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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祖沈强带着张扬坐进他的宾利车的时候。外面的雨下得大了起来,沈强捶了捶隐隐作痛的双腿道:“这该死的天气!”
张扬瞥了他的双腿一眼:“沈老过去受过伤?”
沈强点了点头,拿起一盒巧克力递给张扬,张扬摇了摇头,沈强自己拿出一块拨开包装塞入嘴里:“几十年的老毛病了,当年我跟着老大打打杀杀,身上大伤小伤不计其数,如今开始一点点向我讨债了,每到阴雨天,双腿疼得就不行,我的两条腿都中过枪,现在还能行走自如已经是奇迹了。”
张扬笑了起来,难怪说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这帮江湖大佬现在看起来风光,可背后又有多少不为人知的辛酸和痛楚,他轻声道:“有时间我帮你看看,我是中医世家,对这些小毛病有些办法。”
如果沈强在过去听到张扬这样的话一定会以为他是说大话,可刚才目睹张扬给安老按摩的手法之后,他对这个年轻人也刮目相看。而且他又知道安志远把张扬请来的主要目的就是帮助安语晨医病,已经猜到这个年轻人必然身怀绝技,他对安志远的眼光从来都是相信的,即使在发生过安家的灭门惨案之后,他仍然对这位昔日的带头大哥保持着相当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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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语晨住在慈济医院的vip病房,张扬隔着玻璃窗望着里面,安语晨正静静躺在床上,黑长的秀发散乱在雪白的枕头上,她的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天花板,不知在想些什么?安语晨终于意识到有人在外面窥视她,转过脸去,看到张扬嬉皮笑脸的站在外面,她有些憔悴的俏脸顿时变得生动了起来,丰盈的嘴唇弯出一抹可爱的弧线。
张扬走入病房中,把一束鲜花献给了安语晨,安语晨接过鲜花,微笑道:“医院门口买的,不到五十港币,张扬,你可真够抠门的!”
张扬笑了起来:“来得匆忙,没顾上挑,再说了,我哪有那么多港币,这五十块还是找沈老借的!”
安语晨格格笑道:“沈爷可是放高利贷的,你这五十块,明天说不定就变成了五万块!”
张扬瞪大了眼睛:“我x,不会吧?”
安语晨笑着点了点头。
张扬道:“没事儿。他还等着我帮他治腿呢,敢找我收高利贷,我把他两条腿都给治残了!”
“你好歹毒!”
张扬自行拉了张椅子在安语晨床边坐下,安语晨把氧气给拔了,坐直了身子。张扬看了看床边的记录,低声道:“怎么?还发烧?”
安语晨叹了口气道:“这次病得很奇怪,突然就发起烧来,一个星期了,体温始终在38.5°C以上,吐了两次血,可验血结果表明,我的血象并没有任何异常,目前他们都是对我进行对症治疗。”
张扬伸出手去,安语晨顺从的把欺霜赛雪的皓腕递了过来,张扬探了探她的脉息,过了一会儿方才道:“回家吧,这里并不适合给你治疗!”
安语晨点了点头,她早已在医院呆烦了,如果不是害怕回家会让爷爷担心,她根本就不会呆在医院,慈济医院原本就有他们安家的股份在内。对安语晨的选择还是十分尊重的,院方本想派专门的医护人员护送,可安语晨表示不用这么麻烦,她对张扬的信任有些盲目,认为任何医生也比不上张扬的手段。
佛祖沈强也一直在停车场等着,他想不到安语晨会跟着张扬一起出来,一瘸一拐的来到安语晨面前道:“小妖,怎么出院了?你病还没好啊!”
安语晨道:“我的病他们也治不好,如果继续留在这里我都要闷死了!”
沈强看着安语晨从小长大,对她的性情也是十分了解,笑着摇了摇头道:“好!好!我送你们回去!”
安语晨道:“我饿了,现在不想回去,沈爷,你送我去福旺吃牛杂!”
沈强哈哈笑了起来:“福伯的牛杂我也很久没吃了,你这么一说,把我肚子里的馋虫也勾起来了,小妖,我们这就去吃!”
张扬和安语晨坐在一起,无意间触及她的小手,只觉着触手处冰冷异常,安语晨仍然处于高烧之中,张扬潜运内力,将一股内息沿着她的掌心送入她的体内,安语晨只觉着一股暖融融的气流沿着自己的手臂慢慢行进在自己体内经脉之中,体内的寒意随着这股暖流的运行被驱赶的干干净净,整个人如沐春风,这种感觉让安语晨异常的舒服,舒服的她几乎想要睡去,双目朦胧之中。感觉到汽车停下了,张扬也在此时放开了她的纤手。
沈强的司机打开雨伞,从安语晨这边拉开了车门,沈强则和张扬一起冒着小雨来到前面名为福旺牛杂的路边摊,安语晨则在司机的护送下来到遮雨棚下。
那名叫福伯的老头儿过去也是江湖中人,不过他没混出什么名堂,金盆洗手后就开了这家牛杂摊,算起来也有近三十年了,生意一直很好,可老头儿却始终没有什么发展,如果说有变化,那就是从小推车增加到现在的六张小桌。
沈强也是这里的熟客,福伯看到他乐呵呵点了点头道:“沈爷来了!”
佛祖沈强笑道:“牛肠、牛犊、牛肺、牛膀、牛膀要够粉,牛肚要够腍,牛肠要够油,牛肺要够味!”
福伯笑道:“沈爷,我什么时候让你失望过?”
张扬和安语晨围在沈强身边坐了,不一会儿福伯已经将牛杂端了上来,装牛杂的小盘子都是精钢的,很有质感,另外配上甜酱、辣椒酱、咖喱酱的小碟子。
佛祖沈强夹起一根肥嘟嘟的牛肠放入嘴里,赞道:“够油,膏很满!”
张扬笑道:“沈爷。您这体格也得主意了,这种高脂肪高胆固醇的东西还是少吃为妙。”
沈强道:“知道吃这些东西有害,可就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巴。我今年六十四岁了,再有六年就是古稀之年,也没什么好在乎的了!”
福伯吆喝道:“沈爷,我自己泡的蛇胆酒要不要来点?”
沈强摇了摇头道:“戒了!”
安语晨道:“福伯,给我来一杯!”
张扬道:“给我弄两瓶啤酒,牛杂太油了,我清清肠子!”
福伯笑着把一杯蛇胆酒放在安语晨面前,又给张扬拿了两瓶啤酒:“油了才够味!”
沈强看了看周围的环境,不禁感叹道:“福伯。几十年了,为什么还在这个地方啊,你应该赚了不少的钱,可以开间像样的铺子了。”
福伯道:“沈爷,我这人眼光不行,胆子又小,当年混江湖的时候,连刀都握不住,所以只能老老实实的做我的牛杂生意,做生意我也害怕风险,所以还是守着我的排档安心。”
周围的食客大都是一些老主顾,听到福伯这么说全都善意的笑了起来。
张扬也不禁暗自感叹,人和人真的有很大的不同,同样的生意有人可以越做越大,可有些人却是固步自封止步不前,官场上这样的事情也屡见不鲜,有些人混入体制之中一辈子可能只是一个小小的科员,而有人却扶摇直上步步高升,他是个喜欢冒险的人,他有胆色,有野心,张扬相信自己绝不会停步在科级之上。
张扬喝了杯啤酒,向沈强道:“沈爷,我听说当年你和安老在香港的道上很威风!”
沈强哈哈笑了起来:“好多年了,二十年前老大就决定金盆洗手退出江湖,我们这些人也早就远离了刀光血影的日子。”
福伯道:“沈爷,我还记得啊,三十年前提起信义堂的时候,道上的人谁敢不给面子?我那时候一心想加入信义堂,为的就是出去说起自己是信义堂的人够威风,够煞气!”
沈强摇了摇头道:“陈年旧事了,现在谁还记得信义堂?我们这些老人连走路都要拄拐了,谁还拿得动刀?”
福伯道:“就是现在的三合会,也不如当初的信义堂威风啊!”
想起昔日的威风往事,沈强也不禁悠然神往。二十年了,一晃安志远金盆洗手已经整整二十年了,当初安志远做出这个决断的时候。沈强并不理解,所以他离开了安志远自立门户,他认为他们这些人早已打上了江湖烙印,就算是想洗也是洗不清的。安志远洗手了二十年,就在连沈强都以为他已经洗白,对自己过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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