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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第二次,刚刚这是第二次。”杨宗佑却还在痛斥着阿凤的错,他的语气就像是阿凤做了非常对不起他的事情——虽然是他在打人,可是他打完人后就像是被阿凤所逼才不得已动手。
他上前去抓阿凤的手,一面给阿凤拔手上的木刺,一面接着说下去:“我这样说吧,你一定能听得明白。这次,你一定要听的认真。因为我说道理从来不会说第二遍。”
“我从小就喜欢一种狗,那是孤竹高原上才有的狗,我们大楚真的不常见。后来大哥在我十六岁生日时给我弄来了一条。”
“嘿,那狗真是漂亮,毛色是那样的亮,那样的柔顺,叫声是那样洪亮、那样的悦耳;可惜的是,它也对着我叫。”
阿凤看着他:“那是条成年的狗吧?狗要自小养大才会认主人的。”她只是不想让杨宗佑认为她没有认真听。
刚刚那一掌她真的很痛,虽然没有哼一声,但她还是感觉很痛,非常的痛。她不想再经历一次,所以才会适时的开口说一句话,让杨宗佑知道她在听着。
杨宗佑果然很满意:“这样就对了,你要认真些听我讲道理。”他又为阿凤取出一根木刺来:“它对我叫让我很不高兴,因为它是我的狗啊,怎么可以对我叫?”
“于是,在它第一次对我叫时,我对它说第一次;可是它依然还对我吠,于是我只好对它说第二次。”
他说到这里抬头看着阿凤,极为认真的道:“但是它就是不能明白,继续对我吠,于是第三次我就直接一剑杀了它。”
阿凤听的身子一颤,可是她的手握在杨宗佑的手里:杨宗佑没有打算放开她,握的极为用力,让那些没有拔出来木刺在肉中更深了一分。
杨宗佑看着她的眼睛:“我是个讲道理的人,也不是不给人机会的。但是机会不能给多了,给的多了就会让人以为有很多,不会把你的话当成一回事儿。”
“甚至会把你的话当成是笑话来听。所以,我只给人三次机会,如果第三次他还是做错,那我只好让其消失了。因为我无法容忍总犯错的人,那会让我心里很难受很难受的。”
阿凤看着他感觉握着自己的那只手,湿腻腻的、滑溜溜的,没有一点温暖之意:有的只是湿冷,如同被一条蛇缠住了手般。
她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呆呆的看着杨宗佑,僵硬的走不动一步:这人是个疯子,地地道道的疯子。
杨宗佑看着她的眼睛柔声道:“你已经犯了两次错,不能再错第三次了,记住了吗?是什么错不能再犯第三次,你说给我听听?”
他说着话轻轻的摇阿凤的手,如同在向母亲的撒娇的小孩子般:“说嘛,说给我听听,我才知道你是不是记住了。免得你没有记住再犯——”
他非常委屈与可怜的看着阿凤:“你再犯,我就只能孤独一生了,再也不能娶妻生子了,我这一支就绝了后。快嘛,说一说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