人不管你有没有接受过军事训练,在收到三极动员令的时候,都必须无条件参军。
换言之,到了三极预备役的时候,那就几乎算是全民皆兵了,是关乎生死存亡的时刻,跟后世二战时期的中国全民抗战也差不多了,当然,就动员机制而已,这个三极动员令要更高效一些。
在禁卫军中,是没有义务兵的,只有国防军中有义务兵,而义务兵通常规模庞大,这也说明了禁卫军与国防军的区别。
所以说,李永吉搞的禁卫军,实际是一支受限更少的快速反应部队,毕竟这支部队名义上其实是一支私人军队,所以不像国防军受限那么多。
至于真正保家卫国的中坚部队,那还得是国防军,毕竟规模在那摆着。
所有这些兵役制度,暂时只在中央直辖区实行,而所谓中央直辖区,也就是和平统一谈判之前中华帝国的地盘,包括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北、京津地区等地,至于其他的所谓自治省,则暂时不实行这个制度。
根据国务院的推测,如果全面实行这套制度,在不做预备役动员,不大肆征召志愿兵的情况下,就义务兵这一项,如果真的全面征召,光直辖区的义务兵就会超过400万人!
这不是乱说的,中华帝国直辖区的地盘几乎就是中国的精华地区了,初步统计的人口数目,达到了两亿人,而因为这个时代的中国是高出生率与高死亡率并存的时代,壮丁很多,因此年满十八岁的男性超过400万根本就不是什么难事儿。
实际上这个数目很可能还会更多,因为就算当义务兵,对这个时代的贫穷中国人来说也是个很不错的职业,尤其是苏北、河北、山东、安徽一带的人,起码能吃饱饭啊,所以大都乐意来当兵,因此很多人都故意修改年龄。
比如不满十八的就说自己十八,超过十八的还说自己十八,有400万人,真是一点也不多,其实这也是因为中华帝国的民政系统还太原始,统计方面不顺畅,如果有现代社会的效率,那突破千万都不在话下。
虽然义务兵待遇很低,平均每人只需要一个月给两元钱(折合二两银子),但这依然是一个巨大的开支,所以国防部的计划是,初期的义务兵只征召五十万人。
现在基本上算国泰民安,就算要对付满清,五十万义务兵也足够了。
这里要指出的是,义务兵的薪水都是要国务院掏腰包的,相对而言,属于国民警卫队的生产建设兵团虽然人数更多,薪水也更高,但他们并非是正规军,不用国防军发薪水,所得的薪水实际上是李永吉自己掏腰包,因此人数再多也无所谓。
简单点说,只有正规的国防军,国家才发薪水,非正规军以及禁卫军,国务院是不给钱的。
禁卫军不说了,非正规军因为不脱产,所以薪水是原先单位发,顶多是在军训期间依然按照原来的情况领薪水而已。就目前而言,能这么做的除了皇企(皇室企业)外,还没有任何一个私人企业能这么做。
最后这么一算,实行兵役法之后,除了禁卫军以及非正规军,隶属于国防军的正规军,将会有三十万志愿兵,五十万义务兵,武器装备都会从自家的马鞍山兵工厂采购。
如无意外,只靠国防军,也可以轻松的碾压苟延残喘的满清。
这样做的目的,自然是为了减轻财政压力,就目前的中国而言,外部除了满清,内部除了一些小动乱,暂时也没有太多需要出兵的地方,所以国务院才出了这个精兵简政的方案。
按照沈世明的说法,当前的情况,一切以休养生息为主,换后世的说法,那就是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如果真的遇到特殊情况,一旦开始动员,那么以目前的财政状况,政府可以在一个月内再征召一百万大军,两个月内三百万,三个月内五百万,有这么多兵马,吓也吓死别人了。
当然,实际上由于目前的国内运输能力,五百万是不可能的,但三百万还是可以做到的,所以三百万就是国防部制定的警戒线。
这就看出人多势众的好处了,以中国的人口基数,只要工业生产跟的上,再充分发挥自己的人力优势,称霸世界不敢说,但要说称霸东亚,那不过是易如反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