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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魔鬼
一
在暗夜森林里出生,在暗夜森林里长大,小魔鬼靡非斯特在十五岁之前从没成功的走出过暗夜森林。
魔鬼是被严格禁止走出暗夜森林的。
暗夜森林无边无际,多的是高大的参天乔木。树冠遮没了从上面射下来的阳光,所以森林里面漆黑潮湿,伸手不见五指——积水的地方形成沼泽,干燥的地方爬满绊脚的地藤。暗夜森林决不适宜人类居住,况且里面居住着魔鬼,所以人类对它充满了恐惧,敬而远之。
二
小魔鬼靡非斯特是暗夜森林中唯一的魔鬼。
其实他只是个快活的小孩子,如果肩上再多一对白翅膀,就简直跟弹着竖琴的小天使没有区别。靡非斯特身上没有人们想象中的獠牙和尖角,他和人类小孩子唯一不同的就是一身青灰色的皮肤。
暗夜森林向来是寂静无声的,但自从靡非斯特诞生以后情况就发生了转变——靡非斯特是个快活的小孩子,他精力旺盛,喜欢整夜整夜在暗夜森林里欢叫着奔跑(暗黑森林里是没有白昼的)。
他还喜欢搞各种各样的恶作剧:
把青蛙的舌头打个结,
把蛇的毒牙拔掉,
把蜥蜴扔进蝙蝠窝,
用黑莓果堵住蝙蝠的耳朵,
把蚯蚓倒挂在树枝上,把笨拙的甲虫掀个肚皮朝天……
青蛙、蛇、蜥蜴、蝙蝠、蚯蚓和甲虫都是靡非斯特非常要好的朋友。
等到朋友们都躲的远远的,没有了可捉弄的对象,靡非斯特就到处乱跑乱跳,踩的地下的枯枝树叶吱吱叫……等到真的疲劳了,小魔鬼就仰躺在地面柔软的青苔上,努力睁着眼睛注视着上方的天空(其实天空被树冠遮蔽,只是一团漆黑),思考一些深奥的问题。他会想自己到底最需要什麽,什麽才是他生存的目的等等。
从高处,树叶上积聚的露水一滴滴向下落,轻轻打在靡非斯特宽阔的额头上。
开始慢慢长大的小魔鬼开始慢慢体会到孤独的滋味。
他不喜欢这种怪怪的感觉。
三
小魔鬼靡非斯特曾试图离开暗夜森林。
那次他差点没命。
当时外面正是白天,刚一走出森林,灼热的阳光立刻就在靡非斯特的青灰皮肤上穿了个小洞。
幸亏靡非斯特及时用黑莓汁敷衍了伤口——但皮肤上还是留下了不能抹去的疤痕。
那次使小魔鬼第一次意识到了阳光的可怕。
可是奇怪的,在恐惧中却夹杂萌生出了羡慕——阳光下的世界真是美呀,要是能披着绚烂的阳光到外面去跑跑跳跳一番该多好……
事实上,魔鬼是可以在夜间走出暗夜森林的,只不过到了夜间靡非斯特又丧失了到外面去的兴趣——到处黑幽幽的,跟暗夜森林有什麽区别?
他向往的,是那个充满了灿烂阳光的外面世界。
听说人类的小孩子不怕阳光,他们可以披着阳光一连几个小时坐在空地上玩游戏,还不用担心阳光在他们身上打洞,阳光只会使他们的肌肤更温暖更红润……
一想到这点,靡非斯特简直要羡慕的发疯。
他发誓,只要有谁能让他象人类的小孩子一样披着阳光在外面的世界玩一次,他就给他自己的所有——哪怕是整个暗夜森林。
但是显而易见,没有谁能满足他的要求。
看到小魔鬼闷闷不乐,朋友们纷纷前来解劝。
“呱呱,黑暗有多好,黑暗又潮湿,蚊子又多,时时可饱餐……”没说完,青蛙舌头已经给使劲打了蝴蝶结。
“咝咝,黑暗有多好,可以到处蜿蜒游走,还能随便捕捉肥壮的青蛙……”没说完,蛇新镶的毒牙又已经给统统拔掉。
……
此外,蜥蜴也来劝说,被狠狠扔进了蝙蝠窝;蝙蝠也来劝说,耳朵给塞进了黑莓果。蚯蚓被挂在最高的树枝上打秋千,甲虫连续一百多次被掀翻……没办法,朋友们为了自身的安全,一个个都悄没声息的躲开了,只剩下靡非斯特独自一个人发闷。
小魔鬼的心情是别人无法了解的——
他迷上了外面的光明世界。
四
几年过去了,靡非斯特已经成长为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年。
和童年时相比,他变的寡言少语了。
他没有再走出过暗夜森林,也不再提走出暗夜森林的事。可实际情况是——在他的内心深处,对光明世界的炽热向往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最显着的表现便是他对某种发光石头的狂热采集跟收藏。
这是一种黄澄澄的石头,靡非斯特对它偏好,是因为它能在暗夜中闪光。
暗夜森林深处有的是这种黄澄澄的闪光石,毫不稀罕。只是它们埋在地下不易发觉,只有靡非斯特才能找到。
靡非斯特每天都花大量的时间搜集闪光石。
他把闪光石堆成一堆,闲着的时候就坐下来对着它们发愣——和外面那个绚烂的世界相比,这光明是微弱不足道,但总能让人联想起一些什麽……
靡非斯特垒起的黄色光石山越来越高,发出的光线也越来越强。
五
如果事情象这样发展下去,少年靡非斯特将永远走不出暗夜森林。可是在太阳国的历史书上,却明白的出现了一个在暗夜森林长大的叫靡非斯特的少年。
但是书上并不称他为“魔鬼”,而是用了别的讨人喜欢的名称——“森林之子”。
“森林之子”用他在暗夜森林中发现的黄金赈济了受灾的太阳国国民,后来成为了太阳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国王。
一个叫金的旅人因为骑的马受惊,误闯进了暗夜森林。
在暗夜森林中迷路的他看到远处有数点光芒,还以为是农家的灯火,就匆匆忙忙的赶去——
其实光是石头堆发出来的。
年轻的靡非斯特当时正在对着它们冥思出神。
金做了太阳国有史以来第一个真正见鬼的人。
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全身瘫软,倒在地上抽筋。
正相反,靡非斯特见到金却高兴的不得了——因为这是他接触到的第一个“人”,第一个可以在光明世界里通行无阻的“人”。
在他的光石头堆边,小魔鬼友好的招待了金。他用自己最新鲜多汁的黑莓果喂饱了客人的肚皮之后,就开始了没完没了的攀谈。
叫金的人发现魔鬼并不伤害自己,而且对待自己非常友善,便放下心来大谈特谈——终于给他发现,这个魔鬼对他自己本该厌恶的阳光世界有着特别的偏好。
两个人兴致勃勃的谈了很长时间,直到疲倦了就倚在一起睡了一个好觉。睡醒后金想离开,靡非斯特便主动请求给他带路。在森林边缘,金和靡非斯特依依不舍,两人拥抱亲吻互道珍重后才分别——金赶去太阳国国都,靡非斯特回到他的光石头堆边。
靡非斯特心情变的忧郁。
和人类接触是第一次,好容易交上个朋友,却这麽快就分开了……
他一点没注意到光石头堆上最大最亮的两块已经不知往哪里去了。
金在往太阳国国都去的路上一直是乐滋滋的。
他的手一直按着腰间装钱的小荷包。
因为里面装着两块黄澄澄的金子。
这是趁靡非斯特熟睡时从他的光石头堆上摸来的,没有被发现使金感到非常侥幸。如今走在路上,他甚至对自己成功的偷窃举动得意的有些飘飘然了。
金其实并不明白,如果向靡非斯特开口要求,靡非斯特会非常乐意把整堆的光石头送给他。
六
三个月之后,金回到暗夜森林看望靡非斯特。
靡非斯特当然非常高兴,因为朋友没有忘记自己。
两个人在一起高高兴兴的呆了三天。
然而在第三天的早上,金突然不声不响的离开。
金的不辞而别使靡非斯特顿时又陷入了深深的失落和怅惘。忧伤甚至使他没有注意到光石头堆矮了小半截——其实就算注意到,靡非斯特也不会把这种事情放在心上,因为他随时都可以找得到这种光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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