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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极好的女婿人选。
可惜黄绢却也看不上她们。
她真正把主意打到洛千淮身上,就是在自己的腿彻底被治好之后。与其强求个高门大户的新妇,还不如寻个像景郎中这样的。医术超群性子好,模样身段儿更是好看到得挑不出半点毛病。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身世有些模糊,据说是寻到了亲生父亲才改了姓。偶尔上门的亲爹据说是有妻有女的,所以坊间有传闻说景郎中其实是个外室女——那其实也无所谓。
大不了娶过门,她把她当成亲生闺女看就是了。知子莫若母,自己那个向来内敛的儿子,一眼就相中了人家,连着好几个月,每逢休沐就急着往家跑。
想到这里,黄绢又亲亲热热地抱住了洛千淮的胳膊:“明儿来家里吃饭吧,我家修儿正好休沐......”
洛千淮就怕她提这个话题。施修她曾经见过几次,一脸的书卷气,说话也文绉绉的,为人十分守礼,面对面站着都不敢正眼瞧她,腼腆得很,就像前世她带的那些实习生,根本激不起半点涟漪。
大概是有了前世的阅历,她一眼就看清了黄绢的打算,但人家没把话说开,她也不好主动提起,只能尽量避着,希望对方能知难而退。
“真是太不巧了。”她遗憾道:“今日我就要去庄子上住两天,怕是没有机会尝到黄婶的手艺了。不过你们一家三口共叙天伦,我本来也不好打扰的。”
“这样啊。”黄婶心里有些失望,握着她的手不愿意松开,又特意解释了一句:“哪里有打扰,我们一家喜欢你还来不及呢,这次没赶上就下次,阿婶等你啊!”
洛千淮无奈地上了车,正要起行,便见两排差役向着霁安堂的方向快步而来,一个个横眉竖目的,一看就是来者不善。
她的第一反应,就是秦某人主动出手,去替人家莫家报了官。
这种事,一般人是做不出来,但秦桑的脑回路跟常人并不太一样,所以就算是他做得再出格,也不足为奇。
反正这整件事,从头到尾都是他个人的癔想,莫老爷子活得好好地,分分钟都能说清楚。
唯一让她觉得有些奇怪的,就是其中一队差役的官服,并非是长陵邑廷的差役的制式公服。
大豫可不是她的前世一样,每个部门的公职人员,都有全国统一的制服。
说句不好听的,就连百官的朝服都是自己做的,细微之处还并不相同呢,作为最底层的差役,不同地区的公服从材质到式样,就没有相同的。
富庶的地方自然是好料子好样子,贫瘠之地粗布麻衣也都是有的。
另一队差役从领队的小头目起,衣饰袖口袍角都绣着花纹不说,连束腰的绦环都是精铁所铸镂空花纹,面上的精神头跟傲气并重,总之处处都超越了长陵邑廷的差役们。
洛千淮还未及细想,那些人就已经冲到了霁安堂门前,将本就不宽的街巷围了个水泄不通,她所在的马车更是被困在了正中央,根本动弹不得。
服饰光鲜那队差役的小头目走到车前,伸手撩开了窗上挂着的竹帘,认真地打量了洛千淮两眼,目中的惊艳之色一闪而过。
他从怀中取出一张绢帛,对着上面的画像比对了一下,方才露出了笑容:“洛大娘子这是准备上哪儿去?莫非是知道东窗事发,想要逃走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