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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薛勇的外号虽然被叫地主,但却跟过去的那种地主不一样,哪个佃农家里有点困难都可以跟他借些钱款应急,而且不会收任何的利息。
薛勇虽然家里有钱,但日子过得却并不算太幸福,因为他有四房太太,却只有一个儿子。
本来嘛,有儿子可以继承家业,也应该知足了。可是这个儿子偏偏从小体弱多病。说是走路扶墙根,吐痰带血丝有些夸张,但实际也没差到哪去,总之身体十分的不好。
让李晨比较惊讶的是,薛勇的儿子竟然要结婚了,真不知道是谁会家的姑娘,不过想来八层是为了薛家的钱吧,不然谁会找一个体弱多病的丈夫。
杜小雅摇了摇头,对着李晨说道:“哪呀,根本就不是快好了,我听说这个薛富贵已经卧床好多天了,家里请来了好多的大夫,根本就治不好,不少大夫都让薛勇为薛富贵准备后事。”
“那还要结婚了?”李晨惊讶的看着杜小雅,都病成这样了还要结婚,那不是害人么,家人姑娘嫁过去守活寡啊!
杜小雅说道:“我听说是薛勇为了给儿子冲喜才会这样做的,顺便也希望他儿子在临死之前能给他们薛家留个种,也不至于让他们薛家绝后。”
“原来是这样。”杜小雅这么一说,李晨到是能理解,这个薛勇还真的是老来得子,生薛富贵的时候都已经六十左右了,现在更是年近八旬了,不可能再有机会自己再生一个了,如果薛富贵就这么去了,那他们薛家恐怕是真的要绝后。“那你知不知道新娘子是谁?”
李晨打开了喜帖,上面写明了日期,就是明天,新郎是薛勇,新娘叫王丽丽,可这个名字李晨到是第一次听说。
“王丽丽啊,就是我们村里王先生的女儿。”杜小雅说明,她知道李晨跟村子里的人都不大熟,不知道王丽丽也很正常。
“原来是王先生的女儿。”李晨点了点头,说起这个王先生他是知道的,原本他是村子里的教书先生,可是这个年头教书很难挣到钱,因为像他们这种农村,很少有人愿意花钱让孩子念书,除了经济条件有限,最关键的是大家似乎都没有那种读书识字意识。
因为教书已经难以糊口,所以这个王先生早就不教了,连饭都吃不上了,还舞文弄墨个屁呀。
虽然已经不教书,但是大家称呼他为先生已经习惯了,所以王先生这个称呼就保留了下来。
杜小雅接着说道:“好像是这个王先生的女儿和薛勇的儿子有过指腹为婚,所以才会成就这门亲事。”
“怪不得。”李晨知道,有些读书人就是这样。说好听点叫做大丈夫言而有信,实际上就是冥顽不灵,守信用你也得看情况啊!
“不过小雅,这个薛家怎么会请我和爷爷呢?”这一点李晨到是不解,由于他和爷爷的职业,村子里面的人虽然都很尊敬他们爷孙,但平日里也是敬而远之,没有事情的话都不太愿意来找他们的爷孙。白事李晨到是和爷爷去过,但是红事嘛,到是头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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