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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黍离看上去更生气了。
“咳咳,这不是重点。其实哪怕是现在,我偷袭你不也就是一套连招的事?你偷袭我也是一样。但我们现在还是好好地坐在这。”南风长叹一声,“如果你那么在意队长的位子,我让给你又何妨呢——你让我牵手牵个够的承诺应该还作数吧?”
黍离:?我玩着命从村里陪你到土匪寨,你问我能不能牵手?
“你这人已经没救了。”黍离站起身来,“算啦,我这人连血都见不得,队长还是让你这种变态来当比较合适。走吧,我们回村去,这洞里的血腥气你闻着不难受么。”
她对“见不得血”是不是有什么误解?南风看看她已被红色染透的白裙,只觉得女人实在是太可怕了。
二人并肩沿着来时的路走去,很默契地都没有拔足狂奔。来的时候没有注意,但当平静下来后,南风发觉这里的夜色是如此好看。可叹身后洞里的匪徒天天住在这里,却没有能欣赏美景的心境。
这样走了一会后,南风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贴在了自己手掌上,心神一荡下,他反手握住了那只同样沾满血迹的手。用余光望去,黍离神色不变地盯着前方,仿佛被握住手的并不是她一样。
先给这学生仔一点甜头尝尝。黍离想着,悄悄舔了下嘴角,一股铁锈味逐渐在她的口中弥漫。也许……自己也有些不正常了吧。
南风则细细感受着两人手掌上血痂的形状。粗糙而坚硬的血块互相摩擦着,偶尔有黑褐色的硬粒崩落。他舔了舔嘴唇,突然很想用某种便捷的方式帮她洗手。
南风的拇指从黍离的手背上慢慢划过,即使隔着两层血壳,依然能感受到她皮肤的弹性。轻轻按下去,还能感受到皮肤下静脉的轮廓。而在静脉之下,连接着手指的纤长筋络像是一根根琴弦等待着他的拨动。
真奇怪,明明看起来细得只剩下骨头,握起来却软成这个样子……研究完手背之后,南风的拇指轻轻绕过半周,朝着更柔软的手心探索过去。可惜的是,血块阻隔了更细微触感,让南风难以触知她的掌纹线——尤其是姻缘线——究竟如何。不过没有关系,回村的路还有很长,他还有五根手指可以慢慢把玩。
直到天色将明,两人回到村中,南风才心满意足地抽回了手。黍离指甲缝中的血迹已经被他剔除得七七八八,使他的强迫症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再次翻过木墙,悄悄回到客栈中后,可怜的小二被全身是血的两人吓得魂飞魄散,好在黍离很快用银子安抚住了他。在金钱的力量下,小二很快为二人准备好了新衣服、热水和饭菜。当然了,南风有狼皮袄,并不需要更换衣服。
黍离足足洗了半个时辰的澡才走出房间。简单填过肚子后,她打了个哈欠,躺到床上补觉去了。
南风静静坐在窗边。不久前,黍离还在隔壁房间看护着醉倒的他,而几个时辰过后,两人的位置却反了过来……他从行囊里拿出一瓶米酒(烧刀子他是不敢再碰了),对着夜色自斟自饮。黍离一缕头发从床边垂下。凉风徐徐吹过,那缕头发也跟着轻轻摆动。南风默默看向黍离,但见她睡颜恬静,白皙的面庞简直比天上的月亮还要皎洁。
明明碗中的米酒淡的和水一样,南风却觉得自己已经快要醉了。难道自己参加的其实是非诚勿扰的线下活动?要么牵手成功,要么遗憾灯灭——人死如灯灭的灯灭。
南风将碗中残酒一饮而尽。回想牵手的情景时,他总感觉两人间萦绕着某种奇怪的情绪。也许,那是二人对彼此不杀之恩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