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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政府军的装甲基地经过北约战机的连番空袭之后,装甲车和坦克已经所剩无几,哈米斯集结的这批装甲部队,基本上就是政府军最后的家底,干掉这一批,卡扎菲就算大势已去了。
蹲在半山腰两块巨石中间,身上的沙漠迷彩几乎和地面一个颜色,蹲在这儿不动,敌人从身边走过都未必能发现。
嘴里嚼着牛肉干,我扭头往山下看了一眼,恶狼他们正在布置雷区,全都是反坦克地雷,是我们送哈米斯的见面礼。
我今天的任务相当轻松,队长让我不用管别人,直要哈米斯和克雷的脑袋,万军丛中直取上将首级是我最擅长的,只要情报准确,只要敌人在这儿出现,就绝对跑不掉,因为凯撒从来没有连续失败两次的先例。
布置完一切,兄弟们各自找到位置隐蔽起来,只等着敌人自投罗网,从早上等到中午,又从中午等到傍晚,连个鬼影子都没见到。
“队长,那帮家伙的情报可信吗?”我趴在岩石边上,眼睛看着山下有气无力的问道。
“信不信都已经来了,而且我们也没有别的选择!”队长在我斜对面的山顶趴着,我从瞄准镜里能看到他半个头盔。
“说的也是!”我轻轻叹了口气,除了相信叛军司令部之外,我们的确没有更好的办法,哈米斯和克雷逃走后一旦躲起来,短时间内我们根本找不到。
当听到哈米斯成为装甲部队指挥官的时候,我甚至有些惊讶,我相信克雷绝对不会这么招摇,甚至很快就会离开哈米斯,因为他太了解我们有仇必报的风格了,在跟着哈米斯继续招摇过市,很容易招黑枪,说不定什么时候脑袋就没了。
整整一天,公路上没有一点异常情况,兄弟们轮番警戒,我倒是乐的清闲,把昨天缺的觉都补了回来。
眼看天就要黑了,夕阳在天边只剩一道金边,忽然一阵摩托车声传来,所有人包括我在内,一瞬间都像打了鸡血的似的,顿时来了精神。
时间不大,一个穿着平民服装的男子骑了辆破旧的摩托车从远处开了过来,他似乎并不急于赶路,车子骑的很慢,特别是进入山区之后,不但越来越慢,一双眼睛还四处乱看。
当这个看似平民的家伙走到雷区边缘时,忽然停了下来,然后急急忙忙跳下车,小跑两步到路边,我们都以为他要干什么,最后发现,那货解开皮带撒了泡尿。
“我已锁定目标,是否射击?”我在无线电里轻声询问,眼看着那家伙在雷区边上晃悠,我真怕他一脚踩上去,炸死他到无所谓,只是爆炸一响,敌人就不会来了。
“刺客注意,只要目标进入雷场,就地击毙!”队长的声音传了过来。
“刺客收到!”我低声回了一句,轻轻推上保险,但枪口始终不离目标的脑袋。
幸运的是,那家伙并没有过多的逗留,完事之后又骑上摩托,顺着公路向米苏拉塔的方向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