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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更容易么?”
没等格雷回答,李戴已经身处了了第二根手指:“接下来说一说补防。你的布防也有一个很大的问题,你太执着于阻止对手了,你是想完全封死对手的所有前进的道路,的确,你有那个能力,但这也要承担更多犯规的风险。事实上很多时候,你没有必要那么做,你只需要给予对手一些干扰和压力,让对手失去节奏,这就足够了,这就是一次成功的补防。”
李戴话音一转,接着问道:“你觉得作为一个防守者,应该是去防守球,还是应该去防人?”
“这个嘛……”格雷表情明显犹豫起来。
篮球运动,双方一共10个人打一个球,可以说这项运动的核心就是这个篮球。进攻者的目的是将球放入篮筐,而防守者的目的则是阻止球进入篮筐。单纯的说,防守者应该去防守球。
可是篮球运动发展到了今天,早已经不再单纯,场上的球员有不同的分工、配合,要实施战术,归根结底球是靠人打出来的,特别是在NBA当中,人盯人的防守是主流,不管对手的手上有没有球,哪个位置的人就该去防守哪个位置的对手。现如今初中生打篮球都知道去盯住自己面前的人,所以防守者应该是去防人,而不是防球。
“是防人。”格雷开口答道。
李戴脸上挂上了一丝微笑,接着道:“但是你总是喜欢冲着球去。”
只听李戴接着说道:“刚刚我问你这个问题的时候,你犹豫了一下,显然也是知道自己打球时的这个坏毛病。”
格雷点了点头,他当然知道自己的这个老问题。
NBA中的教练可没有人是酒囊饭袋,李戴能发现的问题,其他的教练自然也能够发现,他们自然会将这个问题反馈给格雷。
李戴的表情却严肃起来:“既然知道,为什么不改?”
格雷低下头,沉默不语。
李戴却能够明白格雷的想法。
“有的时候天赋太好也不是好事情啊!”李戴心中轻叹一声。
格雷最大的特点就是天赋好。他有身高、有臂展、有强壮的身体、有细腻的技术、有惊人的弹跳,更有快速的移动,三十年一遇的天才,这个外号可不是白交的。
也因为天赋太好了,格雷的防守习惯直接冲着球去,而不是直接去防人。
比如对手冲到了内线,准备直接攻击篮筐的时候,换成是其他防守球员,首先想到的是干扰对手的投篮,而格雷却想着要将球盖下来,因为他身高臂长跳的还高,他有这个能力可以轻松完成盖帽。
盖帽和干扰投篮相比,是更大幅度的防守,需要做出更大尺度的技术动作,这也就意味着更多犯规的可能性。
再比如协防或者补防,其他球员是阻止对手推进,压缩对手进攻的空间,如果能迫使对手将球传出去,或者进行一次强行出手的投篮,这已经算是成功的协防布防了。可格雷却想着将对手给防死,因为他的身体足够强壮,不怕和任何人对抗,他的速度也足够的敏捷,就算对手是个灵巧的后卫,也能够跟得上对方的速度。
这种将人防死、完全不留余地的防守动作,也是很容易吃到犯规的。篮球运动中,防守的侵略性越大,给对手的空间越少,吃犯规的概率就越大。毕竟球在人家的手上,而攻防战当中,持球的进攻者永远都是手握主动的一方,持久这造一个防守犯规可比防守者造一个进攻犯规容易的太多。
而且格雷是个七尺长人,那些外线球员使用的很脏的防守动作,到了格雷这里会被放大,同样的一个防守小花招,让一个不到六尺的小后卫去做,裁判可能不会留意到,可让格雷这个七尺大个子去做,目标那么大,裁判一眼就会看到,然后就会给他一个犯规。
归根结底,格雷之所以犯规多,还是因为他的天赋太好了。换成别的内线球员,比如那种跳不来的,盖不到就盖不到吧,大不了叫一声吓唬吓唬你,然后转过身来老实的等着抢篮板。
可格雷不这样,老子跳起来都快摸到篮板上沿了,凭啥不去盖你?
换成是其他大个子球员,也不会尝试去防死一个后卫,人家后卫速度快又灵活,自己速度也跟不上,以大防小本来就难,跟后卫去叫什么劲,不是自找不自在么!稍微干扰一下就不错了。
格雷却不同,他虽然是个大个子,可敏捷程度却不输后卫,既然速度能跟得上,我还比你高比你强壮,还不防死他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