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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
“夫君可还喜欢?”
叶霄胸中自有无法形容的爱恋,更狠不得就这么当街拥她入怀。
如果说,两世以来,他是孤独的,那么如今,他不再孤独,他的心里有了一个,让他要用命去爱的女人。
“喜欢。”他声线有些暗哑。
天是蓝的,花是香的,风是轻的,阳光是明媚的,街上的人流是透明的,天地之间仿佛寂静无声,并肩而行的,是他的女人。
刘玲抬起眼皮,明媚的一笑,主动的牵过他的手,继续往《致远斋》走。
“等会到了《致远斋》,你试试鞋舒不舒服。”
爱和相濡以沫就如同穿鞋,舒不舒服,愉不愉悦,温暖自知。
叶霄眉角有抹不开的爱意,紧紧扣着指尖,并肩而行,直到川流不息的《致远斋》门口,恍惚间,他真希望这样的闲庭信步,能一直走下去,到地老天荒,恒古不变。
从此以后,他不再孤独,他的世界里,她就像一缕神奇的光,五彩斑斓,无声无息的照进他心底,从今往后,相依相随,相守相伴,两世的空虚一点一点填的再无空隙。
远远的,沈沅和郑时看到了刘玲和叶霄,视线不由而主的落在两人衣袖相连,十指相扣上,古礼有云:成亲当日,需将衣襟结为一起,视做同心结。
此情此景,又何偿不是同心结?
真是好一对郎才女貌的佳人。
“玲子!”
“大人,夫人!”
两人连连走下台阶,抬头见礼。
叶霄轻点头颅,刘玲连忙松开叶霄的手,虚扶起二人,福了福:“沈叔,郑叔,辛苦你们了。”
沈沅和郑时相视一笑,异口同声道:“何来辛苦之言,这本就是我们应该做的。”
两人一字不差的说完,脸上均有异色,但也只停顿了半秒,便捧腹舒心的大笑。
沈沅是看着玲子长大的,玲子心性良善,他自然是知道的,但今日不同往日,玲子的身份已水涨船高,但在她的身上和眼里,都没有半点拿俏,光是这份尊重和情义,他心中就如同流过暖洋。
郑时和刘玲相处不久,但也摸清了刘玲的性情,想他四十有余,什么形形色色的人没见过?
但能让他如此舒心舒胃,又满心敬佩的,也就只是叶霄和刘玲,想他一生,不求名,不求利,但求个尊敬,在刘玲和叶霄这里,他得到了!
尤其让他感动的是,叶霄和刘玲眼中,对人都无贵溅之分!
为此,他郑时这辈子,那怕就是肝脑涂地,赴汤蹈火,也心甘情愿。
像他活着,那就是图个知己,图个好东家啊。
“夫人咱们里面说吧。”郑时喜笑颜开的侧身。
而沈沅很有默契去接张严的手,将刘玲放在马车里的东西拿了下来。
《致远斋》开张已有半个多月,本来只负责侍墨的天韵,此时,也颇有主事之风,正坐在研墨桌前,登记所有童生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