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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在滑翔机上面,沈枫很是自在,得知了渝州安然无恙的消息以后,他就无比的放松,一边看着脚下的大好河山,一边就在向着西南的方向飞行。
沈枫打算用两天的时间回到渝州,之后好好地休息一段时间,大半年的时间一直在外面漂泊,这让沈枫很是思念家乡。
当沈枫飞出了华北地区以后,天空忽然变得明朗起来,没有乌云和暴雨,沈枫心旷神怡,看着天边的晚霞,自言自语道:“该休息了,找个地方降落吧!”
自从经历了当初被麻雀群攻击的事情以后,沈枫就知道在天上还必须小心鸟类的变异兽,光是几万只麻雀就足够让沈枫吃苦头,所以,保留体力很重要,既然没有急事,就不应该晚上的时候赶夜路,省得白白的浪费体力。
沈枫估计自己已经进入了南阳地界了,却一时间找不到有人烟的地方,只好在野外休息,野外的变异兽还是挺多的,有不长眼的变异野狗向着沈枫冲过来,多半是想要开开荤,只是在冲过来的路上,沈枫随手两道风刃便将其了结。
随后,沈枫用陨铁长剑将变异狗给切开,硕大的肉块串在剑刃上面开始烧烤,俗话说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沈枫吃着烤熟的狗肉,也觉得这个味道着实很鲜美。
沈枫吃饱喝足,在滑翔机的箱子里翻找起来,却发现了装在盒子里的西游记,旁边还有一个狭长的盒子,里面装的是苏轼的书法真迹。
“咦,小岳竟然没有把这幅书法带走,嘿,真是便宜我了,到时候挂在我的书房里面,逢人就吹嘘一下,看他们谁不敬仰我!”沈枫忍不住说道。
当然,在沈枫看来,自己带回来的最珍贵的礼物还是西游记的孤本,不出意外的话,这已经是世界上的仅存的最早的西游记了,这东西是妥妥的国宝,自己能从倭国把东西带回来,这也实在是大功德一件!
休息一夜的时间,沈枫便再次出发,此时晴空万里,沈枫的心情也很不错,向着西南方就不断的飞行,两点之间直线最短,从天上飞行可以走最短的距离。
可是,在天上飞行的时候,沈枫往下看去,却发现了很多人挺着大肚子坐在路边,算一算,现在已经到了秦岭淮河以南了,这边正好是血吸虫肆虐的地方,两年时间过去了,血吸虫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可怜啊,要是能有足够的药品救这些人就好了!他们也不知道还能活多久的时间!”沈枫自言自语说道。
在一百年前,血吸虫确实是被消灭了,当时的主要措施就是消灭血吸虫的中间宿主钉螺,没有了中间宿主,血吸虫就很难传播,听上去简单,但是做起来却不是这么容易的,消灭钉螺可不是简单的捕捞了以后杀死,而是彻底的改变钉螺的生存环境,比如修建堤坝,比如挖沟渠,撒石灰粉,直接就让钉螺无法在长江中下游生存,彻底断绝了血吸虫的繁衍道路,这才控制了血吸虫病。
对于这件事,当时所有乡村都很支持,整个村子的人动员起来,全都在消灭血吸虫,即使是这样,也花了数年的时间才做到,为此,伟人写下了诗句,天连五岭银锄落,地动三河铁臂摇。
只是,这样的景象多半是不可能再次出现了,如今天下大乱正是末日,所有人都惶惶不可终日,吃了这一顿没有下一顿,这种情况下想要消灭血吸虫的根基,已经不可能了,而且,血吸虫出现了变异,中间宿主已经不仅仅是钉螺了。
正在沈枫感慨的时候,滑翔机已经进入了武当山的地界,根据这种速度下去,沈枫相信自己很快就要到达巫山了。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武当山中的树林中“扑啦啦”飞出了一大片的黑影,这些黑影的振翅声音直接就进攻了三百米的空中的沈枫,低头一看,顿时大吃一惊,树林中不知何时已经飞起来一大片的鸟儿,仔细一看,竟然是无边无际的麻雀!
沈枫一拍脑袋说道:“真是昏了头了,之前老师去世的时候就被这里的麻雀暗算了一次,我怎么不长记性,又经过了这里?应该绕路才对啊!”
去年的时候沈枫就因为这帮麻雀的阻拦,没能回到渝州去见楚教授的最后一面,这是沈枫很遗憾的事情,当初的分别很是仓促,没想到竟然就是永别,而沈枫也深深地怨恨这帮麻雀,可是现在,麻雀又出现了!
“可恶的畜生,现在我体力充沛,你们还想暗算我,想都别想!”沈枫咬牙说道。
今时不同往日,之前的时候,沈枫体力不足,而麻雀的数量众多,在数量优势之下,麻雀将沈枫包围得如铁桶一般,不断的攻击,最终还是金雕的出现才变相带走了沈枫,而现在,沈枫的体力很充足,乘坐的滑翔机也很大,所以沈枫完全不虚这帮麻雀。
变异麻雀还是老样子,有鸡鸭这么大的体型,却没有统一的领导,叽叽喳喳就向着高空中的沈枫飞了过来,黑压压的一片就如同潮水似的。
沈枫也不紧张,一招“东风浩荡”使出来,顿时就把一大片的麻雀给吹得东倒西歪,完全分不清东南西北。
接下来“飓风之眼”和“狂怒之风”一起施展,旋风瞬间就将麻雀的阵型给卷得七零八落,而无数的风刃则是穿透了密密麻麻的麻雀身躯,空气中羽毛纷飞,而麻雀也从空中不断落下来,就像是下雨了一般。
地上的走兽见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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