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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狼一直只存在于传说之中,而且大部分人并不相信有这个物种,毕竟,游吟诗人的诗歌传唱的是那样离谱。
他们是这样传唱的:
森林之王森林狼,眼如灯笼身如房。
吃鹿吃熊森林狼,猎人见了会投降。
成群结队森林狼,长城以北称霸王。
若是惹了森林狼,把你村落都屠亡。
诗歌脍炙人口,口口相传,当然,这些东西只有小孩子会信,狼这个物种不稀奇,偶尔在村口,都能发现狼的身影,只要聚集三五个人,就能吓跑它们。想要屠灭村落,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人类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物种,这才是一个成年人应该有的认知。在一些智者的眼中,那游吟诗人传唱的诗歌只是渲染恐怖,起着警示人类远离森林的作用罢。
关于森林狼诗歌的结尾,还有一句更为离奇的警句:不要说森林狼的坏话哦,因为他们是听得懂人语的……
抹云草,抹花藤。
在短短的一个小时的时间里,皮克的面前,就摆满了这两种植物。
这至少有数百枝吧!
三十来只森林狼就像教室里上课的小学生一样,整整齐齐地排成好几排,一个个眼巴巴地看着皮克。
感慨了一下森林狼的效率后,他迅速把那些植物收集到了一起,然后捡起来一块拳头大的石头,一顿猛砸,浅绿色的汁液从抹花藤里面流了出来,抹云草伴着那汁液也被砸得稀碎。
砰砰!砰砰砰!
伴随着一段极富节律的石头碰撞声,皮克很快就收集到了一份粘稠的固液混合体,把这混合体涂抹在外伤处,会比碾成粉末保存了无数天的药粉效果好无数倍,小时候在森林边缘伐树,他的父亲这样告诉过他。
砰砰!砰砰砰!
为了预备不时之需,他又猛砸起来。
但是!
一个问题又出现在了他脑子里。
那两柄长枪怎么拔出来?
那两柄长枪有三米的长度,重量极沉,想要拔出来不知道得使多大的力气。
而且狼王此时处于昏迷状态,但凡它突然苏醒,看见皮克在它后面动手动脚的,还不直接一口把他给灭了啊?
皮克犹豫良久,看见了一个巨大的身影从洞口处走进来,正是头狼回来了。
只见它的一只腿瘸瘸拐拐的,前肢似乎有一处咬伤。
而它的嘴里拖着一只巨大的蟒蛇!
金香蟒!
黄金色的皮肤,拳头一样大的蛇头,皮克之前被它咬了一口,激发了身体里“他”的苏醒,他永远也忘不掉那天晚上惊险的一幕。
只见头狼抓来的金香蟒更为粗壮,都赶上皮克的小腿粗了,长度粗略估计能达到惊人的四米!
假如皮克那天晚上遇到这种级别的金香蟒,给他十条命也不够用的。
那长长的身子满是血迹,上满布满了巨大的咬痕,被头狼咬在嘴上拖着,沿途一片血迹。
那些森林狼小弟默默地让开道路,一副见怪不怪的模样。
走近,皮克才看见金香蟒的头已经没有了,想必是被头狼给咬断了。
头狼的腿受了不轻的伤,它的前腿血肉模糊,正不断地流着血,可以想象它在之前经历了怎样艰难的战斗。
很快,山洞里,弥漫起来一股浓重的香气。
森林狼这种生物已经不能用具备灵性来描述了,此时就算有人说它是比人类更高级的物种,皮克都不会反驳的。
有治疗外伤的圣药抹花藤与抹云草,再加上有着神奇功效的金香花,皮克没有理由不试上一试了。
具体步骤应该是等待金香花开放,然后拔出狼王身上的长枪,再把磨好的“金疮药”涂抹在狼王的伤口处。
就这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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