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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家的性情,很难捉摸,更像是孩子。↗
在和王学谦谈崩之后,老约翰一脸笑容,满怀期待的坐在餐桌旁,仿佛像是一个等待节日美食的孩子一样,让王学谦恍然,这还是刚才在他书房里咆哮的那个疯老头吗?
菜品是在江南非常寻常的苏锡菜,作为苏菜的代表菜系之一,苏锡菜虽然不如扬州菜考究下功夫,但是在风味上却是独具一格,有着别的菜系没有味道特征,就是一个字,‘甜’。
相比川菜的麻辣,湘菜的重辣,鲁菜的咸香,粤菜的清淡,或许苏锡菜更加贴近欧洲人的味蕾喜好。
甜。
是那种给人无穷满足的味觉感受,让人几乎能够在江南那个阴冷潮湿的冬季,忘记一切寂寥的阴晦和渗透骨髓的寒冷。
在饭厅里,因为老约翰超然的身份,确实给周围除了主人意外其他人都带来很大的压力。甚至陈布雷特意嘱咐家里的孩子,连吃饭的时候,吧唧嘴都不能有。
一直以来,王家人丁冷落,王学谦又不是一个喜欢一个人吃饭,讲排场,排名分的主。于是乎,很多不能上餐桌的人,都毫无例外的能够获得和主人进餐的机会。比方说阮玲玉、孟小冬等。
可是今天,她们都是大气都不敢出的样子,小心提防的偷看老约翰的一举一动。
在喝了一口清水之后,老约翰这才满足的放下餐具,说了一句:“年纪大了,不能吃太油腻的食物。”可眼神却贪婪的盯着那块被他吃了一小半的蜜汁火方,心里暗暗不舍,竟然吃不下了……
盖茨坐在老约翰的身边,心知肚明,在民国。虽然这个国家还不能称为是一个现代国家,古老的宗族文化束缚着这古老民族的手脚。可是在某些方面,却让最强大的列强也会黯然失色的文化和传承。历史悠久的文化,美轮美奂的工艺和古董,如果这些还不能直观一个民族特性的话,那么美食,将是另外一个突破口。
初次来到民国的人,不管天南地北,很难抗拒那种让人眼花缭乱的美食,考究的刀工。恰当好处的火候,无穷无尽的食材,总有一种菜系,能够满足最挑剔的味蕾。
老约翰还算是好的,盖茨想到自己第一次来到民国的时候,从饥肠辘辘的坐在餐桌前,直到吃撑到连路都不能走,仅仅消耗了让人吃惊的时间。
颇有经验的盖茨对老约翰建议道:“先生,在东方。吃完美食之后,有一些特定的茶用来帮助消解食物的腻味,还能有益健康。”
“有益健康!”老约翰只要一听到对健康有好处的建议,总是要试一试的。
很快。何阿英将泡好的红茶送了上来。
老约翰揭开盖碗,瞅了一眼,嘀咕道:“这不是红茶吗?”
“没错先生,您真是才学渊博了。这是来自云南的普洱,当然相比其他地方产的红茶,味道更加贴近自然。是一种没有太多加工的茶叶。”盖茨奉承道。
老约翰似乎揭开了一个彼此都了解一些。说起来又能给主人带来荣光的话题。
从桐木关小种茶、祁门红茶、川红,越红……
王学谦也配合着仿佛刚才他们在楼上说的话,都已经忘记了。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他还陪着老约翰去跑马场玩了一趟。英国跑马俱乐部的主席亲自迎接。
当老约翰看到从马厩里牵出来的一匹通体如同黑色的缎子一般,四蹄宛如踏雪一般的白的耀眼的骏马,顿时眼睛都直了,歪着脑袋想了想,似乎对这匹马在记忆中有点印象。
“这么总觉得我见过这匹马似的?”
拥有专门的马夫,独立的马舍,精心配置的饲料,甚至还聘请了兽医。这匹自从乔治?惠特尼送给他之后,就成了他的负担。平时骑马不多,又没有太好的骑术,最多溜几圈,却要在这家伙的身上操不少心。
马夫又是一个古板到让人厌烦的家伙,稍微有些风吹草动,就要找主人报告情况。
“对了,我想起来了,这匹马不是惠特尼家族的那个小子的吗?平时当成宝贝一样,怎么成了你的马?”
老约翰这一生中,最钟情的莫过于骑马。他也不赌马,就喜欢骑在马背上,在自己买下的山林草场上享受驰骋的感觉。即便年纪大了,也没有放弃这项让他钟爱了一生的运动。
阻止,在老约翰的字典里是没有的一个词。
他是一个不容任何人反对的,顽固的糟老头,这是王学谦在背后给老约翰起的名字。当然随着接触增多之后,才有了这么一个感觉。因为,平时老约翰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个邻家老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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