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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儿时的故友久别重逢,即使时间重塑了他们的相貌与嗓音,冥冥中的感觉也会告诉他们,面前的身影、耳边的声音,属于孩提时代嬉闹的人。
“不应该啊,你怎么清楚我在哪儿?”抛开手提箱后,林思行颤巍巍地摸向怀中,险些把最珍重的宝物掉进路边的灰尘里。不望身前人的他,送往天晶的视线,是仅剩的不甘,“东西,可还在我身上呢。”
“答案显而易见啊,”川流不息的车与人之间,是分不清人种的老汉子,是背负双手的使者,是嬉皮笑脸的赵无秋,“我在本源之道上,又进一步啦。我这种人啊,最难明察秋毫,所幸前两日有感而发,以新的巅峰补齐了这空档,帮我看尽世间繁华,嗯,舒坦。”
字如尖刀。林思行的眼瞳陡然缩聚,捏着天晶的手指不禁收紧,勉力笑了一嘴:“好啊,真好啊。那我…恭喜你了?”
若非两个老家伙满嘴字正腔圆的梁语,说不准,在路人的眼里,专心侃天的两个老头子,是在人生的三岔路口沐雨栉风后,分别走向了成功与失败的老对手,在这里缅怀年轻的风浪,一个伸出手,一个摇着头;一个施舍帮助,一个拒以尊严;一个驻着足怜悯自始至终的顽固,一个扶着墙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之中。
可若对照百年前的秘史,人们就不难明白,他们的三岔路口没有成功与失败,有的只是一路无光的黑…或是明暗交错的摇曳。
只有他们知道,那是殊途同归的灯火啊。
这时候,无秋真的低了头、伸了手,向发小笑道:“思行啊,你这蔫吧的样,要给老朋友看见了,怕是不好,来,起来说话。”
“滚。”
听到久违的字眼,无秋是抱肘大笑。曾几何时,他面前弓腰驼背、颓废坐地的老头,是个脾性最直、嘴头最狠的少年,对着身为圣恩者的敌人、作为前行者的战友,张口闭口都是没带脏字的嘲讽,抓得人心挠挠,直想邦邦赏他几拳,教他怎么讲话。如今,他倒是返璞归真,说得是言简意赅,没那么刺耳讨厌,也未尝不是一种进步。
“怎么?窝火啦?酸咯?嗯,不至于,是生气了吧?”说着,无秋的探出胳膊,在路灯的灯柱上敲了敲,指节清脆发响,“我晓得,人人都会嫉妒我,唯有你不会,再怎么说,你也清楚,没了本源,我就是一无所有,而思行啊、老林啊,你哪怕失了前行者的身份,还是早登学府的天才、颇有建树的教授啊?”
字如火针,扎得林思行恨笑:“阴阳怪气。这些年,葛老头没少疏导你啊,嗯?是的,论本源的领悟,我不如你,可我照样有机会,有你配不上的机会,我瞧不上的机会,我甩手了,我不要了,知道吗?仅凭这点,我,就比你个杀老婆、没女儿赡养的丧家之犬要——强。”
“你是说那对小娃娃?算是可怜的宝,得亏栽在你手上,否则,怕是要散遍灰土,救死扶伤咯。”
难得扳回一城,林思行仰起头,爽快地笑明了牙:“哼,你是无所不知啊。来,无秋兄,老竹子,竹子哥,摸着你的良心说,我是不是比你要强?”
“强,强啊,”赵无秋走到路灯的另一边,背靠着路灯踮了只脚,叉腰而立,眼在自嘲,嘴在笑话,“记得你四岁那年,咱妈买了只小白鹅提回家,说是养肥了再杀。咱俩都是贪嘴的主,铲泥巴掏曲蟮,还偷老农头的鱼苗,塞给它吃,指望着它快些长大,最好长肥长润了,哄娜姐拿家里的蜂糖,刷它个光亮剔透,腌它个香料满腔,吃顿南方人夸嘴的蜜汁烧鹅,欠没见过世面的同学一把。谁知道,你不争气啊,养了四个来月,咱爸还没烧水磨刀呢,你就抱着大白鹅,哭得鼻一把泪一把,说什么也不让杀,还是你爹你娘把你掰扯了开,叫娜姐守着你,好好学学从哪下刀。我是自告奋勇,让咱爸打下手,自个儿去握着那菜刀,一把歃开鹅脖子,拿着铝盆接它的血,看它的翅根握在爸手里,颈提在我手上,想扑想咬,眼睛又散了光。开始烫毛了,我一盆开水下去,把它拔成了没毛的癞皮,你不哭了,就搁那儿望,望啊望,我寻思你想开了,加把劲开了膛,挑了鹅肠出来挤干净,翻了个面,抓盐洗了两道,和心啊肝啊摆一个碗,呈给你看,我还没笑两声呢,你发了疯似的挣开娜姐,差点给我碗撞翻了,吼得跟死了爹妈一样,跑进林子里,害我跟娜姐逮了好半天才给你架回家。晚上,鹅烤熟了,金黄喷香,你还赌气不理我,等娜姐哄着你喂你吃,你才尝了一口,给我摆回好脸色。大抵从那时,本源就注定,你永远没法将我赶超。”
童年的故事,让林思行笑开了怀,笑得比少年时还意气风发:“是啊,你是坨没良心的铁疙瘩,是枚冷血的王八蛋,我比不过,一辈子也比不过,一辈子也学不了。我原来是要学你当头疯狗,思来想去,打算从头来,找个懂事的娃打发打发时间,等养熟了再杀,说不定能讨好讨好咱们的天、钟情神经病的天武大老爷…”
“你怂了,你没那胆量,你狠不下心,你办不到啊,”赵无秋哈了口气,挥挥手,示意过路的人走远点,少来看热闹,“说白了,你是个孬种,起码在本源这块儿啊,就这样了。”
“那也比你强。”
“强?也罢,思行啊,我就教教你,教教你什么叫强,”说话间,赵无秋转回林思行的身前,俯身在他的耳旁,一字一顿地说道,“养熟了杀,那哪儿够啊,你该当着那男娃的面,扒了那女娃的衣,对他说啊,要是不跪着舔你的毛,就把他妹妹正法,正法,正法。等他舔完,马上把那女娃撕成白水鸡,叫他看自个儿的妹子怎么哭、怎么叫,再学学灰都的官,掐着他俩的脖子,叫他俩搅在一块,翻着白眼升上天国,那才叫强,那才叫疯,那才叫狂,那才恰合本源之道啊。”
待他的低语在耳边消散,林思行把眼睛眯成条缝,仰望他身后的夕阳,在那模糊的脸上找到熟悉的疤,轻声地笑了:
“竹子哥,你就他妈该死的呀。”
“是了,我是该死的,”赵无秋捂着鼻子,打了个倦怠的哈欠,抹走那滴该是疲惫送来的泪,再一次伸出手来,“闲也聊了,旧也叙了,是时候走了,给我吧,你的寄托,你的…希望。”
“希望?”托起金芒涌动的黑水晶后,林思行使出全身的力气,把这些年的愤怒和得意,把这些年的果敢和犹豫,带着最后的失望和不甘,握进了这冷酷又偏心的天武遗物之中,“去他妈的吧,拿去,收工吧。”
赵无秋抓住这天晶,在取走它之前悠悠一问:“就这么无情?不和你的宝贝道个别?至少,也说说它的名,叫我回去了好捯饬啊。”
“呦?服软啦?”在这应当是最后一回的调笑里,朝晟的前行者、格威兰的生物学博士、黑水与帮会追杀的叛国者林思行,给了他满意的答案,“天晶啊,初诞天晶——”
这声吟诵后,是万籁俱静的明亮。
这一句天晶的真名,散开了遮天蔽日的光。这光不似太阳的炙热,更非星月的清凉,而是辉煌的神圣,亦是神圣的辉煌。
公历6017年12月23日的黄昏,大地的西方,格威兰的西海岸,温亚德的戴蒙德庄园的围墙外,浩瀚无边的金芒,涌现于一位朝晟老人夺来的初诞天晶之上。多少年后,温亚德的居民或许会忘记时任国王的名,或许会忘记当年有和谁在一起磨过咖啡、煮过奶茶,但绝不会忘记那个下午的帝皇之光。
“奇怪吗?惊喜吗?”
如渊的光转瞬即逝,与喷发光辉的晶石共同没入林思行的体内,令其目瞪口呆,只能如此回复赵无秋的问题:“为什么?”
“从开始,你就想错了,”赵无秋拍了把他的肩,欣慰地搀扶起他,“天武哪喜欢疯子?祂不过是个作践人的死杂种啊。记得吗?当年,我去天武的竞技场杀那圣痕,祂的余威偷摸摸地坑了我一遭,害得我险些翻船。之后,我把圣痕像杀鸡一样宰掉,祂的残影再度作祟,把奖赏胜利者的火与光赐给了落败的圣痕,助其突破巅峰。还有那圣灵,拿着毁灭万物的杀戮之圣典,却要眼睁睁看着儿女给我虐杀,才能完全激发圣典的能量…说直白点,天武,是条彻头彻尾的贱狗;说难听点,帝皇,是方跅弛不羁的邪佞。祂偏要逆着你,在顺风顺水时给你苦头,在滚刀落油时给你甜头。要贯通祂最诱人、最富神威的遗物,所需要的密钥,却是被抢夺的不甘和绝望,现在,你明白了?小林啊,他祖仲良的话,你明白了吗?”
“他…”
林思行愕然失言。若激活初诞天晶的诀窍是被夺取这宝物的愤懑与懊悔,在永安城的那天,祖仲良为何不喊出天晶的真名,当场将行刺的叛国者拿下?
千思万绪时,赵无秋松开手,放林思行自己站着。他环顾完追尾的车辆、掏出手机录影的行人,又回到朋友的身前,拍响硬朗的胸膛,又笑了笑:“想知道答案?不如扪心自问,好好感受波澜起伏的力量,想想现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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