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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老三当即吃惊地张着嘴,这大老板真是有钱没处花,一千元收这样一件没人穿的旧衣服,他还是头一回听说。
“您说话算数?”于老三探着乌龟一样的脑袋,满脸激动地问。
“这是3000块钱,2000拿来收衣服,剩下一千算你的酬劳。如果这事儿办妥了,老邱那边保卫科的科长,就让你来干。”陈红从钱包里掏出一沓票子,十分从容地放到了会客的茶几上。随即她又小心翼翼地叮嘱说:“别说是严总要收这种衣服,就说你认识古董商,人家喜欢收藏这种老式服装。”
“哎哎,几位大老总放心,我明天就把衣服给送过来。”于老三赶紧把钱攥到手里说。
抓着大把的票子,于老三心满意足地出了办公室。看来时代真的变了呀,现在挣钱竟然这么容易了?尤其收几件破衣服,就能升职加薪,这更是让于老三喜出望外。
当然他肯定不会自己上门收,若是他跑人家高原和大江门上晃悠,万一被高俊山看见了,还不得一巴掌拍死他?于老三现在可是听说,那高俊山的病好了,而且还在采石场当领导,在村里威望高得很呢!
傍晚回家后,他直接去找了大侄媳妇;这娘们儿虽然性格彪悍,但见钱眼开。再加上她在市场里工作,人缘混得还不错,倒是能跟高原家说上话。
他一进侄子家门,院里的大黄狗就挣着铁链子狂吠。于老三贴着墙根朝里屋喊人,侄媳妇目光不善地走出来,张口就要撵他滚蛋。
于老三赶紧从兜里掏出1500元钞票,满脸谄媚道:“侄媳妇我托你办点事,今天是给你送钱来的。”
陈红给了于老三3000元,他自己从中吃掉了1500,然后给侄媳妇500元酬劳。至于那两件旧衣服,花500他都嫌多,50块钱对方也得屁颠的卖。但为了不闹幺蛾子,他还是忍痛拿了一千元,想赶紧把这件事情办妥。
串串门收两件衣服,就能挣上这500元,大侄媳妇也是喜出望外。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三叔,有好事竟然还能想到自个儿家,这倒是让她稍稍多了一丝好感。但她也没敢让于老三多留,毕竟劳改犯嘛,跟他走得太近,在村里可是犯忌讳的。
大侄媳给孩子做好晚饭后,就忙不迭先去了清美家。清美现在可不缺钱,当然她一直也不缺钱;人家丈夫能挣、儿子能挣,又有干儿子高原孝敬,那小日子过得滋润,隔三差五地跟俊兰逛县城。而且手头的大棚也都承包了出去,现在保养的那皮子是相当嫩,全村比她享福的女人,真挑不出来几个。
清美虽然不差这点钱,但也不会拒了邻里的面子。那几十年前的旧衣服,留着也是占地方,回头真等村里建了别墅搬了家,这些旧物件该扔还不得扔?
所以她就卖了个人情,翻箱倒柜给找了一番。最后在压箱底的位置,找到了那件衣服,因为保存的好,看上去还有七成新呢。
于家媳妇这边作别清美,又赶紧去了俊兰家。俊兰也是好说话的实在人,虽然人家儿子现在都当大领导了,但她这个母亲还是如往常般和善。
俊兰把正洗的菜放到一边,就赶紧招呼于家媳妇屋里坐。只是当提出要收购那件衣服时,俊兰却死活不同意。
一来,那衣服是俊兰的存钱柜,于家媳妇突然这么一问,俊兰还挺警觉的;二来,那衣服是丈夫救人的时候穿的,虽然没有得到过任何的荣誉和嘉奖,后来这事儿也不了了之了,但在俊兰心里,那就是丈夫荣誉的象征。谁都可以不记得,但她得记得,小原得记得。
第二天,于老三只带着献忠的这一件衣服,去找邱国昌交了差,并同时归还了1000元钱。那大侄媳也是个孬种,非说光收购献忠这一件,就花了一千元,给少了清美不卖,人家也不差这点钱。
于老三越想越憋气,本来自己想净赚1500,结果却亏了500.陈红给的1000元酬劳,竟然被大侄媳那个孬种给挣去了。
邱国昌拿到衣服之后,便赶紧跟严朝去了电话。当时严朝还正在县城吃早饭,他忙不迭放下筷子问:“那个衣服上,是不是少了一颗铜扣?”
邱国昌立刻把衣服平铺在办公桌上,仔细端详了半晌才说:“扣子完好无损,衣服还有七成新呢!”
严朝赶紧又问:“那另一件衣服呢?”
“人家死活不卖,反正于老三说,那衣服对俊山家挺重要的,开多少钱都不卖!”
听到这话,严朝和陈红,几乎不自觉地对视了一眼,接着严朝说:“好我知道了,待会儿我会去你公司。”
挂断电话以后,陈红激动地张着红唇说:“莫不是咱们要找的人,就是这个高俊山?几十年前的旧衣服,他们却看得那么重要,这里面应该是有故事的。”
严朝也跟着点头说:“瞎猫碰了死耗子,看来咱离真相不远了。究竟是敌是友,回头再稍作打听,应该就能彻底弄明白了。”
简单吃了几口饭后,严朝迫不及待就开着车,带上陈红一起直奔开发区而来。
那天严朝的心情是舒畅的,眼前的视野是宽广的,在绝境中能看到一丝希望,这无疑是最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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