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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走!
赶紧走,离的越远越好!
村子里面的人低声的哭泣着,哭泣声中带着对故土的一丝不舍,中国人自古都是很念旧的,在一起地方居住的多了,对一个地方就会产生感情。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若不是到了走投无路之境地,没有人愿意离开。
一个人不管走的多远,心里面总有一个梦回牵绕的地方,那就是生你养你的故乡。不得不说,中国人对于自己的家乡,对于自己童年生活的地方都是有着一种特殊的情感的,在外面混的好了,到了老都得回来。不管你走的再远,死亡之后也都得归来,富贵不还乡,和锦衣夜行何异?故土难离,落叶归根。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眼见着这回离开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回来,一个个心情都非常的沉重啊,这一次离开,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回来呢,允许这一辈子再也回不来了吧?
众人的心,没有一个高兴得起来的,老实说在场的人之中,没有几个是愿意离开自己的故乡的,然而就算是不想走,现在也不得不走了。
不走就会死,谁也不敢保证下一个死的人不是自己,要知道当初逼着傻妞嫁给河神的人之中就有自己啊,答应好好照顾傻妞的娘的人之中更是有自己。
不走,早晚有一天死的就是自己。
这个时候,大家终于明白了,到底什么是怕了,然而就算是明白又能够如何?有果必有因,因果报应,天理循环,当初若是没有河神娶媳妇,若是好好对待傻妞的娘,大家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
自己种下的因,自己就必须承受结出来的果。
走走走!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是没有用了。还是赶紧离开这里,远远地离开这里。
众人快速的向前走起,携儿带女的,从天亮的时候就开始走了,一直走到了日落西山。也不知道到底是走了多少的路,走的脚都酸了,脚都起泡了,脚早就磨出血来了,仿佛这一天将一辈子要走的路全都走完了一般。
“快看,快看,前面有一个村子。”就在众人想找地方休息一下的时候,一点点的亮光从不远处传了来,众人不由的感到一阵兴奋。
有地方住了,只要有亮光,就有村子,只要有村子,就有地方住了,说不定还能够喝上一碗热水,吃上一口粮食呢,弄不好以后自己还可以在这里生活。
在这个时代,猛兽洪水、毒虫毒蛇到处都有,人类的生存环境还是非常的差的,所以大家都会聚集在一起,形成村落,一起生活。这样可以更好的活下去,只有人多了,山林里面的猛兽才不敢袭击自己。
走了一天了,终于见到了能够生活的地方,在场的人,就算是年老的老头子还是年轻的小孩子,一个个一下子仿佛吃饱了饭一般,快速的向前走了去。
村子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众人心中是无比的高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